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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节

    没有海鲜大餐,没有烛光晚餐,也没有香槟和红酒,范婷婷看着一口大铁锅里咕嘟咕嘟冒着泡的汤汁,金黄色的鸡块被炒得外焦里嫩,裹着剁椒和泡椒,土豆、青笋、藕也都炖的软软的……她弯着唇,止不住的想笑。
    “这么好笑?”谢寅挑眉,诧异得看着笑得像个小傻子的姑娘。
    “好笑。”范婷婷点点头,笑得眉眼弯弯:“你以前都是这么追女孩子的吗?农家乐?柴火鸡?冰啤酒?”
    不是。
    谢寅知道,不是。他以前追女孩子,很讲排面,要贵的,要浪漫的,要骚出天际的。可遇上范婷婷,他就觉得,从前的那个自己,像个傻逼。
    他只想给她好的。也许并不贵重,却是他用了心的。每一样,都是他二十五年生命里,用心珍藏的东西。
    “套套……”
    范婷婷不在意的摆摆手,夹了一块鸡翅,很嫩很入味,是真的好吃。
    “你知道我为什么对周子诚不来电吗?”范婷婷就着玻璃杯抿了口冰啤酒,沁凉的酒液入喉,驱散了这夏日里的炎热。
    谢寅没说话,耐心的等着她的下文。
    “周子诚啊,给我的感觉,太高级了。我跟他吃顿饭,都要提前在脑子里想好左手是拿刀还是拿叉子,鹅肝是不是这么切,一口红酒喝太多了,是不是就很没修养……你知道的,我散漫惯了,受不来那个拘束的。”范婷婷戳着碗里的土豆,神情有些难得的认真:“当然,周先生其实也没有这么要求我,但人与人之间,会有种奇怪的磁场,有些人,就是会给人距离感,怎么也亲近不起来。”
    “我知道,我这么说,你肯定心里在笑我。”她抬眼看了眼谢寅,笑眯眯的。
    “其实你和周子诚本质上是一样的,你们都是富贵人家里的小孩,如果今天坐在你对面的是另外一个女孩,可能你就会带她去吃最高级的西餐,开最贵的红酒。可是谢寅,如果你真的这样来追我,一定会把我吓跑。”
    范婷婷抬头凝视对面的男人,娃娃脸挂着笑,却很认真:“我就是个普通的姑娘,柴火鸡,更对我的胃口。你明白吗?”
    她不是个守旧的姑娘,但也知道有个词叫做“门当户对”。范婷婷家里也算殷实,但和谢家比起来,大概就是天壤之别吧。这样的豪门,纵然她范婷婷改嫁,也要谢寅看明白,这样的姑娘,到底适不适合他?
    她的喜欢很珍贵,一旦交出去就收不回来的。范婷婷想,她都说的这么明白了,以谢寅的个性,如果对她只是一时兴起,应该会知道及时收手吧。那么,她就收回自己的喜欢,还和他做好朋友。
    至于还做不做得成,再说。
    范婷婷的话,谢寅自然也听懂了。坦白讲,范婷婷不是他以往喜欢的类型,甚至连相似的地方都没有。经历了和乔舒的那段狗血,他以为自己会很长一段时间对女人提不起兴趣,所以连他自己都没搞清楚是什么时候开始对范婷婷有了这样的心思。可等他意识到的时候,就已经矫情的非她不可了。
    谢寅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套套要是现在不答应,他就继续追,一直追,追到她点头为止。
    眼下,听了范婷婷这话,他是真的有点激动。
    “套套,你这是答应给我做媳妇了?”
    ???
    范婷婷眨眨眼,她说的……好像不是这个意思吧?
    谢寅才不管这些,只揪着他听到的重点:“所以你是喜欢我的对不对?”
    范婷婷:“……”
    “谢小虎,你真的听懂我说的话了吗?”范婷婷有点狐疑,觉得这傻孩子别是没听懂吧。
    谢寅点点头:“听懂了,我说我是柴火鸡,更合你的胃口。”
    范婷婷:“……”
    这感人的理解能力……以及强大的提炼中心思想的本事,也是没谁了。
    “那你知不知道,柴火鸡其实也是有缺点的?”
    谢寅:?
