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节
“嗯,很好!”说话间明哥从编织袋中捧出一颗沾满凝血块的人头,头颅顶上有一处凹陷状钝器伤口。他用力剥开黏附在面部的长发,露出一张苍白的女性人脸。“嫌疑人分尸未毁容,说明他和死者之间的关系并不密切,不怕我们通过面相找到他。”明哥说着把那颗人头在手中转了半圈,“死者头部多次受到钝器打击,作案工具应该是圆铁锤,而且这是第一致命伤。也就是说,嫌疑人使用钝器将受害人击打致死之后,接着用菜刀肢解尸体抛尸桥洞。”明哥说完放下人头,把编织袋中的尸块全部取出,缠绕在一起的大肠等内脏则原封不动地留在袋子中。
不久,一具干瘪的尸首被拼接起来,明哥用毛刷将表面的蛆虫稍作清理,开口说道:“最近的气温满足苍蝇卵孵化的要求,结合蛆虫的大小,嫌疑人抛尸距今有三四天的时间。”这个结果也印证了我的结论。
他接着说:“从盆骨以及容貌特征来看,死者的年龄在45岁左右,有文眉化浓妆的习惯;手茧较薄,说明她不经常从事体力劳动;体态臃肿,皮肤缺乏保养、黑而粗糙,说明她的经济条件并不是很好。”
“死者的下体有很严重的性交史。”老贤补充了一句。
明哥低头看了一眼:“回头提取一下死者的阴道擦拭物。”
“好的。”
明哥接着把尸块上的所有创口观察了一遍之后,说道:“伤口砍切方向以及力度符合一个人作案的特征,可以排除多人作案的可能。嫌疑人分尸必须要有一个独立的空间,从这一点来看他有可能是独居。”
“嫌疑人能挑着扁担走这么远的路,说明他的体力异于常人,再加上熟练的打结方式,可以判断出他应该是一个独居一室的体力劳动者。”
“通过鞋印分析,嫌疑人的年龄也在45岁上下。”我补充了一句。
“这个年龄应该已经结婚,考虑离异或者老婆长期不在身边的男性,把这一类划拨成调查的重点。”明哥把目光集中在了叶茜身上。
“明白,冷主任。”叶茜会意。
“行,中心现场基本这样,我们开始勘查外围,有情况以后,咱们再碰头。”
六
勘查工作从朝霞映脸一直忙到余晖满天,当我们全部围在会议桌前时,还能隐约闻到一股尸臭味。
“我这边基本上没有什么指向性的结论,死者的所有人体组织都在,抛尸现场就这一个。焦磊,你那里有没有什么情况?”明哥开了个头。
“暂时没有,等贤哥说的时候,我会补充一点。”
“小龙,你说说。”明哥扔过来一支烟卷,我双手接过放在一边:“嫌疑人能徒步进行抛尸,我起先认为他应该住得距离抛尸现场不远,可后来我和叶茜沿着鞋印一路寻找才发现,他竟然挑着尸块步行了将近四公里,鞋印最终消失在村子最南端的大路上。”
“四公里?”胖磊惊呼道。
“四公里只是最小值。”
“这体力真是太厉害了。”
明哥开口说道:“经测量,尸块总重量在74千克左右,他能挑行这么远,不光是体力好就可以的,挑扁担也是技术活,靠蛮力挑不了多久。按照我的猜测,嫌疑人极有可能是长年累月挑扁担讨生活的人。”
我有些为难地道:“现场鞋印涉及范围这么广,就算是知道嫌疑人是干啥的又能怎样?根本没有任何抓手。”
叶茜听我这么说,也点头回道:“嫌疑人走过的路线涉及近十个自然村,村子人口密度太大,根本就是大海捞针。”
明哥有些疲惫地揉了揉太阳穴:“国贤说说。”
老贤翻开报告回道:“我在尸体伤口处提取到了大量氯化钠,也就是食盐,说明嫌疑人分尸用的菜刀可能是他经常使用的。”
“也就是说,嫌疑人身边除了自己平时做饭用的菜刀,并没有更合适的分尸工具,单从这一点可以分析出嫌疑人的作案动机。”明哥开始逐条分析,“死者的致命伤是后脑部的钝器伤,嫌疑人站在死者身后用圆铁锤多次敲击,才会形成这种伤口。他在知道自己杀了人之后,可能是为了移尸方便才想到分尸。国贤的检验结果判明,他并没有事先为分尸准备工具,只是顺手拿起了自己平时使用的菜刀,从这一点分析,嫌疑人很有可能是激愤杀人后分尸。”
