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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节

    ——她不知该怎么安稳她。
    这一路行来,云秀所见的处境近似的小姑娘没有一百也有八十。平心而论,她所遇的买主已算得上是难得一见的良善人。然而在这个谋生艰难的乱世里,谁有余力去在乎一个被亲人卖掉的小姑娘的惊恐战栗?
    有一檐遮雨,有一餐饱腹。生而为人,能保住这些,失去尊严也就不算什么了——这就是乱世。
    这就是无人作恶的,地狱。
    十四郎等在灶房外。
    见云秀出来,问道,“去看那个小姑娘了吗?”
    “嗯。”
    十四郎便上前来,握住她的手,轻轻掰开,和她十指交握,“神仙只需救自己,救世是君子的职责。”
    云秀忽的就想,连神仙都做不到的事,究竟是什么支撑着他非要揽到自己身上?已见过这么多事,依旧保持着柔软的心肠,也依旧执着于当宰相的志向,他这样的人,怕比神仙更顽强、更自负也说不定啊。
    “嗯。”
    “去睡吧。”十四郎牵着她的手,带她回屋,“明日我还想回长安一趟。”
    “嗯。”云秀道。
    这是他的红尘修行,她只需陪伴在侧,便已足够了。
    第109章 不知乘月几人归(七)
    云秀喜欢长安。
    长安有最繁华整齐的街景,最富庶安逸的日常。
    自小生活在长安的人,怕都不会察觉到这个帝国早已摇摇欲坠。直到遍地义旗、烽火燎原,那些为求生存或为谋功业而想要推翻这个国家的人汇聚成的大军兵临城下时,他们大概也只会茫然“好好的,国怎么就要亡了?”吧。
    ——长安就有这么好。
    在外见多了苦境炼狱,回到长安,坐在高高的屋顶上看一看衣食无忧的人们温馨喜乐的日常,是很能抚慰内心的。
    云秀在屋顶上呼吸着久违了的安逸的空气,十四郎在屋檐下同他大侄子互相交流围城内外之事。
    小一个月不见,他大侄子越发长进了,和十四郎平和沉稳的聊着正事,一脱熊孩子的蛮横较劲,踏实得让人怀疑他是不是在暗搓搓打什么鬼主意。
    听李沅的说法,这一阵子朝堂总体而言还算平稳——裴中则和柳世番两位先帝留下的重臣先后离朝之后,新天子的心腹班底陆续入主,相权交接得很是和谐友爱。先帝朝失势受贬的贤臣们,诸如谏迎佛骨被贬的韩退之,被和他抢驿馆的宦官鞭打而被贬的元微之,因说了太多先帝不爱听的社会现状而被贬的白乐天……也已陆续回朝冠以高位,大有廓清先帝执政晚期怠政远贤之风气的架势。清流文人对此颇多赞许之声。而文坛的声音向来都是最响亮的,故而朝堂确实给人以“好日子到了”的感觉——但这感觉似乎有些有气无力似的。
    景王李沅对此心知肚明,他如此评价,“阿爹太急于当一个太平天子了。”可惜天子对于“太平天子”的当法认知不足,譬如太宗朝励精图治、躬行节俭,与民生息那种他就不懂,玄宗朝欢宴、游乐、歌舞升平那种,他却很精通。
    这种太平与正气浩然的读书人所追求的背道而驰,自然就显得有气无力。
    这不重阳又到了吗?恰天子登基后修的宫殿、水池之类也要竣工了,天子又打算在新水池旁的新宫殿里大举宴会,君臣同欢。
    十四郎气不打一处来——太平天子,太平天子?!睁开眼睛出门好好看看,外头是太平景象吗?看一看那些荒村那些饿殍,欢宴还能吃得下去?
    这怒气反而冲淡了他对于兄长弑父的纠结痛苦。
    “听阿爹的意思是要让太后那边的亲戚,公主驸马们都来——估计也得叫上你。你留神接旨,可别让阿爹扑空。”
    “……”十四郎没应,转而问道,“陛下即位后,地方军镇上可有人来请功?”
    景王忽的起了兴致,“为什么这么问?”
    “偶然听了一耳,很在意。”
    李沅道,“军镇请功讨赏是常有的事,祖父在位时就有。阿爹即位后嘛,就一次——来的是淮西兵,近千人,要每人官升一级。当今在任官吏总共不过两万之数,他们开口就要去一千,也不怕闪了舌头。理所当然被撵回去了。倒是你从哪儿听来的?你该不会……是去淮西了吧?”
