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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节

    昨晚是沈之初抱着她从玻璃花房离开的,花房的门还半开着,林语没费什么力气就进了门,对着昨天沈之初没修剪完的植株比划了两下没敢下手乱剪,便背着手穿梭在花房间研究起这些花花草草了。
    掐指算算圣诞节也就是这个月底的事了,她本来还没想好要送沈之初些什么,现在倒是有了方向——如果能找到些什么奇花异草,说不定他会很开心。让她想想,宿兰家好像就是做花窖生意的,问问她大概会知道……
    思绪也就才将将想到这里,一只修长白皙的大手便搭上了她的肩膀,还没等林语转身,熟悉好闻的味道已经萦绕了上来,那人欺身靠近,长臂一展轻轻松松便将她拦腰揽进了怀里,轻轻啄了啄她的唇角:“刚才……叫阿语见笑了。”
    这人还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他是不是还挺光荣的?
    林语被他挽着腰,想退后一点也退后不了,飞快地抬眸看了他一眼就撇开了视线,轻咳了一声清了清嗓子:“咳,没什么,是我打扰你了。”
    “打扰?”沈之初貌似有些意外,微微挑了挑眉。
    林语其实并不想在这个尴尬的话题上继续纠缠下去,可对方显然是不依不饶的主,想了想,回答道:“我应该悄悄去厨房倒了水喝就上楼,不该过去打断你的思考。”
    那人哑然失笑,抬手将她肩头慵懒的长卷发捉了一缕到鼻尖嗅了嗅,声音有点低:“你刚才不是问我,在想什么吗,要不要现在说给你听?”
    看他现在这个样子,大抵上从他嘴里也说不出什么好话,林语果断地摇了摇头,趁着他失神的功夫从他怀里钻了出来,试图拉开两人之间的距离:“其实我好奇心没那么强,现在又不想听了。”
    那人却好像非要说给她听,亦步亦趋地跟着她出了花房,语气恬淡得就好像在和她商量早餐应该吃点什么一样,坦然极了:“我在想,昨天阿语什么都没问就和我回了家,又在我面前喝醉,像我这样的正人君子,是不是错过了什么?”
    换成是他昨天晚上说这句话,那真是一点问题都没有,可现在从他嘴里说出来,怎么都感觉好像没什么说服力的样子,她刚才不过是摸了摸他的头发,这人就……还好意思说自己是正人君子呢?
    林语无语地摇了摇头,干脆岔开话题:“程奕言要走了,我的咖啡厅不能没有人,手上还有些翻译的事情要走,最近就不去亿嘉了,有什么事你打电话联系我。”
    话说完了却没有得到积极的响应,林语便回头去看。朝阳这时候已经完全升起,耀眼的光线穿过玻璃房顶散射下来,那人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停住了脚步,正逆着光地站在花房门口,半张脸隐没在刺目的光线里看不清楚,见她回过头来看他,忽然说道:
    “阿语,要不我们赶快结婚吧。”
    第62章 好久不见   还真沉得住气
    “你想都不要想!”
    林语托着下巴坐在桌边, 看着桌对面的乐以阳恶狠狠地放下咖啡杯揭竿而起恶龙咆哮,不紧不慢地说道:“可这是早晚的事,我也不可能一辈子住在你家啊。”
    “我不管, 我就要和阿语住在一起!那谢佳音都快结婚了,不也和小希住在一起吗, 你怎么就不能一辈子住我家了,当初我可是花了九牛二虎的力气才把你骗到我家来的,怎么能说走就走呢, 我不同意我不同意我不同意!你走了那么大的房子我一个人住多无聊啊,你也忍心!”乐以阳说到这儿隐隐已经有了耍赖的趋势, 要不是她们现在坐在咖啡厅里,林语有是十成的把握,乐以阳现在一定已经在地上打滚了。
    乐以阳吵着要和她在咖啡厅见面的时候,主要目的其实是和林语分享昨天晚上的战果顺便打探一下林语这边的情况的,话刚说了几句, 林语就想起自己打算搬出去住的事,顺嘴和乐以阳说了,没想到后者反应这么,甚至搬出闺蜜团中的另外两个人来。不过她其实从上次赵煜差点找到乐以阳家就想着要搬出去了, 只是每次提起这事来乐以阳都直接“不听不听不听”, 总是说不放心她一个人, 又说自己住没有安全感, 要和她报团取暖。
    以前因为乐以阳的爸妈时常不在国内,她又是个外强中干胆子很小的人总吵着要作伴, 林语住的倒还算心安理得,可现在乐以阳和顾星波两情相悦,她再住下去就有些煞风景了。林语正要开口解释, 又被乐以阳一掌拍在桌子上抢了先。
    “哦~我知道了,你该不会是要搬去和沈之初一起住吧?”
