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0 章
十一知道骊山昆仑镜确实可以化虚境为实, 但那应该是在昆仑镜完整完好的全盛时期, 如今最后一个镜魂还没找到,昆仑镜就能将自己带进鬼王识海, 他一时觉得纳闷,但他又想到姜离的鬼哭弦也有招魂镇鬼的作用, 许是两个法器互相干扰,才造成了如今这样的局面。他是怎么也想不到, 被他牵在手中的小孩儿就是最后一个昆仑镜魂——当然,他要是知道了,咱们这个故事也就大结局了。
那年轻公子渐渐走得近了, 花园里的春色越发浓重, 围绕在他身边的女子聘聘袅袅,环肥燕瘦,莺声燕语, 娇翠欲滴。
这个摘了芍药簪在发间, 问公子好不好看,那个指使着家仆剪下海棠枝子,说要捣碎了花瓣做胭脂, 年轻公子只含着笑, 对这个美人也说好, 对那个美人也点头,他身旁还伴有几个年纪相仿的公子, 皆是锦衣华服, 仪表出众, 气度风流。
时下民风旷达,男女同游是常事,一行人谈笑风生,园中喧言笑语,热闹非凡。
“这是鬼王前世做人时候的情景,”十一担心姜离害怕,忙给他解释,“也不知是我的昆仑镜还是你的鬼哭弦,或者二者功用皆而有之,竟将咱们带到了鬼王的识海中,姜小离你别怕,等他回忆完前世今生,咱们就能从识海中出去了。”
姜离犹豫地看着十一,不知道要不要告诉他,自己不但看得到眼前种种景象,甚至脑中还闪过了更多的画面。
他知道此人名叫楼至,是当朝丞相家的独子,年未及弱冠,却已是探花之身,此时他金榜题名不久,名声正盛誉满京华。
这并不是来自于姜离的前世记忆,而是进入鬼王识海的一霎那,自动灌入他脑中的画面。
这种感觉很奇怪,好像他自己是一个容器,承载了鬼王半生的前世记忆,而他此刻甚至能够感受到楼至轻松愉悦的心情,这个少年正春风得意马蹄疾,他的人生一帆风顺,前程锦绣。
“呀!这牡丹真漂亮!”一个黄衣女子发出惊呼,衣袂翩跹间,已经转到了牡丹面前,她禁不住探出手——
白玉为骨金漆点面的扇子格住了女子的手腕,楼至顺手从旁摘下一朵浅黄色的兰花,语中带笑:
“卿卿今日装束甚是清雅,与这蕙兰正是相得益彰,说起来,这满园春色,也唯有这花中君子能配得起卿卿一二,我为你簪上,可好?”
夸一个女子品性高洁,远比夸她容貌艳冠群芳更能得人欢心,那叫卿卿的女子被楼至说得粉面含羞,当即忘记了要去采那一株锦绣华美灼目生辉的牡丹,微微侧了头,在众多女子羡慕的眼神中由着楼至亲自给她簪上花。
能被邀来丞相府做客的,都是有眼力的,众人看出楼至极为爱惜牡丹,不愿旁人触碰,当下也不去自讨没趣,三三两两地散开来兀自欣赏别的花种,唯有一二个同爱好牡丹的仍流连不去。
“这牡丹叶大如盖,红若烟云,如此上品花王我竟从未见过,”说话的青衣男子是楼至的好友冯焕,也是个懂花爱花之人,他盯着牡丹看得目不转睛,“楼兄,你这是从哪里弄来的稀世珍品?”
楼至分明的眉目间满是得意:“这是我上月陪着家母去瑤迦山进香,在路边偶然看到,让园丁移植回来的。”
冯焕讶异:“牡丹四宜四怕,富贵难养,怎能长在路边?这样罕有的品相,怕不早被人移走了!”
“此花与我有缘。”
楼至轻轻一展折扇,笑容带了点神秘,他与冯焕是至交,当下也不隐瞒,把得到这牡丹的经过细细给冯焕说了。
那日楼至陪着楼夫人进山,忽逢暴雨倾盆而至,乘坐的马车陷在山路间,他便下了车,方便车夫们推车。
那雨势极大,一簇簇的雨线瀑布一般溅落,两个人隔着雨帘都无法看清对方的脸,他却一眼就看到了路边被风雨摧折得摇摇欲坠的牡丹花。
楼至自然是极为诧异的,这样的地势里根本不宜牡丹生长,然而他生性/爱花,顾不得多想,打着伞就走了过去。
他为牡丹遮了风雨,那花王立刻敛了狼狈,不知是要向楼至致谢,还是要一展风华,转眼就亭亭玉立起来。
丞相府不乏奇花异草,楼至却从没见过这样瑰丽的牡丹,狂风暴雨中每一朵花瓣都像有生命力一般昂然怒放,花叶之上水波潋滟,如同云霞流映,馥郁的牡丹香氤氤氲氲在随着雨雾飘散开来,薰得楼至陶然欲醉。
冯焕听得啧啧称奇:
“相传武皇曾令百花冬日齐放,唯有牡丹不扰四时花序,拒不遵旨,武皇怒而下令放火焚烧洛阳牡丹,原先我只当民间传说不可信,如今看来,世人皆誉此花骨焦心刚,矢志不移,于挫折中愈见风骨,果然不负盛名!”
