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瓷碟
到现在,顾培风都记得那个包子的感觉,烫手!估计是刚出锅,整个包子都冒着热气,真烫的他左手倒右手,都快眼泪流了。
顾培风躲在墙角,都快被烫成千手观音了,但他还是没舍得松手,生怕包子砸地上,晚餐就落了空。
直到头顶又传来了敲脆盘子的声音,他当下僵在当场,一只白骨瓷盘子递了下来,像轮月亮似的,看得他有些发愣。
这时候,左手的烫实在超过了极限,小城的夜,被嗷一声惨叫划破宁静。
身后传来了极轻的笑,他接了盘子回头,只看到个干净的背影,左腰上还带着他的泥手印。
那之后,顾培风总是时不时来趴窗口。
他的书包里一直揣着那个白骨瓷碟子,每次他都义正言辞地告诉自己——这一次他真的是来还碟子的,然而每次趴完窗口,他又心虚地揣着碟子回去了。
多数时候,苏齐云家里只有他一个人,他总是侧对着窗户坐着,用一种极其挺拔标准的姿势或是看书、或是写字。
学到入迷的时候,他总会不自觉托着腮,用白皙的指节有一下没一下地蹭着自己的侧颊上的小痣。
他家里有架很古旧的木钢琴,音色都有些哑了,作业不多的时候,苏齐云总会弹上一阵子。
弹琴时,苏齐云很沉浸,有时候从半下午开始,一直弹到夜露都出了,他才会恍悟,他忘了吃饭。
其实弹得好不好,顾培风听不懂。
他就觉得,那琴声和流水一样,每一下都过了自己的心。
中午的时候,苏齐云总会蹬着单车回来,在小卖部阿姨那里接回还在咿呀学语的妹妹,系着围裙,认真地给牙齿不多的妹妹做些好嚼乎的吃的,吹凉了,再喂给她。
每当这时候,总有个小毛脑袋趴着窗户,眼巴巴地看着。
快到傍晚的时候,他温柔的妈妈才会到家。
来了几次,他从没见过苏齐云的爸爸。
这一点,让他生出了些诡异的亲近感。
苏齐云应该是知道他的,有时候他看得久了,窗台上时不时会摆个鸡蛋,或是丢个包子。
唯一一次,五月底的时候,窗台上摆着一碗葱油长寿面。从晚上的情况来看,那天应该是他妹妹的生日。[3]
看到蛋糕上的字,他才知道,他妹妹,叫孝慈。
苏孝慈。
和自己带着咒骂的“逝远”不同,是个充满期望和寄许的好名字。
晚上,那个柔和的女人总是哼着小调,轻轻晃着摇篮,这时候,苏齐云写字的沙沙声透过窗户,墙外的爬山虎都格外温柔。
有时候他妈妈回得晚一些,苏齐云就会负担起哄妹妹入睡的任务。
他给她读诗。
“含羞的玫瑰带刺儿,最无情
温顺的绵羊有角,吓唬人
只有纯洁的百合,闪耀着无尽的爱意
没有刺,没有角,没有任何东西能玷污他光辉的美丽”[1]
他给她讲故事。
《夜莺与玫瑰》、《快乐王子》、《星孩》、《公主的生日》。
顾培风很怀疑,哥哥都能喊成“嘎嘎”的苏孝慈,能不能听得懂这些故事。
尤其是他哥完全无视两岁小孩的智力水平,兴致来了,还给念英文原文。
最尴尬还是《快乐王子》,顾培风抱着膝盖,听到王子为了守护市民,失去了红宝石,失去了美丽的眼睛,甚至失去了满身的金子,然而所有的市民却把他推进炉子里融化的时候,顾培风一个绷不住,在窗外哇地一声哭了起来。
他正哭得肝疼,就听到头顶传来一阵轻笑,他带着满眼的泪回头,却看到讲故事的坏哥哥撑着下巴低着头,正笑着看他。
“你哭什么。”
月光下,他的眸色特别清浅,看过来时活跟阵风刮进心里似的,蛊人。
顾培风皱着眉,急急反驳:“你笑什么!”
