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隔壁书屋

手机版

隔壁书屋 > 都市言情 > 朝暮最相思 > 第26节

底色 字色 字号

第26节

    第37章
    他把乔安暮的话记在了心里, 等到了星期天,他起了个大早,算好乔安暮出门的时间, 在她楼下等她。
    他知道乔安暮早餐吃的随便, 就特地熬了锅排骨粥, 装在保温饭盒里带过来, 乔安暮并不知道沈阔在楼下等她, 照常洗漱完, 喂饱新雪, 打算出门。
    甚至下到楼下了, 她都不知道楼梯扶手那儿靠了个男人,要不是新雪忽然停下来,对她发出一种有客到访的信号, 她可能会就这么走了。
    “沈阔?是你吗?”她试探地喊了一声。
    其实沈阔没叫她,就是想看看她什么时候能发现自己。
    “两分二十秒。”他开口,乔安暮疑惑:“什么?”
    “你花了两分二十秒才发现我。”男人解释。
    小区的人都知道她看不见, 一般都不会这样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她家门口, 她又一心扑在下楼梯上,没怎么注意,闻言就笑:“新雪告诉我的。”
    “不过你既然来了, 怎么也不上去坐?”
    “我就是想看看你什么时候会出来。”沈阔云淡风轻地说, 问她:“没吃早饭吧?我给你带了粥, 上去吃完了再过去?”
    这男人存心折腾她的吧?她才刚刚下楼……沈阔帮她把东西拿上去, 找出餐具, 洗好放到她手里。
    乔安暮端着手里的那碗还冒着热气的粥,心中微动,问他有没有吃, 沈阔说在家吃过了。
    “你吃着,我下去开车,一会儿我送你去培训机构。”
    他知道钥匙放在哪里,他去客厅电视柜底下,把钥匙拿出来,先去车库把车开出来。
    陆知希的车都快成了沈阔专属了,也不知她知道了会有什么感想,想到这,乔安暮就有些无可奈何地笑了,不想让男人久等,她三两下就把粥喝完了,把碗放到厨房拿洗洁精泡着,就匆匆下了楼。
    这几天,她跟他之间的关系似乎有点微妙,一点也不像热恋中的男女,倒有点老夫老妻的味道。
    他不提那天那种做他女朋友之类的话了,而乔安暮呢,不知是睡了一觉,突然想通了还是什么,也不再对他说那种很生疏的,譬如谢谢,不用之类的话了。
    有种,默许他靠近她的意思了……沈阔自然开心,他也很享受这种模式的相处。
    “是前面那个有摄像头的岔路口左转吗?”他第一次去,对路况不是很熟。
    乔安暮点头,“嗯,是那个方向。”
    其实走过去也就半个小时,开车反而要绕路。
    机构很大,就建在一所小学旁边,由于是星期天,学校没有关门,沈阔从机构的楼上看到那边有个操场,有几个小朋友在那儿踢足球,在乔安暮给小朋友上课的时候,他就去操场等她。
    他陪小朋友玩了一节课,小朋友估计就住在附近,对这边很熟悉,知道他是跟乔安暮一起过来的,就问他是乔老师的什么人。
    是个很可爱的小胖墩,他父母是这所学校的教职工,偶尔也会到隔壁上兴趣课,认得乔安暮。
    沈阔把球轻轻踢进球门,然后在操场上坐了下来,“你看我像她什么人?”
    小胖墩跑过去把球捡起来,跟沈阔并排坐下,很认真地打量了他一番,说:“你是她弟弟吧?”
    沈阔不干了,“为什么是弟弟,不是男朋友?”
    小胖子眨巴着他乌黑发亮的大眼睛,说:“因为我妈妈说乔老师还单身啊。”
    沈阔拍他的脑袋,“你傻啊,现在单身不代表一直会单身。”
    小胖子瞪了他一眼,“你才傻呢!都说现在单身了,又哪里会冒出来有男朋友?”
    “唉,我说小胖子,你就不能看在哥哥陪你玩了这么久的份上,说点好听的?”
    小胖子冲他翻了个白眼,“我妈说小孩子不能撒谎。不过我看你挺有潜质的。”