    “你也知晓此事,也去了淮西吗?”一句话将李沅堵了回去,才又道,“引他们来长安请赏的人,恐怕心有不轨。”
    李沅低头沉吟片刻。淮西的请封折子一上,满朝文武无不当笑话看——都三四年没战事了,拿着尬吹出的弥天军功,来给多达一千人讨官做,当朝廷的官印是萝卜刻出来的吗?但群情激动之中,也确实有人提醒过,对士兵要谨慎应对,恩威并施;倒是许愿引他们来请功的人,需严加惩处和防范。
    “怎么说?”李沅问道。
    “士兵多是草莽出身,一味贪婪,不知轻重。军镇也不知?怕是战事平复之后,不能再以战养兵,那些骄兵悍将怨声载道。军镇满足不了他们的胃口,故意将他们的怨恨引向朝廷。如今天下暗潮汹涌,陛下又要消兵,正是要全力防范动|乱的时候。自然得留心提防此类以我为壑,唯恐天下不乱的藩帅。”
    “动|乱?”
    “莫非你觉着乱根已除,可以高枕无忧了吗?”
    李沅既没这么天真,却也不觉着动|乱近在眼前。但他又十分信任十四郎的判断,思来想去,他们的分歧点也只在于——十四郎有小仙女带着周游四方,亲眼看到“天下”真实的模样。而他没有。
    那小仙女还是他们同时发现的呢!身为彼此最好的朋友,本该无所隐瞒,可十四郎不但独占好处,还对他严防死守,真是太不仗义了。
    他还敢反问他!
    “我不如你那般经多见广,认识自然就浅薄些。”李沅道,“若能见你所见,或许会得出近似的结论。可惜我没见着啊。”
    十四郎冷静了下来——他还是很讲道理的。虽说他已将所见所闻悉数分享给了李沅,但亲眼所见和辗转听闻,所受到的冲击、感到的紧迫感是不同的。李沅不能理解,也实属正常。
    但是……不亲眼看见,就做不出判断,那他日后打算怎么当皇帝啊!
    他敏锐的意识到,李沅可能在故意找茬。
    “……”
    “你说的我都记下了,有机会必定向阿爹提。”李沅道,给话题落下了句点。
    十四郎点头——想说的他也已说完了,自觉无更多交情可同他大侄子叙,便起身道,“叨扰许久,我也该告辞了。”
    “哎——”这一字腔调一波三折,隐含了唯恐天下不乱的兴奋,“你急什么,我还有事要同你分享呢。”
    看他那精神抖擞的模样,十四郎就知道,这熊孩子故态复萌——或者该说狐狸尾巴藏不住——又要无事生非了。
    毕竟已经同他和解,甚至做下了“日后一起改变天下”的约定。出于朋友之义,只要无伤大雅,还是该多少奉陪一二的。
    “何事?”
    “我还未娶正妃,这你是知道的吧?”李沅津津有味的说起来,“我还一直担心,长辈们是不是把这事儿给忘了,怎么没见提起呢?谁知前日太母忽就说起——原来她已相中了柳承吉柳相公家,只是他家兰桂腾芳,几个女儿不相上下,令人难以抉择。我就想,既然祖母选不出,不如我自己来挑吧,就做一番调查。”
    十四郎默不作声的看着他作妖。
    “最先考虑的,当然是柳家长女柳云秀。”他唇角带笑,眉眼一勾,瞟向十四郎,“说来也巧,柳姑娘舅家表兄韩皋韩鸣鹤和我素有交情。这韩鸣鹤虽是武夫,却雅善书画,我便请他过府谈书赏画……谁知下人不留神,竟将我昔日涂鸦之作挂出来了。”
    他一面说着,便伸手取来一卷画轴,徐徐展开。
    却是副泼墨写意的“仕女”画,肆意挥洒的竹青色在白绢上晕染开来,宛若层层叠叠随风扬起的轻纱薄雾,似梦似幻。虚写的衣衫下却有实写的云鬟鸦鬓,那是隐在朦胧青纱下惊鸿一瞥的回眸。睫下鸦影眸中水色唇上朱红,寥寥数笔便将那少女身上实实在在的娇俏和似有若无的清冷,勾画的直击人心。没什么正经的技法——你甚至可以说他画得没边没界的都不像个真人,可但凡你认得那画中之人,必一眼就能看出,这就是她。
    ——十四郎早就知道,这熊孩子敏锐异常。做什么都爱剑走偏锋,但怎么做都能直取题中真意,本质上是个天纵之才。
    “就是这张。”李沅道,“这张画,旁人都说看不懂,可韩鸣鹤一见之下就面露惊讶。在本王锲而不舍的追问之下,几坛闷酒之后,他终于吐露实情——这画上的人跟他柳家表妹太像了,是以惊讶。但我画的原本是谁,十四叔你是知道的吧?”
    他这小人得志的姿态令他十四叔无言以对,“略有所觉。”
    “那十四叔觉得,为什么会这么像呢?”
    “……你觉着呢?”