然后苏齐云低下头,笑意更浓了。
刺桐城里,有座玉佛像,似笑非笑,悲悯众生。所有来这里的人,都会去拜拜这座悯世一笑的玉佛。
顾培风从没觉得那玉佛的笑有多动人,可苏齐云就这么简单一笑,竟隐约让他想起了那尊玉佛的神色。
他瞬间慌了神,感觉心魄,好像被人慑住了。
“来,上来。”
顾培风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提着领口,跟捉小猫咪似的,被拎上了窗台。
苏齐云给他挪了凳子,他低头看了看自己有些脏的衣服,还是决定蜷在窗台上。
苏齐云清朗的音色响起,低低念着结尾:“上帝对天使说,把那城里最宝贵的两样东西拿上来给我。天使给他拿来了死去的燕子,和王子……融化的铅心。”[2]
昏黄的灯下,苏孝慈安详地睡着,少年的手放在藤萝摇篮上,悠悠地摇。
这里的夜,比他家的夜晚,要静谧漫长些。
紧接着,那恬静在一刹那破碎了。
砰砰!
薄薄的木门上被砸得狂响,苏孝慈瞬间惊醒,哇地一声哭了起来。
苏齐云摇了摇她摇篮上的风铃,紧赶慢赶地开了门,一个全身烟酒气的人踩着大黑靴子走了进来,刚进门,就歪着身扶了扶门框:“这门咋歪的。”
“爸。”
苏齐云脸上有极淡的厌恶神情,他沉默着接过男人丢来的帽子和包,看着那人踉踉跄跄朝屋里走,刚收拾完的地面上留下一串泥脚印。
苏孝慈还嚎地伤心,活跟要把肺管子都哭出来似的,苏齐云开始摇拨浪鼓,他忽然想起了什么,朝窗户口一瞟。
那小孩早都不在了。
古怪小子顾培风抓着书包,跟丢了魂一样往家里走——他有爸爸。
苏齐云有爸爸。
他暴怒地把书包丢在地上,瞪着它,活跟书包是背叛统一战线的叛徒似的。过了会儿,顾培风弯腰,松着肩膀默默又把书包捡起,那书包,忽然猛地往前冲了老远。
“真变态!趴人家窗户!”
万万那伙人朝他做着鬼脸:“江逝远是大变态!”
顾培风冷冷看了他们一眼,回头走了几步,捡起书包,缓缓拍了拍灰。
那书包冷不防被人从背后抽走,其中一个皮孩子举着书包,挥得跟锦旗一样,打着圈跑。
“还给我!”顾培风忽然急了眼,追着就拉住了那人的后领子。
“诶,急了急了!我来看看,装了什么好东西——”
“放开!”
万万的脸先是一怔,接着有些得意,从里面拉出个塑料袋:“有吃的!”他仔细看了一眼,又皱着眉把那小半个包子丢在地上:“真恶心,啃过的嘴巴子。”
顾培风几乎是瞬间扑了过去,万万这下忽然乐了。
他的手刚摸上还带点余温的包子,万万时髦的白球鞋,连包子带手,一脚踩了上去!
“一个破包子,这么稀罕。”
万万乐呵呵地转着脚尖,其余几个皮小孩也跟了上来,又开始唱那首“没爹没娘”的打油诗。
“这包子,喂我家的狗,狗都不吃。”万万挪开脚,居高临下地看着几乎是趴在地上的顾培风,“要不,你学几声狗叫,我把我家狗吃的牛肉,赏你点?”
顾培风像完全听不见。
他坐在地上,草地的露凉冰冰的,小半个包子就陷在草窝里,成了一滩烂泥。他低着头,默默收拾着这小半个包子。
万万嫌弃地看了他一眼:“真穷酸。”他响亮地吹了声口哨,远远地传来了几声狗叫。
顾培风低着头,夜里,他几乎就剩了个暗影。他把包子装回书包,就这么单手提着,一晃一晃往家里走。
“喂!我说让你走了么?”
顾培风回过头,看了他一眼,那眼神极冷,恰巧有个乌鸦啊地叫了一声,竟给万万吓了个激灵。
顾培风没再搭理他,回头就要走,他的肩膀却被人按住:“我说了不许走!”
他的手还没使上劲儿,只见顾培风迅速转身,竟然一拳把万万打得翻了个个。
“你!”万万趴在草丛里,呸掉一嘴草,“‘死远点’!你居然敢打我!威风!追风!给我咬他!”