我们几人动作一致地点了点头。
“案发时嫌疑人和死者必定共处一室,能在一起说明两个人相互认识,但嫌疑人在分尸之后没有对死者的面部进行破坏,表明两者之间的关系很隐蔽,不为人知,嫌疑人并不担心我们能因此找到他。凡是符合这种情况的,都是我们下一步要考虑的重点。”
“国贤,你接着往下介绍。”
老贤起身打开了投影仪,一块长满毛点的东西出现在投影布上:“我们在现场只注意到了尸块,没有人注意到在尸块的旁边还有一块这个。”
“这个是……?”我看着这块比萨形状的东西问出了声。
“馕。”对于号称“吃神”的胖磊来说,这根本难不倒他。
“确切地说,这是一块长满霉菌的馕。”老贤翻开报告接着说,“这块馕装在一个塑料袋内压在尸块内侧,由于时间和气温的原因,这块馕已经长满了霉菌,在显微镜下观察,馕上面长的是曲霉。”
“曲霉?”我们所有人对这个名词都很陌生。
老贤放下报告,科普道:“我们生活中常见的霉菌有两种:青霉和曲霉。青霉常分布在霉腐变质的水果、蔬菜、粮食和皮革等物体上,菌体直立菌丝的顶端长有扫帚状的结构,结构的每一个分支生有成串的孢子,成熟的孢子呈青绿色,进行孢子生殖。曲霉广泛分布在谷物、空气和土壤中,曲霉直立菌丝的顶端膨大成球状,球状结构的表面放射状地生有成串的孢子,孢子随曲霉种类的不同而呈黄色、橙色或黑色。”
“这些和案件有关系?”
老贤接着解释道:“我刚才提到了一个名词:孢子。它是霉菌的主要繁殖器官,分为有性孢子和无性孢子两大类,前者通过两个细胞融合和基因组交换形成,后者无此阶段而经菌丝分裂等形成。孢子在适宜条件下发芽,形成菌丝而进行分裂繁殖;当外界环境不适宜时可以呈休眠状态。菌丝的生长与水分、温度以及生长基质有很大的关系。我结合最近一段时间案发现场的气候条件分析出,这一块馕放在这里最少已经三四天的时间。”
“和抛尸时间吻合?”
“对,这块馕应该是嫌疑人连同尸块一起扔在这里的。”老贤给了最终的结论。
我边听边盯着大屏幕:“贤哥,这块馕并没有牙齿咬痕,也就是说嫌疑人并没有食用过,难道这上面留下了嫌疑人的dna?”
老贤摇了摇头:“馕上面没有嫌疑人的dna。”
“那这对案件有什么帮助?”
“这个我来解释。”胖磊接了话茬,“其实这应该属于你们痕迹学上的知识。”胖磊冲我挑了挑眉毛说道:“馕是新疆少数民族的传统美食,说白了就是一种用馕坑烤制的面饼,和我们平常吃的烧饼有些类似,但馕也有它自己的特点。”
“是不是又圆又大,盖上菜馅就是比萨?”我想起了胖磊第一次带我去买馕时说的一句顺口溜。
叶茜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你小子,就不学好,我在说正事。”
“小龙。”明哥冲我敲了敲桌子。
我吐了下舌头,没有说话。
胖磊正襟危坐:“我说到哪儿了?”
“馕的特点。”
“对,特点。”胖磊滑稽地一拍脑袋,“这馕在制作的过程中为了美观,往往会在面饼中央拓上类似同心圆的‘馕花’。”
听到“馕花”两个字,我的表情忽然认真起来。
胖磊接着说:“拓印‘馕花’有专门的工具,这种工具在新疆当地很常见,类似牙签罐周围插上一圈铁钉,这种特制的工具扎出来的‘馕花’整齐、好看,在烤制的过程中不会变形。现在我们来看看嫌疑人遗留在现场的这块馕。”胖磊把屏幕上的照片逐渐放大,馕花的形状也逐渐清晰。
“为什么这上面的馕花孔这么不规律?”我问出了声。
“这个问题我以前在吃馕的时候就研究过。”胖磊见我问到了关键所在,松开了点击图片的鼠标,“这种不规则的馕花说明卖馕的老板使用的是传统工艺,拓印馕花的工具是他自己做的。”
“自己做的?”
