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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9节

    “怎么老这么多问题?该工作了,都去工作!”吴警官厉声叱责,转身就准备继续去处理文书了。
    他当然知道答案,可有时候很多话,是不用说出来的。
    人生,哪有那么简单呢。
    ……
    走到门外,裴闹春便把女儿放下,转成了背,他一步步地往前,打算带女儿去吃点什么东西,再找个车回家,裴小幸虽然有一只手掌不在,可被父亲背的时候,还是能固定好自己的身体,这算是个安稳的姿势。
    “小幸,对不起。”裴闹春忽然开口,他一步步地往前,每一步都走得很稳,“是爸爸不对,以后爸爸再也不会了。”
    “不管多辛苦,爸爸和小幸一直在一起好吗?”
    后头的裴小幸脸紧紧地贴在爸爸的身上,在爸爸说完话后便开了口:“好,以后爸爸不要再让我走丢了哦!”
    裴闹春眼睛一酸,可还是能忍住,他继续往前:“不会的,不会让你再走丢了。”
    那天的阳光正好,不太刺眼,也足够温暖。
    很多年以后的裴小幸,曾经在自己的日记中这样写道:“我不知道别的小孩三岁的时候记不记事,可我记得,三岁的那年,我走丢过。”
    作者有话要说:  搓手手,终于写到了最后一个世界
    也是和上本书对应的那个世界。
    其实这个世界和好妈妈系统中最后的那个被抛弃的世界,曾经是并列在一起的选项,在上本书里,阿福被抛弃,更多的是因为妈妈“太早”经历了这些,年幼的她无法承受结果。
    而这个世界,其实就是“命运”,谁都不能保证,我们有完美的小孩,可如果这么巧,不完美偏偏出现在了我们的人生里,要怎么办?
    这个问题,也想问问大家。
    阿花也很纠结——不过所幸现在有很多科学的检测,能够避免开很多悲剧。
    第216章 宝贝她曾走丢(四)~(六)
    即使再囊中羞涩,做父亲的, 也有无论如何, 想要奢侈一次的时候。
    裴闹春带着小幸到了城里新开的肯爷爷, 这类的店铺, 在县城里目前是没有的,对于当今物价而言, 有些让人咋舌的价格, 也让不少人敬而远之, 甚至会在背地里说些只有人傻钱多的人才会来吃。
    只是,今天不太一样, 许是因为愧疚,或是想要好好地安抚女儿, 裴闹春牵着小幸拐了个弯,便到了店里, 店门口摆着的椅子上有个肯爷爷的雕塑, 不少小孩正在那爬来爬去,好奇地摸着雕塑。
    裴闹春能看到裴小幸眼里的向往, 她的手还紧紧地搂着自己的脖子不肯松开,可眼睛却像是黏在上头一样。
    “小幸, 要不要去玩?”裴闹春抬了抬下巴,示意着那头的热闹。
    裴小幸一听爸爸这话,立刻收回了眼神,用力地摇了摇头,抱着爸爸的手又紧了些:“不去, 我和爸爸在一块。”
    “没事的,爸爸就在里头点菜,你看,这个玻璃门是能看见里头的,你能瞧见爸爸在里面呢!”裴闹春觉得女儿是担心自己会走,忙解释了一句。
    可裴小幸还是摇头:“我和爸爸一起。”
    “为什么呀?那个大雕塑不好玩吗?”
    裴小幸没说话,沉默了好久好久,久到裴闹春以为女儿是逃避回答,抱着女儿正要进店门点菜,就听见裴小幸在自己的耳边轻轻地说道:“我去了他们就不能好好玩了。”
    他一下明白了,心格外沉重。
    在原身有限的,和女儿共处的记忆里,裴小幸总是孤孤零零地一个人坐在店铺的门口发着呆,要不就是被他推着去和其他街坊的孩子一起玩,而后哭着回来,怎么问都不吭声。
    事实上原身也是懂的,他当然知道女儿去和别的小朋友接触,没准会受到欺负,可是能怎么办呢?孩子总不能一辈子躲在家里,迟早也是要和别人接触的,笨拙如他,完全不知道怎么解决眼前的危机,只能试着去突破,失败后逃避。
    “没事,那小幸陪着爸爸好不好?”裴闹春轻轻地蹭了下女儿的头发,看着她像是盛着一汪秋水的眼睛,送以无线温柔。
    不管这个世界如何,起码他能给女儿一片温暖。
    “好。”裴小幸笑起来,露出的是整齐的小白牙,她歪着脑袋看爸爸,心情好的出奇,可明明已经够开心了,在到里头点菜的时候,还是忍不住趴在爸爸的肩上,顺着往外看。
    他们玩的可真开心……好羡慕。