    本来她们坐在咖啡厅靠近吧台的最角落处,是不太引人注目的,但乐以阳这句话的声音不算小,再加上刚才拍桌子的动作,还是引来了附近几桌的注目,就连一直若有所思靠在吧台边上不知道在想什么的程轶都被吵到了,侧头看了她们这边一眼。
    林语赶忙起身将暴走的乐以阳摁下去,忙不迭地否认道:“怎么可能。”
    乐以阳撇撇嘴:“你们家沈二公子还真是沉得住气。等你俩这么慢慢发展下去,别说是谢佳音,怕是连我和老顾的娃都能打酱油了,亏我们一直打赌说你会第一个结婚呢。”
    话说到这儿,林语便有些晃神,不觉又想起早些时候在沈之初家,那人靠在花房门口说的那句话。
    沉得住气么?
    看某人今早的表现,可一点都不像沉得住气的样子。
    她是真的没想到沈之初会冒出要和她结婚的话来,虽然她确实很喜欢沈之初,想过和他的将来,也预测得到沈林两家的长辈知道她们在一起的消息之后大概率是会一步到位直接张罗婚礼的,但她们也才在一起没多久,“结婚”这两个字,总觉得还离她很远。
    尤其是当她眯着眼问沈之初“何出此言”而对方委委屈屈地回答说“不然你不肯来亿嘉,又不接我的电话,整天连人都找不到”的时候——她有足够的理由怀疑沈之初根本就是还在因为昨天她没有接他的电话耿耿于怀而已。
    不过摸着良心讲,当沈之初问出那句话的时候——林语抬手抿了一口咖啡,试图通过咖啡的苦味将心底的悸动压下去——虽然听起来没什么谱,可那个时候他的样子,好像还挺认真的。如果他再问一次的话,她大概真的会答应吧。
    接下来的几天林语都在忙着招人的事情,启示贴出去之后来面试的人倒是络绎不绝,不过看得上眼的却一个也没有,好在程轶看她焦头烂额的样子动了恻隐之心,答应她会多留几日,直到她招到合适的咖啡师为止。
    至于沈之初,他虽然口口声声地说她“整天连人都找不到”,但实际上忙得脚不沾地整天看不到人影的却是他自己。只能说某些人明明身为上市公司的总裁却总是不务正业着实在手头上压了不少事,再加上他堂兄沈风和为陪老婆给自己放了假,集团总部那边也要沈之初帮衬着,就更忙得团团转了。
    沈之初没时间来同她闲扯,林语也没倒出空来找他分心。时光飞逝如白驹过隙,眼看着就到了荻市一年一度的洽谈会,之前秦子舒说过之后林语便抽空和对方客户见了面,应下了这个在洽谈会上翻译的活,不过对方是西班牙人,虽然也讲英语,但终归没有母语沟通起来方便,林语一连几天都在重温忘到爪哇国的西班牙语,想着双保险稳妥些,免得砸了林家的招牌。
    不过还好,她在语言上还算有些天赋,毕竟也算是之前用心学过的语言,再捡起来也不算费力,也不知道借了几分她这副皮囊的光,没想到半场洽谈会跟下来,竟然还得到了对方的赞许。
    “之前就听说林小姐会多国语言,没想到原来你的西班牙语也说的这样好。”
    对方虽是来荻投资的客商,但实际上在本次洽谈会上并没有什么明确的目标,不过是前段时间来出差,正巧碰上了便多留了几天逛一逛碰碰运气,因此林语的翻译压力并不大,听对方这样说,也只是笑笑,“和您还差得远。”
    正说话,余光远远地就看到了一个火红的脑袋朝这边移动过来,林语心道不好,还没来得及找个顺理成章的借口离开,人已经被渐行渐近甩着大舌头的后者给高声叫住了。
    “林!我们又见面了!”