    现在的孩子都成精了不成?才九岁就能说出这种噎死人不偿命的话来。
    回去的路上,沈阔跟乔安暮提起这事儿,乔安暮笑着,说:“他叫小秋,是隔壁那所小学校长的儿子,校长跟我们机构的创办人是大学同学,他经常会到机构来玩儿。”
    还说,“他很聪明的,才九岁就已经拿过好多次奥数冠军了。将来肯定是一棵好苗子。”
    沈阔笑了,说现在的孩子都这么早熟?你教的那些也是吗?
    乔安暮耸了耸肩说,基本上是,所以我教起来并不费劲儿。
    “你今天有事吗?没事的话我请你吃饭。”
    这些天都是他在照顾她,她想好好谢谢他……
    沈阔却有些遗憾,“很想去。不过我今天约了家人一起吃午饭,要不……晚上我过去陪你?”
    他说的很正常,没有掺杂任何私心,只是单纯地觉着不能陪她吃午饭有点遗憾,想补回去……但听到乔安暮耳中,却怎么听都不对劲儿。
    她转向车窗外,假装没听到这话,沈阔见她不说话,偏过头来看她,她表情躲闪的样子,真是有趣极了,他生出一点逗一逗她的心思。
    前面路面空旷,没什么车,他放慢了车速,突然倾身过去,在她耳畔低低地问:“你是不是想歪了?”
    猛然拉近距离的声音,让乔安暮心头一跳,她转过头,正想否认,似乎感觉到了男人的呼吸,下一秒,有个柔软的东西,落到她唇上,轻轻啄了一下。
    她浑身一震,沈阔则若无其事地坐了回去,说:“想歪了说明你对我有想法,这对我来说是件好事儿。”
    被他碰过的地方一片滚烫,乔安暮僵坐了好一会儿,也没能说出一句话来。
    “要听音乐吗?”尝到点甜头的沈阔心情愉悦,把车上的音乐打开了,一首摇滚乐……似乎不太适合现在这气氛。
    他换了一首,这回是庾澄庆的《情非得已》,好像……还不错。
    作者有话要说:  被姨妈折磨惨了~~4号晚上作者君要出去,大概没有更新~~这个能勉强算四号的么?哈哈哈~~
    手残伤不起~我5号晚上看能不能给大家补点儿~
    爱你们~
    第38章
    回去的路上下了点小雨, 车子又在半路没油了,往前开是繁华的商业街,没有加油站。
    幸好他对这边比较熟悉, 知道反方向有, 他调转车头去了那边, 摇下车窗跟加油站的师父说了几句话, 转头看到乔安暮在车上睡得正熟, 车窗半开着, 夹着毛毛雨的风吹到她脸上, 乱了她额间的碎发。
    她前几天才生过一场病, 他怕她冻到,倾身过去替她把车窗关起来,又脱了自己身上的外套, 轻轻地盖到她身上。
    她无意识地嘟哝了一下,并没有醒来,看来是真的累了, 见她鬓间的头发挡住了她的眼睛, 他伸手帮她拨到后边……面对近在咫尺的睡颜,沈阔喉结微微滚动着,想到出来时, 那不经意的一吻, 眼眸微眯。
    很想趁她不注意再来一次, 加油站的工作人员这时敲了敲车窗, 示意他油加好了。
    他只得坐了回去, 若无其事地付了钱,送她去咖啡馆。
    陆知希来过几次咖啡馆,叶贝贝和甄智杨都认得那辆车, 叶贝贝推了推正在一旁调咖啡的甄智杨,说:“今天老大没在,陆知希怎么来了这里?”
    咖啡馆靠街道的那扇是玻璃门,甄智杨抬头往那儿望了一眼,又低下了头去,说:“贝贝,你近视好像加深了。下班了去附近换副眼镜吧。”
    叶贝贝一脸狐疑,“智杨哥,你这话什么意思?我看错了吗?”
    她似乎不相信,再往门口看去,这回车到了门口,只见沈阔穿着灰色毛衣,从车上走了下来。
    叶贝贝:“……”
    她这回不看了,继续洗她的杯子,自言自语地嘀咕:“他怎么会开大明星的车过来?不会是通过我们老大,跟那个大明星搞在一起了吧?”
    想到这,她就有些悲愤,“亏我前几天还帮他在老大面前说好话,没想到却看走了眼,现在还敢跑到店里来招摇,真当我们老大好欺负呢。智杨哥,一会儿咱们谁也别理他。”