楼至弯下腰,伸指轻轻触了触那柔软光洁的花瓣,也不知是不是自己的错觉,只觉得那花瓣似乎在指尖上瑟缩了一下,他禁不住笑了笑,话语里有些漫不经心:
“一朵花,大可不必让自己那么累,骨焦心刚……呵,这样娇贵的东西还是应该好好留在花圃里,让人好生供养着,才不辜负这倾城国色。”
“说到国色,”另一个蓝衣公子宋璟促狭地眨了眨眼,“如今这京城人人都在传,皇帝陛下有意在琼华宴上点你为驸马,那七公主貌若西子,有倾城之色,与楼兄正是才子佳丽一对璧人……”
“嘘——”冯焕比唇,往不远处的小亭里瞥了一眼,几位姑娘禁不住日晒早就坐在亭中乘凉,一边说着话一边还不时将依恋的目光往这边寻来,他似笑非笑地提醒宋璟,“你也不怕被那帮娘子军听到出来撕了你的嘴!”
“怕什么?这事早就传遍京城了,她们应该也早有耳闻吧?”宋璟满不在乎地说,“即使楼兄尚了公主,也不是不能纳妾,只是那苏卿卿心高气傲的,怕是不肯轻易相就,只怕要楼兄好一番哄劝了!”
“不过说起来,”冯焕也好奇,“楼兄你到底更中意哪一个?我怎么听说你早就应允了一品流仙阁的天涯姑娘,会替她赎身呢?”
京城中关于楼公子的风流韵事编成话本子,可以让说书先生讲三年都不重词儿,这探花郎最后究竟会将哪枝名花折回府,是许多人茶余饭后竞相争讨的话题。
楼至正专心地看着面前款款摇曳的牡丹,他手中原本拿了一把剪刀想给牡丹修剪枝叶,却横看竖看怎么都下不去手,他只觉得这牡丹一茎一叶都长得十分完美,连叶尖上滚动的露珠都比寻常花儿晶莹三分。
这牡丹生得实在是尽善尽美,连一贯眼高于顶的楼至都挑剔不出半分来。
宋璟以为他没听清,把冯焕的话又问了一遍,楼至缓缓直起腰,环视着自己的花园,忽而轻声一笑:
“你们看本公子这花园,芍药娇妍,芙蕖高雅,梅兰竹菊各有韵致,万紫千红,争妍斗艳,百花齐放才是春啊!”
冯焕和宋璟哈哈大笑:“是也是也,偌大一个园子,怎可能只栽一株花!”
楼至却在此时话锋一转,他指着自己的牡丹说:“非也非也,若得了这样的真国色,叫我舍弃群芳又有何难?”
“这牡丹确实美妙不可言,”冯焕也出神地看着牡丹花,只觉得这牡丹茎根格外挺直,无端端显出一种高高在上的矜持和贵重来,那花瓣上浅金流动,像是最醉人的眸光,这一枝牡丹却将整个园子的花团锦簇生生比了下去,他情不自禁地说,“楼兄这株牡丹充满灵性,我总觉得他像是在说话。”
楼至一怔,失笑道:“你这呆子……”
说话间楼至放在花蕊上的指尖忽然微麻了一下,好像被什么细细的尖刺扎到,又像是被小动物的奶牙轻咬了一口,他缩回手,把指尖放在嘴里轻舔了下,只觉得满口生香,似甜似醇,他暗笑自己怎么发起痴来,玩笑道:
“要是这小牡丹真能变成个人,本公子就谁都不要,只娶了她!”
冯焕却笑道:“即使得了牡丹,楼兄也弃不得这满园芬芳!”
“哦?”
楼至挑眉,果然冯焕还有下文,“楼兄难道不知道,牡丹乃雄性,长得再美,也只能远观不可亲近啊!”
“这话是怎么说?”冯焕来了兴趣,“宋兄难道还能辨认出花的雌雄?”
“养花你们是行家,我哪里懂这个,”宋璟笑得不怀好意,“只是本草纲目有云‘牡丹虽结籽,而根上生苗,故成牡’,牧与牝相对,本就指的雄株,可见牡丹若是化了人,也定是个男儿身!”
一句话说得楼至和冯焕又好气又好笑。
“罢了罢了!”楼至连连摆手,“本公子没有那断袖之癖龙阳之好,这小牡丹,还是乖乖留在园子里吧!”
……
“这鬼王原来喜欢养花,怪不得他房间里的帐子上全绣着牡丹,”十一托着腮,百无聊赖,“我看他现在过得很好啊,怎么会死得那么早呢?”