“对,馕在新疆已经食用多年,在制式拓花工具出现之前,人们通常都是自己制作。手工的拓花工具用鸡毛根手工捆扎成圈,因为鸡毛有粗有细、有直有歪,在捆扎时会出现鸡毛根之间的间距差异和个别鸡毛根偏离花纹轨迹的现象。鸡毛根的选择是随机的,这样每一个‘馕花’都有各自的特征。”
“这就意味着,传统工艺制作出来的馕花就像指纹一样具有可识别性,咱们只要拿着馕花的照片一家一家地找,就可以找到嫌疑人购买这块馕的地方!”我已经彻底明白过来。
“对头!”
“咱们云汐市正儿八经卖馕的地方很少,排查起来几乎无压力。”叶茜自信地说道。
“还有没有?”明哥记录完毕之后问道。
老贤拿出了最后两份报告:“死者牙齿的烟焦油含量很大,说明她有长期的抽烟史。另外,我在死者的下体检测出了混合型dna,被害前她曾和三名男性发生过性关系。”
“什么?三名男性?”这个结果让明哥有些诧异。
“对。”
“根据死者的打扮,以及生活习惯,再加上贤哥的检验结果,她的身份会不会是……”
“失足妇女?”胖磊抢答道。
“不排除这个可能。”明哥话音刚落,老贤递过来一张写着个人信息的a4纸。
“这个是……?”
“案发前和死者发生性关系的其中一人的身份信息,他之前因为聚众斗殴被处理过,在公安局建的档,估计找他能问出死者的一些情况。”
“刘传龙,男,41岁,无业。住址:云汐市园南小街225号。”叶茜接过a4纸,唰唰地开始记录。
“接下来,两个线索都需要刑警队去查实,一个是嫌疑人买馕的地方,另一个就是找到这个叫刘传龙的人,有消息立刻通知我。”
“好的,冷主任。”
七
在命案侦破期间,所有的工作都必须火速完成,两条线索很快见底,卖馕的地方就位于案发现场不远的集镇上,而刘传龙也在当天晚上被传唤到了刑警队讯问室。
瘦骨嶙峋,弱不禁风,是对他身材最好的诠释,再加上鞋码与嫌疑人鞋印极度不符,他基本被排除在嫌疑之外。
“警官,我错了,我错了。”刘传龙刚被带进讯问室就开始认错,这让我们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小龙,你确定嫌疑人不是他?”胖磊站在我身后嘀咕了一句。
“百分之百不是他,我可以肯定。”
“你错在哪里了?”明哥点了一支烟卷,坐在了他对面。
“你们抓我是不是因为我卖黄碟的事?”刘传龙试探性地问道。
明哥没有出声,而刘传龙却理解成了默认。
“警官,我也没办法,只是为了糊口。以前年轻不懂事,学别人去混什么黑社会,出去打架被砍了一身的伤,没有办法干重活,只能指望这个混口饭吃,还请警官网开一面。”刘传龙声泪俱下地向我们作揖道。
“你平时卖这个是不是很赚钱?”明哥扔给他一支烟卷。
刘传龙受宠若惊地接过烟卷夹在耳朵上:“现在都上网看的多,碟片只能卖给那些上年纪的人,也赚不了多少,一天也就四五十块钱。”
“卖黄碟这事咱们以后再说,我问你,你四天前有没有见过什么人?”
“四天前?这我哪里能记得?”
“你绝对能记得,这是照片。”明哥直奔主题,把死者的面部照片递给了他。
“这、这、这、这……”刘传龙没有去接照片,舌头像打了结一般。
“怎么,是不是很面熟?”
“面、面、面、面熟。”
“很好,她叫什么?”明哥收回照片。
“我不知道她大名叫什么,只知道她叫花姐。”
“她是做什么的?”
“站、站、站街的。”刘传龙有些不好意思地回答道。
“好,说说你们是怎么认识的,最后一次接触的具体细节。”明哥往座位上一靠等待答案。
“我们是在北湖公园里认识的,白天有很多上年纪的人在里面消遣,我在那里摆摊卖碟,花姐也经常在公园里拉客。我是光汉条一根,平时总有一些需求,只要我想干那事,就会去找花姐,这一来二去就熟悉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