    甄智杨看清门口的人,有些哭笑不得,“我说贝贝,你脑洞会不会太大了点?你看看那是谁?”
    “啊?”叶贝贝抬头往门口瞄去,看到沈阔绕过另一侧,从后边牵下来一条狗,正是她家老大的拉布拉多……
    “原来他是送老大过来啊。”她眼睛眯成了一条线,“看样子还挺体贴的嘛。”
    甄智杨不由地腹诽,女人的心还真是不能猜啊,这变脸的速度比变天还快。
    他把调好的咖啡给叶贝贝,自己则出到门外,问沈阔要不要帮忙。
    沈阔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把新雪给了他,甄智杨接过来,看到副驾座上,乔安暮还在睡着,不免问:“老大生病了?”
    沈阔摇摇头说:“估计是昨晚没睡好。”
    他让甄智杨帮忙把狗牵进去,正想着是叫醒她呢,还是把车开到车库再叫她,她迷迷糊糊睁开了眼。
    阴雨的天气,不冷不热,很适合休息,乔安暮睡得很好,醒来脖子有点酸,她抬手在脖子上捏了一下,拉开了车门。
    要下车,身上盖着的外套滑落了下来……她稍微顿了一下,弯腰捡起来。
    门外的甄智杨和沈阔对视了一眼,沈阔伸手挡在了车顶,防止她下来的时候磕到。
    她下车之后,把外套递给他,跟他说了声谢谢。
    沈阔微笑着接过,问她:“车是开回家还是就放这边?”
    其实没有太大的差别,乔安暮也不可能去开车,她想到沈阔还有事儿,就说:“你开去你家吧。”
    沈母听到儿子要回家,特地派了司机来接,这会儿已经在他楼下等着了,不过沈阔一贯独来独往惯了,不喜欢这富家公子的一套。
    他犹豫了一下,说:“也好。晚上我过来接你。”
    这儿离她家没几步路……她正要说不用,沈阔已经上了车,一会儿就听到发动汽车的声音,乔安暮退到一边。
    等车走远了,她听到一旁的甄智杨好像在发笑,转头问他笑什么。
    甄智杨说:“我在笑老大跟这位沈先生的关系好像突飞猛进了。”
    乔安暮把他手里的新雪牵过来,“很明显?”
    他咳了一声说:“确实有点明显。”
    乔安暮不说话了,进了店里,叶贝贝毫不意外也过来追问,被她用今天发工资,进来领工资给搪塞了过去。
    沈父应酬还没回来,家里本只有沈母、沈澜和保姆在,但远在军区疗养院的沈老爷子不知道从哪儿听到孙儿孙女都回来了的消息,特地打电话让沈家的司机去接他。
    司机恰好被沈阔放了鸽子,接到老爷子的电话,拐了个方向,去了老爷子那儿。
    老爷子和沈阔差不多同时到达,沈阔先一步把车放到车库,出来的时候老爷子刚好从车上下来,沈阔站着愣了一下,他没想到老爷子会回来。
    老爷子快七十了,穿着中山装,手里拿着拐杖,头发掉的几乎没有,相貌是那种笑中带威的,见着沈阔,高兴地用拐杖捅了捅地板,“哎呦,这谁家的臭小子,多久没见了?长得愈发俊朗了。”
    他当了几十年的军官,早年脚上受过枪伤,虽然看起来有些跛,但走起路来一点也不显迟缓,反倒有军人的威风堂堂。
    他三两步就走到沈阔面前,从头到脚瞅了他两眼,最后落在他额头还没掉痂的疤上,脸跟着沉下来,“你这是被谁揍了?是不是沈毅?老子不是告诉过那小子,别打你脸,怎么他没听老子的话?”
    老爷子总跟家里人说,男孩女孩的脸都是用来看的,打哪儿都不能打脸……好吧,他其实就是个外貌主义。
    他有三个儿子,大的两个生活在外地,他多是跟着沈阔的爸爸,也就是他的小儿子生活,但偶尔也会去其他两个儿子那儿。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推荐本书加入书签

设置

字体样式
字体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