十一和姜离席地坐着,两人都盘着腿,看着这满园子的人嬉笑玩闹,他们在别人的识海中,没有法力,也不会饥饿,躯体在外面的世界里可能连弹指的时间都没有过去,在这里却得陪着鬼王慢慢过日子。
鬼王的面容不过二十来岁的样子,说明他生前也只活到了这个年纪。
修成鬼王的条件极为苛刻,首先是横死之人阳寿未尽,其次此人原有贵重命格,却被无端破坏,再有死者怀有极大的怨愤,不肯再入轮回,之后修行鬼术,最后经过九九八十一道冥雷炼体,才能成为冥府敕封的鬼王,领一方封地,统御孤魂野鬼。
这楼至出身相府,年少英才,金榜题名,又有许多心仪他的知己美眷,怎么年纪轻轻就惨死,还走上了鬼修的道路?
姜离看向十一,犹豫着说:“十一……”
“没大没小!”十一嗔怪地拍了下姜离的脑袋,“叫十一哥哥!”
姜离抿着嘴,根本叫不出来,只得省略了称呼:“你觉不觉得,那牡丹花有古怪?”
“嗯?”十一看过去,笑了起来,“那是个花妖,已经修出人形了,只怕很快就要渡劫了。”
“这你也看得出来?”
“那当然!”凤凰目能看穿仙妖本体,那花妖修为尚浅,十一看穿他轻而易举。
姜离知道楼至此前经历过的种种,进入识海以后的记忆却尚未看到,只得猜测着: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鬼王会不会是被花妖害死的?他好心为花妖遮雨,将他带回了家,还细心养护着,最后却被花妖吸了精元惨死,当然怨气冲天……这样子就说得通了!”
“非也非也,”十一学着楼至说话的口气,冲姜离比起一根指头摇了摇,“楼至帮了花妖,花妖报恩尚且来不及,怎么可能会害他?”
姜离一怔,继续小心翼翼地说:“妖魔鬼怪不都是坏的吗?他们天生就喜欢害人……”
“姜小离,”十一的表情严肃起来,“你现在年纪小,还不大了解。妖魔鬼怪和神仙的区别只在于他们修行的术法不同,鬼中也是有鬼仙的,而仙人里,也有野心勃勃心术不正者,凡人心存善念的是好人,蓄意作恶的是坏人,好坏不是以族群来分的,”他摸了摸姜离的脑袋,叹了口气,“你一定是小时候听过太多谣传的故事,人间的大人啊,最喜欢吓唬小孩子‘你不听话就让妖魔鬼怪来吃掉你’,其实大多鬼怪是不吃人的,倒是人会吃掉很多的妖怪自己还不知道……”
姜离完全震惊了,他从来没有听过这样的话,登时结巴了起来:“人、人怎么能吃掉妖怪?”
他一个千年老魔,从未听过人会吃妖怪!
“有很多的动物,猪啊羊啊,开了智,但不能化形,这些小妖被吃掉了就只能自认倒霉啊,好与坏这个说法,从来只有人才会去计较,”十一摊开身体就势躺了下去,虽然姜小离是个小孩,但是十一自己也是从小孩子就接受这些道理,如今照本宣科地给姜小离上课,十一丝毫不觉得有什么不对,
“虽然神魔大战打过很多次,但我大师尊也从来不说魔就是坏的,神就是好的,他老人家常说,‘神与魔犹如天地之阴阳,一体之两面,相生相克,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善恶有交替,正邪也只是立场不同而已’,‘只要不为了一己私利谋害他人,魔也可以是好魔,若为私心所乘置万民于不顾,神也是个恶神’……”
“这世间的一切争斗,并不是来自于分门别派,而是野心和欲望,这种野心和欲望,人有,妖魔有,神仙也有,作恶的是神仙,他就堕成了妖魔,拯救世人的是妖魔,他就成了人类仰望跪拜的神仙,”十一说着说着就笑了,他躺在地上,歪头看向跪坐在那里的姜小离,红衣少年的一双点漆美目蕴着月光般柔和的笑意,“是不是很难懂?没关系,以后等你长大些啊,我再教你!”
姜离脑中嗡嗡作响,一颗心脏几乎要从胸腔里蹦出来,从他魔族血脉觉醒后,身边所有的人都觉得他“天生异类,必有异心”,每个人都觉得魔天生就会作恶,那些提防的眼光,恶毒的话语,种种桎梏的手段和无所不用其极的利用,让他千年来疲惫不堪,继而渐生反骨。
直到他开始血洗仙门十六宫,每个人都像是松了一口气般地两手一摊:
“看,果然被我们料中了,天生的魔种,注定无可教化,这场腥风血雨终于还是来了!”
如果那个时候有人抱持十一这样的想法,有人跟他说这样的话……
“哎哎哎姜小离,鬼王走了,咱们得跟上!”
其实十一不用喊,姜离也自动跟了过去,他们离不开楼至三丈外,一场春宴结束,宾主尽欢,楼至送走朋友后,终于回房了。
当天夜里三更过后起了惊雷。
先是一道道的闪电游蛇一般划过长空,继而轰隆隆的天雷直直劈下,带得大地都阵阵颤抖,楼至被这惊天裂地的动静惊醒,忽然开始穿衣穿鞋。
守在他床边的小厮揉着眼睛:“公子,您要去哪儿?”
“我去花园里看看,”楼至披上外衣,夺门而出,只留下一句急吼吼的话,“……这样大的雷,别劈坏了我的牡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