    “就……蚊子好多。”
    “我带防蚊贴了啊。刚才太激动了,居然忘记给你贴了。”
    “……”
    范婷婷想,这到底是个什么宝藏男孩。
    只见谢寅从右边的西裤里摸出一个薄薄的小袋子,上面印着樱桃小丸子的图案。他打开包装,从里面抽出一片防蚊贴,撕开背胶,认真的给范婷婷贴在后面的衣领上。又蹲下来,去贴裤腿。
    范婷婷低头看着男人专注又认真的模样……她想,就是他了。其他人,她都不要。
    这一晚,范婷婷一夜无梦。
    这一晚,谢寅一夜无眠。
    第二天一大早,天刚亮,范婷婷就爬起来,迎着清晨的阳光上了山。她答应菩萨要来还愿的,做人,要说话算话。
    早上八点,晋云寺还没有什么香客,师傅们也都还在上早课。范婷婷走进大雄宝殿,规规矩矩的跪在菩萨面前。
    她来还愿,也来许愿。
    从宝殿里出来,清晨的第一缕光也刚好照在积雪的九溪山顶。范婷婷站在安静的寺院里,看着远处金色的山顶,笑眯眯的给谢寅拨了一个电话。
    没从范婷婷口中得到答案,谢寅几乎一晚上都没有睡,天亮的时候,才有了困意。刚刚睡了一会儿,手机就嗡嗡的叫起来。他烦躁的接通电话,刚要闭着眼睛开口怼,听筒里就传来女孩脆生生的声音。
    “谢小虎,我给你半个小时的时间,你要是能在九点之前跑上山,我就答应给你当媳妇儿。”
    谢寅整个人瞬间就清醒了!
    他还顶着个鸡窝头和黑眼圈,却也顾不得什么形象不形象了,直接套了身衣服,就往外冲。
    从度假别墅到晋云寺,就算跑,也要跑半个小时,更何况,谢寅刚刚从被窝里爬起来。好在时间尚早,上山的人不多,谢寅迈着最大的步子往山上冲。那股拼命的劲儿,要是被周誉看到了,大概要落泪。
    别人家的孩子追女朋友,是各种花式浪漫追,自己儿砸追女朋友,真的就是倒腾着两条腿追,看着都像缺心眼的。好在,腿还算长。
    可绕是占了腿长的优势,眼看着也就要到九点了。谢寅想,这个媳妇,怕是一时半刻追不到了。
    “当——当——当——”
    寺庙的晨钟响彻整个山谷,一下又一下,带着千年古刹的悠远和绵长。
    谢寅抬头,喘着粗气,青灰的石阶蜿蜒向上。
    晨光里,渐渐走来一个娇小的身影,姑娘一张娃娃脸,正笑眯眯的看着他。
    “谢小虎,你倒是快一点啊。”范婷婷脆生生的开口。
    谢寅微愣,就见小姑娘一蹦一跳的走下了石阶,像个小兔子一样,在距离自己三个台阶的地方站定。
    “套套……”他揉了揉自己的眼睛,有点不太敢相信。
    范婷婷笑得眉眼弯弯。
    “什么套套……叫媳妇儿!”说着,直接扑进了他怀里。
    这大概就是爱情最好的样子,你走向我的时候,我也在一步一步的,走向你。
    ※※※※※※※※※※※※※※※※※※※※
    好啦,婷宝和小谢总的番外就到此结束啦~~其实,我还没有写过瘾,我觉得我还能写十万字,好迷这种沙雕总裁,就像某个小可爱的说的,小谢总有种哈二的帅气~哈哈哈哈,嗝~
    后面还有三章莎莎和沈越的番外,本周完结,小可爱们可自由食用~他俩写完,这本就正式完结了~~
    第89章 、莎莎x沈越(1)
    林莎第一次见沈越, 是在夜笙。她陪喝高了的陈七月去洗手间, 一出来,那傻姑娘就不见了。她急匆匆的去找人, 结果就遇上了沈越。
    一米八几的男人,头发剪得很短,漆黑的眸子看过来, 冷淡里透着股凌厉。抿着唇不说话的时候, 样子有点凶。
    这男人给她的第一印象,就是一座行走的冰山,能把人冻死。但林莎自幼是个不服输的性子, 你拗我比你还拗, 你凶我比你还凶。你淡定, 那我只会更淡定。
    于是,她愣是将人堵在夜笙门口, 仰着下巴和男人对视, 试图用同样萧杀的目光逼迫沈越交出陈七月。
    当然,事情最终以“贼几把二逼”的方式结束, 这是她事后复盘的时候对整件事情的评价。因为她和沈越这场无声的较量,一场被她看作高手过招的较量, 却被跟着沈越来的一个二货定义为“一二三木头人”的游戏,并一直殷勤的问她:你俩玩完了?谁赢了?