    林语只好朝着那颗火红的脑袋致以问候:“伊万先生,好久不见。”
    “怪不得刚才和沈先生打招呼的时候他一直朝这边看,”伊万晃了晃脑袋,露出了一副“我懂了”的笑容,说道:“原来是因为林在这里!让我想想,你们中国人怎么说,美丽的林小姐和痴情的沈先生是不是要好事将近了?喜酒要请我喝一杯。”
    什么好事将近?什么喜酒?林语被他这半吊子的中文搞得苦笑不得,不过很快就抓住了重点,下意识地便朝刚刚伊万过来的方向扫过去:“沈先生?”
    “难道你不是和沈先生一起来的吗?”伊万这才意识到什么,侧头看了眼站在林语身边一脸陌生的西班牙人,又看了看林语。
    林语点点头,“这位是弗朗科先生,我是他的翻译。”
    伊万显然对面前这位饶有兴趣的“弗朗科先生”并不感兴趣,只朝对方点了点头,便告了声歉,举着酒杯同其他人寒暄去了,一面走还一面自言自语地惋惜道:“看来可怜的沈先生还没抱得美人归。”
    弗朗科倒是善解人意,见有人过来同林语打招呼,后者刚才四下环顾了一圈像是在找什么人,便请说暂时不需要她随时陪同,叫她可以四处走走。林语合计着弗朗科大约也有什么商业上的机密要和同行的人商量,她也不好一直在场,便点点头,从善如流地在会场自由走动了。
    自从上次去沈之初家吃饭,她也有一阵子没见沈之初了,虽然后者每天都不忘了要在电话里上刷存在感,可说到底还是和亲眼看见不一样。林语心里清楚对方忙是一方面,因为那天在她面前失态而有些不太好意思所以有点故意躲着她也是一方面,可她其实并不抗拒他在自己面前情动不能自禁的样子,说白了,她其实是有些想他的。
    如果今天沈之初也来了,不去找他好像说不过去。
    正想着,一时走神差点不小心撞到一个直直朝她走来的侍应生。
    林语下意识地朝边上躲了一下,抱歉的话还没说出口,对方倒是先开了口:“您是林语林小姐吗?”
    林语:??
    “我是。”
    “刚刚有一位先生让我给您稍话,说是请您到西门出口附近的展牌区,他有事找您。”话说到这儿,侍应生顿了顿,想起什么似的,将手里的橙汁递了过来,“哦对了,这是那位先生给您的,说是您酒量浅,还是不要喝酒了。”
    林语扬了扬眉,“他说他是谁了吗?”
    “没有,”看起来像是大学生模样的侍应生微微红了脸,声音有点小,“不过长得挺帅的。”
    林语:……
    她还以为沈之初会直接过来找她,没想到几天不见他倒懒了,不过山不来就她,那她便去就山好了,林语闻言点了点头,道了声谢便朝着西门出口附近走去了。
    既然是洽谈会,自然是以面对面的交谈为主,会场上虽然设立了展览区,但其实真正过来看的人并不多,到了展牌区这种连实物都没有只有干巴巴介绍的地方更是人迹罕至,林语一路走过来连个人影都没见着,正东张西望,手包里的手机忽然响了。
    电话接通,果然是沈之初。
    林语挑了挑眉,趁着对方只轻笑了一声的功夫,决定先发制人:“谢谢你的橙汁,不过我今天本来也没打算喝酒。”
    对方却有些云里雾里:“橙汁?”
    “不是你叫我过来西门的么,怎么我到了连个人……”林语也被他搞懵了,不知道怎么一阵头晕目炫,四肢也有些发软,顿了顿,正打算说下去,腰间却忽然多了一只手,稳稳地将她托住了。
    “好久不见,林语。”
    手中的手机应声滑落。
    第63章 听话   别和我耍花招
    林语再醒过来的时候, 整个人横躺在一辆正在飞驰中的轿车后车座上,腕上的痛感提醒着她自己的双手正被牢牢地捆在身后,脚上貌似也被绑了尼龙扎带, 林语尝试着动了动,在意识到越动扎的越紧之后立刻选择了放弃。
    好在对方还没有丧心病狂到把她的嘴也堵上。
    不过, 林语环视了一下四周,虽然不知道对方是从什么地方搞来的车子,但看车内饰的样子, 隔音效果应该不错,再加上车子一直处于飞驰的状态, 光凭一副嗓子喊救命,八成也没什么用。
    不知道刚才侍应生刚刚给她的那杯果汁里加了什么,药效竟然发挥得那么恰到好处,看样子对方是有备而来,怪她大意了, 还以为找她的人是沈之初,也没考虑过会有人敢公然在会场上投药,想都没想就喝了下去,就这么着了他的道。
    不知道她昏迷了多久, 她们现在又在哪里。
    驾驶座上的人大概一直在注意着后座的动静, 一面开着车一面从后视镜里凉凉地看了她一眼:“醒了?”