    不对,她不羡慕,只要有爸爸就好了,她会很乖、很乖的,再也不会随便哭了。
    菜很快就点好了,裴闹春点了份儿童套餐,套餐里还送了个不大的塑料玩具,按着图很快就能组装完毕,在拼凑玩具的过程,裴闹春差点止不住笑,他的手就像是什么肉骨头一样,女儿则活像是只可爱的小狗,跟着他的动作转来转去。
    这也是裴闹春来到这世界后头一回陪女儿吃饭,当用餐开始后,他终于开始有了实感,明白常人所不太能理解的困难是什么。
    这还是吃的是肯爷爷,有不少诸如鸡块、薯条类型的餐点,只要用一只手就能搞定,可只要是盯着认真观察一段时间的人,便会多少觉得小幸的不对劲。
    许是从小便怕人发现自己奇怪的手的缘故,裴小幸在用餐的过程中,无论多么困难,都是保持着左手垂直往下放的姿势,只有这样的姿势,她才能用袖子将自己的手遮掩住。
    她用起右手来比常人更要敏捷一下,就连小汉堡也可以单手拆开包装,放到嘴里,只是到了玉米杯时,总算遇到难处,裴小幸抬头看着爸爸,今天爸爸没有主动帮忙,她低下头,特别小心地吃了起来。
    拿起塑料汤勺,把桌盘放斜,卡好位置,小心翼翼地盛了几粒,获得成功的裴小幸瞬间松了口气,笑得格外的大,然后一口把玉米放到嘴巴里,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然后,要准备吃下一勺了,得把位置重新调整一下,省得一不小心,把这塑料杯给掀翻,她很有经验,以前才开始学吃饭的时候,老是不小心就把饭碗掀翻到地上,或是刹不住车,来了个天女散花,汤勺里的饭撒了满天。
    不过很快,她的努力遇到了阻碍,忽然出现的难题难倒了裴小幸。
    随着她的进食,这玉米杯马上就要空了,只剩下薄薄一层杯底的结果是,汤勺一用力,就能把这塑料杯推得老远,而且还有几粒调皮的玉米粒特别不听使唤,怎么都打不起来。
    裴小幸不想生气的,可是这玉米粒好不听话,怎么都不肯乖乖到勺子里来,她越想越觉得委屈难过,好像下一秒就要掉金豆豆了。
    “小幸,爸爸……”裴闹春打算出手相助了,虽然他也知道要锻炼女儿的自理能力,可此刻他的心又酸又涩,舍不得再看下去了。
    伸出的手被另一只柔软的小手挡住。
    裴小幸抬头看着爸爸,眼睛睁得老大:“爸爸,我想到办法了!”她激动得厉害,眼神就像带着光似的。
    “什么办法?”
    裴小幸有点得意,摇头晃脑的:“爸爸你看!”在确定爸爸的注意力在自己的身上后,她立刻拿起只剩下底的塑料杯,仰起头就往嘴巴里倒,用力摇晃了一下,只是这嘴巴有点小,装下这么个杯子有点勉强,等到杯子放下来,还有这么一粒调皮的没进去,黏在嘴唇边上。
    她一下把这粒摘了下来,丢到了嘴巴里,看着爸爸一脸等待夸奖的神情:“爸爸,我厉不厉害。”
    像个小脏猫一样,也不看看,自己的嘴巴旁边都脏成什么样子了。
    裴闹春心中瞬间升起的想法分明是如此,可还是拿起干净的手帕纸,笑着帮女儿擦起了嘴:“是是是,我们家小幸最厉害了,去哪里找这么聪明的小孩。”明明应该觉得可爱又好笑的,心里却忍不住有点儿难受。
    大部分孩子轻而易举就能做到的操作,对于裴小幸来说,却是高难度动作。
    “爸爸,我会一直很聪明的。”她看着爸爸,今天尤其的话多,“我很乖,很快就会长大了,到时候爸爸就不会那么辛苦了。”
    “……爸爸知道。”他伸出手拍了拍女儿的小脑袋,“我们小幸这么好,爸爸一点也不辛苦,爸爸以前老想不明白,可现在爸爸想明白了,只要有你在身边,就够了。”
    明明是可以无忧无虑的孩子年纪,裴小幸却比同龄人都要早熟,这样的长大,有时候当父母的宁愿来得更晚一些。
    父女俩说的话,分明都同今天发生的一切无关,可他们心里却都知道,彼此之间,是在拐弯抹角的说着什么。
    ——爸爸,下回不要再让我走丢了好吗。
    ——好,爸爸一定不会再让你走丢。
    裴小幸吃完和往常一样,晃着腿左顾右盼,肯爷爷店里冷气十足,吹干了她刚刚略微汗湿的衣裳,等到休息够了,两人就要启程,回到家里。
    裴闹春靠在椅背稍作歇息,耳畔边围绕着的全都是孩子们玩闹的声音,右手边的儿童游乐区里,有小孩乐呵呵地在滑滑梯,门前的肯爷爷雕塑旁边,也换了一批新的小孩。
    有些事情,并不是人力可以改变的,这道理裴闹春明白,可有些事情,他可以通过努力改变。
    有了,他想到了!