    一二三木头人?林莎很嫌弃这个说法,这种幼稚的游戏, 她上小学就不玩了好吗!
    林莎原以为, 从此大路朝天, 各走一边,她和这座大冰山再也不会有交集。结果没多久,又遇上了,还是如此近距离的接触。
    宽敞的g65里,林莎被挤在沈越和范婷婷的中间。她今天穿了一条淡粉色的抹胸长裙,柔软的丝绸贴在身上,让皮肤对周遭的变化都变得格外敏感。就比如她现在的大腿的左侧,隔着一层轻薄的布料,再隔着层西裤,她依然能感觉到男人温热的体温。
    林莎下意识的往范婷婷这边挪了挪,又挪了挪……
    范婷婷:“莎莎,你再挤,我就要被挤到车外去了……”
    林莎:“……”
    身旁的沈越闻言,不着痕迹的往车门的一边靠了靠。
    腿侧的温热突然变淡,林莎悄悄抬头看了眼身侧的男人,却发现他依然看着前方,目不斜视。
    今天是乔舒的生日会,506的姑娘一同被邀请来参加,礼服也是提前订好的。林莎的长裙原本是配高跟鞋的,在她换了平底鞋后,就有点长得过分了。为了不踩到裙摆,从车上下来,林莎就只能提着裙子,看起来与这高档的场合,格格不入。
    毕竟,没有人会在这种场合穿一件不合身的礼服。
    为了避免待会儿的尴尬,订做礼服的那家工作室派了人来,说是可以现场给她改。只是周末傍晚的云城,从城东到城西,堵得水泄不通,也不是道人什么时候才能来。
    衣服不合适,林莎干脆悄悄躲进休息室。她和乔舒也不熟,来,不过是看在陈七月的面子上,。现在,刚好得个清静自在。
    她正叉起果盘里的一颗小草莓,休息室的门被人推开了。身穿灰色西装的男人走进来,还一边扯着领带,在看到她的一瞬间,微微一愣,十分淡定又不失礼貌的说了句:“抱歉。”
    说完话,却也没退出去,反倒施施然的坐了下来。
    密闭的小厅,陌生的男女,林莎本能的提高十二万分的警惕。就见男人将扯下的领带随意的揣进裤包,然后起身朝她这边走过来。
    他要干嘛?林莎心中一动。
    沈越一向不喜欢参加这种聚会,觉得又无聊又闹腾,再加上这身衣服,整个人都被束缚住了。他趁着空档从里面溜出来,想找个地方清净一下,推门进来,就看到坐在沙发里的女人。
    这姑娘他有印象,性格差,脾气也大。
    大概是感觉到自己打扰到别人了,沈越微微颔首道歉,坐在沙发里扯领带。这两天感冒,刚才喝了小半杯洋酒,这会儿喉咙里更是火烧火燎。他起身去找杯子,吞咽唾液的时候觉得衬衫领口有些紧。
    于是,就在沈越的手摸上衬衫领口的一瞬间,林莎突然浑身紧绷。
    她听说沈家世代习武,面前的男人还拿过国际冠军,而这休息室的位置又很偏,一般不会有人进来,她在捉摸,万一这人真是心怀不轨了,她是打……还是叫?
    就是不知道,打不打得过。
    男人微微蹙眉,挑开衬衫领口的扣子,露出脖颈的一小片皮肤,是很健康的小麦色。然后,冲着林莎的方向,微微俯身。
    结果,刚一抬手,坐在沙发里的姑娘就猛地抬脚,冲着男人的关键部位狠狠踹去。
    沈越常年习武,反应很快,这样的偷袭对他来说简直就是小儿科。手腕一转,直接抓住了林莎的脚踝。
    端的是一个稳、准、狠。
    男人干燥又温热的大手捉住脚踝的一瞬间,林莎蓦地睁大眼睛,却依然想借着力冲他的小腹踹去。顺便一手抄起小茶几的上的果盘,向沈越的脸上扬去。
    变故来得太快,沈越一个侧身去躲,果盘擦着他的脸侧飞了出去,盘子里的小草莓滚落了一地。与此同时,伴随着“嗤啦”一声,林莎裙摆下被扯开一道口子,从脚踝一路开到膝盖上方,雪白的大腿若隐若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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