    昏迷前林语也只是朦朦胧胧地瞥了他一眼, 并不能确定, 不过刚刚那人从后视镜看她的时候她也在看对方,虽然有段时间没见了, 对方却没太大的变化,大抵是为了成功混进会场,身上甚至还穿了笔挺的西装, 林语想起之前问侍应生时对方那句“长得挺帅的”,不禁恨自己最近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她怎么就一心觉得长得帅的人就一定会是沈之初呢。
    “赵煜?”
    “怎么,看到我很惊讶?”见她仰脸去看他,后者微微弯起了唇角,眼中的笑意隐隐发凉,顿了顿,声音也跟着眼神一起沉了下去:“还是,你真以为那些没用的垃圾能把我关上十年八年的?”
    林语没说话。
    她当然没觉得法治社会下赵煜会因为骚扰别人被关十年八年的,但上次赵煜已经表现出了比较明显的精神异常症状,林语以为像他这样可能会危害社会治安的患者至少应该被送去治疗……又或者,他原本就是从治疗中心逃出来的?
    “林语,我们有些日子没见了,你又不来看我,我只好来找你。”见她不说话,对方斜眼瞥了瞥她,语气和从前在咖啡店里同她说话时没有什么区别,如果不是她正被捆得结结实实,倒真像是要找她叙旧了,“不过你不乖,我也没有别的办法,只好这样让你乖乖跟我走了。”
    走?
    “你要带我去哪里?”林语是打横被放在后座上的,并不能很清楚地看到车外的情况,只能从不断后退的路灯杆和树木可以推断出她们现在还在市区,但具体是什么地方,并不能够分辨出来。
    大概是因为她的态度一直很平静,赵煜似乎并不排斥和她交流,见她看起来真的很疑惑,竟然嘿嘿笑了两声:“当然是没有人打扰的地方。”
    没人打扰的地方……看样子现在离赵煜将她迷晕从会场带走并没有多久,她们应该还在去赵煜口中那个“没人打扰的地方”的路上。
    林语咳嗽了几声,抿了抿唇抬眼朝后视镜看去:“你那杯橙汁里放了什么,我嗓子疼,想喝水。”
    赵煜没有回答,只从后视镜看了她一眼:“别和我耍花招。”
    林语忍着手腕的疼痛朝车窗边上蹭了蹭,脸上的表情有些痛苦,声音小小的,听起来挺委屈:“嗓子疼就是嗓子疼,敢情喝的人又不是你,你知道什么。”
    “我当然知道!”赵煜忽然抬高了声音,只是下一秒又想到了什么似的,语气很快就缓和了下来,说道:“听话,那药除了让你安静一会儿,没有别的副作用。”
    这么清楚,莫不是他自己吃过。林语沉默了片刻,语气比刚才更软了几分:“赵煜,我真的很渴,那杯橙汁太甜了,你车上有没有水,我就喝一点点。”
    对方又从后视镜里瞄了她一眼,犹豫了一下,放慢了车速翻找了几下,但并没有找到矿泉水一类的东西,便朝她扬了扬下巴:“你看看后座,没有就是没有。”
    林语顺势歪着身子挣扎着从后座上坐起来,尼龙扎带在这样大幅度的动作下越发收紧,仿佛要扣进肉里去,车内空间又有限,才面前靠着车后座的椅背直起腰来,环视了后座一圈,朝前面摇了摇头:“什么都没有。”
    “那你……”
    “哎!前面好像有一家超市,要不……”
    冷冷的声音很快打断了她的话:“我没带钱。”
    林语被他噎了一下,又像是忽然想到了什么似的,提议道:“应该可以扫码支付吧?我的手机……”
    不管她被赵煜带出来的时候有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至少她昏迷之前是在和沈之初通话的,他总会察觉出不对,她至少要给他留下些痕迹,又或者只要车子停下来总归还有别的办法。林语这样想着,话还没说完,就被赵煜粗暴地打断了。
    “被我扔了。”
    “什么?”
    “你的手机,早被我扔了。”那人说到这,忽然眯了眯眼,声音也变得阴恻恻,“你那时候在和谁打电话?沈之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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