    “我也疑惑,于是仔细询问了一番。原来这位柳相这位令嫒不怎么得继母的欢心,早在祖母去世后就被迫出家了,说是三年期满后就接她还俗回家,结果五六年也没接回来。谁知忽有一日,柳家就送来讣告说她已仙逝了。韩家急忙去奔丧,人却已下葬了。韩家怀疑外甥是被继母所害,柳家坚称并无此情。为此两家几乎没打起来。韩家到底是外姓,又没证据,两姓家长彻谈之后,韩家便默认了此事。”
    “哦……”
    “韩鸣鹤却不肯罢休,又回蒲州调查——原来柳姑娘寄居的道观内曾发生惨案,有个与柳姑娘一道修行的女冠子被人奸杀了。事后没多久整个道观连同两个知观道长一并销声匿迹,已没人知道柳姑娘的下落了……你没见韩鸣鹤悲愤痛呼的模样。他觉着是柳家怕连累族内女孩儿闺誉,谋杀了他妹妹。而韩家也是因同一理由不再追究。世情之恶、人心之薄竟至于此,他绝望了,决心弃文从武,将这些烂体面悉数掀翻踩碎……然后就醉得睡了过去。”
    十四郎:……
    李沅接着说,“按说道观都没了,确实无处追查。但好歹是一条人命,岂能就此放弃?我忽的想到,柳家千金同那日你我遇到的小仙女如此相像,许侥幸有什么关联呢?于是顺着线索排查,竟意外发现,当年和柳姑娘一道同修的女冠子们悉数搬到了兴宁坊南里一处道观里。再追查下去,竟发现那道观是十四叔你出面替人盘下的!”
    李沅目光灼灼的看着十四郎,“十四叔如何解释?”
    十四郎道,“巧合而已。”
    李沅:……
    “那小仙女就是柳云秀,对不对?”
    十四郎没做声。
    “你说我若将此事告知柳相,会怎么样?”
    十四郎道,“柳相应该会说,小女早已仙逝,此事同小女毫无关联。”
    李沅:……柳世番那不要脸的怕还真能说出口!
    “若我将兴宁坊那些女冠子交给韩鸣鹤呢?”
    十四郎道,“恐怕他也问不出什么关键。”
    “那……”李沅眨了眨眼睛,道,“若我对太母说,十四叔也还没婚配,为我娶妻前不妨先给十四叔安排一门亲事?”
    十四郎的伶牙俐齿竟被卡了一下。
    李沅备受打击,“……你们居然真是这种关系!”
    十四郎也不知他是从何推断出来的,但既然他已猜到了,自己也没必要谦逊,免得再多生什么枝节,“确实如你所想。所以婚配一事便勿再勉强了,我已决定终生不再另娶。”
    李沅听他请求,才终于像是拿住了必要的把柄般缓缓恢复过来,“可以,但我有个条件!”
    “……”
    “日后你们出门,必须得带上我!什么隐身术,缩地术……我也全部都要学!不然我就让太母给你指婚!”
    云秀从屋檐上翻身下来。
    落地只觉衣袂翻飞,满天满地都是她衣上轻纱。
    她上前自斟了一杯茶水,润了润被风吹得有些燥的喉咙。十分无语的看了十四郎一眼——她能理解十四郎为何会被他大侄子逼得步步退让,终被问出真相来。因为这少年太实诚了,他既已和李沅交心,便无法不对他坦诚相待。被动隐瞒也就罢了,主动撒谎就有些超出他的极限了。
    云秀忽然有些嫉妒他大侄子——她和十四郎之间固然真挚美好,可他们的感情不染红尘烟火色,须不得如此跌宕起伏、活色生香。
    有一些人情趣味,唯有不那么淡泊礼让、甚至得像李沅这般作天作地的人才能享受到。这个熊孩子体悟到的人生乐趣,怕比她和十四郎体味到的加起来再翻几倍还要多。他享受了红尘中一切好处,现在他闹着要去看苦处了。
    云秀一言难尽的在十四郎和李沅的注视下喝完茶,说,“可以。我可以带你,可以教你,但提前说好,带不带得动、学不学得会,就要看你的机缘和天资了。且就算你勉强学会,一朝封为太子或是登上帝位,也定然都失效了。”
    李沅不服气道,“凭什么啊?”
    云秀道,“没听人说吗?让皇帝成仙,比让骆驼穿过针眼儿还难。红尘富贵和世外逍遥本就不可兼得。”
    李沅垂眸沉思片刻,答应了。
    云秀便扭头对十四郎道,“事情办完,我们就回汝南吧。”
    十四郎牵了她的手准备离开,身后李沅横插一刀,“我也要一起去!”
    云秀上下打量他一番,抿唇一笑,“好呀。刚好试试你天资如何。”
    她衣袖轻举,抬手划出一道金光。转瞬之间,烟起云笼,她已和十四郎消失在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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