    ……
    南街坊一如既往的热闹,这儿是拆迁分的房子,住的也是从前的老邻居,不少人家在分了店面后,干脆也不往外租,随便摸索着便开起了店,而因着生意的原因,各家各户养的孩子,便常年处于放养状态,天一亮,孩子们便一窝蜂的出去,等到各自家长站在家门口扯着嗓门喊人的时候才知道回家。
    不过这年头治安不错,连开小车的人都不算太多,孩子们外出玩耍只要远离什么城内河之类的,就绝对不会出什么意外。
    在南街坊中,有这么几户做餐饮生意的,其中做最好的,当属这李大妈,她和自家表亲学的一手做面手艺,招揽来无数顾客,不过她只做中午和晚上的生意,早晨天一亮便会开门准备备货,也时常有喜欢聊天的街坊会到这里和她念叨两句。
    今天到李大妈门前的是何大妈,她左右看了眼,便直接进了屋,声音很小:“老李,昨晚小幸被老裴接回来了!”
    “看到了,大家不都看到了吗?”李大妈正切着肉呢,这是要放在面上的浇头。
    “我还以为小幸回不来了呢!”
    “谁不是呢?”李大妈叹了口气,“估计还是舍不得吧,说到底,自家的孩子,谁能舍得呢?”
    他们这年纪,又是在这种不算繁华的县城里长大的人,知道的事情可多了去了,不说远的,就说县里下属河沟村那,不就有个领孩子的地方吗?
    这倒也不涉及交易。
    一般是有的人家超生了女儿不想要了;又或是家里的孩子实在太多养不起了;或者是孩子天生带点病不想治或是治不起的,便会趁着夜丢在那破庙门口,庙宇里头有两个和尚,听到了声响便会把孩子带进去照料,若是有人要来领就给了,若是没人要的,则在寺庙里吃百家饭长大。
    有不少人家求个孩子,就会求到那去,香油钱全凭个人,孩子拿了就走,和尚们口风很严,绝不会泄露是谁家拿来的孩子又是谁家带走的孩子,这事不合法,大家都知道,所以都悄悄的干。
    像是裴家这样,孩子生出来有问题,还是个女孩,能拉扯这么大的,都已经算是难得了。
    就说这下头村里有个人家,生了个孩子出生便是傻的,当妈的那个怎么都不肯放弃,现在好不容易养到了十几岁,有什么用,只是拖累自己、孩子也苦罢了!有时候李大妈自己也会想,要是她摊上这么个孩子,她能养吗?估计也难。
    呸呸呸,他们家小明好着呢,乱说话,不作数的!
    “这回不丢,估计就不会再丢了。”何大妈虽然碎嘴,心可不坏,“这样养着也算是积了福报了,孩子大了,会好好回报的。”
    “最好是吧。”悲观主义者李大妈可不这么想,“孩子长大,未必能感谢父母呢,在这世上,我们这种普通人活着容易吗?更何况是小幸那样的人。”
    “可总不能,总不能吧?”何大妈跺了跺脚,“没生就算了,生下来就得好好养,这也是一条命啊!”
    两个观点不同的人你来我往好一阵,谁也说服不了谁,一个看到的是当父母的、当孩子的以后能不能过上好日子;一个看的是要对得起良心,对得住法,尊重生命,总之各有各的理。
    而平日里总是门前冷清的裴家修车铺,此刻外头全都围满了探头探脑的小男孩。
    店铺里头,裴闹春前头工具全套,他学修车,也是自学的,由于生意不好,平时还兼职干些什么维修电器,店里的东西便也越配越齐全,什么都能干。
    李小明是小孩里的老大,今天也是他头一个发现这里动静的,他惦着脚看不清楚,又不好意思进屋里看。
    ——他们这些小孩,也是有思考能力的,以前他们欺负过裴小幸,现在进去那不是厚脸皮不要脸吗?
    只是,真的好想进去呀!
    李小明眼巴巴的往里头看,再看着乖乖坐在旁边扎着小辫子的裴小幸,羡慕极了,今个儿一大早,他和往常一样,想要去召唤他的童子军集团一起去玩打仗游戏,可再要路过裴氏修车铺门口的时候,他就听见里头响起的吸引人的音乐生意,那时李小明就这么顺着声音方向一看,脚步便被这么粘着再也走不开了。
    只见总是有点黑漆漆的车铺里头,裴闹春正在往裴小幸的手上带着个什么像手套的东西,那东西一按,居然还会唱歌,特别神奇!那造型酷极了,他没见过类似的东西,一下就移不开眼神了。
    李小明黏在这,他的跟屁虫们很快便也赶到,大家围成一列,全都站在店铺门口,不断朝里头张望,非得搞明白在做什么才行。
    裴闹春拿起锤子,小心地敲击整理着角度,小男孩们齐声惊呼。
    裴闹春拿起电焊工具,带上遮光眼睛,把女儿转了个方向,看着火花四溅,小男孩们惊讶得往后跳了跳。
    裴闹春调适角度,试验按钮,音乐播放,小男孩们更是差点就违背内心的原则,迈进了小店里,只需有人在身后一推,他们便会一列地倒了进去。
    “好了,完工了!”裴闹春总算完工,伸展了下手臂和腰肢,全神贯注的时候没有分心,他这才注意到外头那一列都把采光给挡了一点的小男孩团队。
    看到裴闹春看了过来,李小明带着头四散跑开,而后他们又默契地凑了过来,有的巴在门两边,有的远远站着以为别人看不到他,总之目的都是为了不错过店内发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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