两道黑影嗖地蹿了出来,他的胳膊忽然被什么东西扯住,顾培风魂飞魄散,几乎是下意识拉回胳膊,抓起书包没命地逃,完全不敢看后面跟着的是什么,只听到万万他们在身后放声大笑。
胳膊上的温血开始往下淌,他的袖子被扯下来超大一块,疼的活跟被人拿斧头拉过一样,可他一点也不敢看,更不敢停。
直到他跑得两眼都发虚,两腿跟灌了铅似的,这才看到院子里的大榕树,揪着气根,滋溜一缩,整个人爬上了树。
两只快有他大半个高的狗几乎是前后脚冲了过来,直冲着他叫。
“有病啊,谁家疯狗烦死人的啦!”
顾培风没敢出声,更没敢呼救,他紧紧扒着有点潮的树干,巴巴盼着两位狗大爷对他失去兴趣。
一个洗衣棒槌直接砸了过来,哐一声中了树干,又弹到其中一只大狗身上,那狗给砸得得夹着尾巴蹿出好远,几乎同时,一个半疯的女人朝着擀面杖就冲了出来:“我看谁想下火锅!!”
俩狗被吓得飞出老远,顾培风趁这时候溜下树,蹑手蹑脚想往家里走,还没走出榕树影,左耳朵立即被拧住:“‘死远点’!又死哪儿去了!”
那女人扫了一眼他空落落的书包,立即炸了:“书呢?书是不是又丢了?!你上一次学,到底要给你买多少书!”
她疯了一样夺了书包,哗啦把东西全倒了出来,骨瓷碟就那么掉了下来,啪嚓碎了。
顾培风立即冲了过去,根本顾不上扎手,捡碎片捡得满手都是血,全留在白洁的瓷器上。
“你!”那女人看了看地上的碟子,眼睛忽然睁得老大,“你!好啊你……居然学会偷东西了!”
他几乎是被连拽带摔地拉回了家,门一关,擀面杖就哐哐砸到他身上来。
无论顾培风怎么解释,这个酗酒的女人一口认定他就是偷了东西还不承认,越解释打得越凶,到后来,顾培风干脆闭嘴,再也不说了。
这一次,他被打得昏天黑地。
最绝望的根本不是这顿打。
几天后,他终于从疼痛中活过来,能下床的时候,拖着半个没力的手去了大佛寺边上的那户人家,一楼。
刚摇摇晃晃登上窗户,顾培风就觉得不对——
那家里所有家具,全部盖着白布,甚至有了一层薄薄的灰。
“伯伯,你知道那户人家,是怎么了么?”
单元门口的老伯原本扇着蒲扇晒着太阳,老广播唱的哇哇响。
听着顾培风这么问,他的脸色忽然变得无比吓人,扒着凳子,一点都没腿脚不便的样子,麻溜闪走了。
硿。
沉重的佛寺钟声再度洗礼这座小城,夕阳斜斜落下,照在那面遍是奖状的墙上。
只是得奖的人,活跟蒸发了一样。
这之后,刺桐城,依旧残酷地安宁着,好像大佛寺旁一层住着的这户人家,从来没有来过,更没人关心去向。
老师忘了曾经那个极其优秀的尖子生;家长忘了曾经羡慕嫉妒恨的别人家孩子;就连学校年级排行的最顶端,苏齐云那张微笑着的照片,也被撤了下来。
顾培风背着一书包的骨瓷碟碎片,看着苏齐云的留下的痕迹,活跟沙滩上的脚印一样,海浪一淹,无影无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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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威廉·布莱克的诗《the lily》,作者自己瞎翻的,不要太较真。原文如下:
the modest rose puts forth a thorn
the humble sheep, a threat’ning horn
while the lilly white, shall in love delight
nor a thorn,nor a threat stain her beauty bright
[2]出自王尔德《快乐王子》,翻译可能有出入。
【前文伏笔】
第9章,顾培风来的第一天,他给云云做的就是葱油面,孝慈生日时吃过的,自己加了槐花。
槐花:纯洁与爱情
第13章,顾顾留给他让他快走的字条,全是王尔德的诗。来源是幼时发现,云云很喜欢王尔德。
第15章,会所里,易燃介绍顾培风“小江”,是真的小江。
第18章,顾培风端来的青菜豆腐面,是初遇那天,云云的妈妈做给云云吃的,对顾顾来说,记忆刻骨铭心。
伏笔狂魔,虽迟但到。
刺桐城到此为止,希望能打动你
感谢苏齐云人间天菜 的地雷和营养液~~
感谢追更(鞠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