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2章 103.9 这得看人的运气和努力了
吴宛看着无边无际的蓝说道,白云依旧那么白得纯洁,没有被渲染过的痕迹,飞机在空中划出一道轨迹,像是生命的轨迹,微风轻轻吹过她的脸颊,她安谧地闭上了双眼,长长的睫毛微微颤抖,鼻尖上刚冒出的汗水一下子被蒸发掉了,她难得惬意地对我说:“真好,今天是天。”“是晴天呢,心情也变得很好了,不是吗。”天气好,人的心情也会莫名得变得好起来,说起来也是奇怪,“吴宛,你觉得事情要是顺着自己的方向发展的话,是不是就朝着享福的方向呢?”对于刚才吴宛提出的“你有想过前半生吃得苦是后半生享得福吗?”这个问题,挺有哲理却很深奥。
我们怎么才知道自己走的路才是一条享福的路,而不是越走越曲折的路?
数百年以来,很多想要改变自己命运的人有很多,但是成功的例子并不多。
“这得看人的运气和努力了,归根结底,运气好的人,享福的机率就是比一般要大很多,很少有人会说自己运气好反而过得不好,这样运气好的人,通常脸上都是朝气蓬勃的样子去笑对困难,所以,爱笑的人运气好就好在这个人的乐观心态。”吴宛说着说着也忍不住莞尔,像是这样的话不是她说出来的,金黄色的阳光沐浴在郁郁葱葱的树林上,原本远看还是墨绿色的树林,一下子就变得颜色明亮起来了,越是暖色调的颜色就月可以把冷色调的颜色变得更加的明亮好看,不是有句话是这么说来着吗?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这句话本来就没错,只是,深渊也有走到尽头的时候,山重水复疑无路也有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时候,天无绝人之路,只要抱有希望,走到尽头你也不会觉得没有希望。
“看你说的,运气好不一定什么都迎刃而上,还是会有遇到不好的。”
“享福的日子,现在说好像有点早了,始终我们还是要早点想想,小时候盼着长大,长大以后想着时间不要过得太快,现在想的却是小时候懵懂无知,却一直嘴上挂着要快快摆脱大人的管束,不知那时才是最难能可贵的。”吴宛尽是把该说的话说完了,她觉得人啊,该是怎么样活着自在就该怎么活着,随波逐流真真难受,失去自我的意识,终究活成不是自己。
那天忘了和吴宛聊了多久,大概就聊了一个小时左右,谈了很多事情,对于现在的见解,各自有自己的想法,不和以前那样子,一说一个是,而是看惯了云淡风轻,反而不习惯起这起起落落的事情了。
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也不短的增加,想的事情越来越多,从前没有留意的地方,慢慢开始知道要多多往里头深想。
“相思,你在厨房干嘛呢。”是平生妈妈在客厅唤我,我愣是慢了一拍才反应过来说,“啊,妈妈,我在厨房煮东西呢,等会就出去。”
我记起今天是过来吃饭的,平生妈妈今天接了思晨回家,刚好晚上有空就过来蹭饭,这个点平生还没有下班,那就是在加班了,我在电话里头和平生说好晚上过来这边吃饭,也不晓得他忙过头没有。
想着想着,我都差点忘记自己还煮着鱼,平生喜欢吃鱼,所以想着给他做清蒸鱼犒劳犒劳这几天辛勤付出。
打官司一般都很伤神的。平生难得有些孩子地和我说。
我笑了笑,“看不出来你打官司也有伤神的时候呢,怕是怕你这不是伤神,是头疼吧,明天要打的官司有把握不?”我听说了这是一场官司输赢都是占据了一半,平生的对手是同校的师兄,大上平生三届,平生刚进来大学没多久,他这位师兄就早已开了一家律师事务所,也是如火如荼的进行,说是名气还蛮大的。
那时候平生也不过是没什么名气的无头小子罢了。
“有把握,但明天下午结果出来才知道是不是我打赢了,相思……”说到这里,平生停了下来,深深地看了我一眼,被他这么看着我,一时间我有些不自在,这个不自在是之前没有的,通常打官司的时候,他都没有试过在我面前谈论过这些,此次对他来说,应该是棋逢对手的感觉,胜败在他心目中不重要,而案件的还原度是否能够原原本本的恢复才是最重要的。
他的当事人是个外地人,不太熟悉法律程序,就连之前诉讼期间也一直找不到人帮忙,碰巧这个人也是幸运,被人介绍来了平生的事务所,刚开始平生是不愿意接的,不是说有难度的问题,而是这个对手刚好是他认识的,知道对方的套路很深,要是想要打赢,势必得出其不意攻其不备才可以,这一点上是平生不太擅长的,要想打赢不难,难就难在这个案件把平生给难住了,换做其他人来打这个官司,也许就没有他这么纠结。
阿谀奉承,见风使舵。
要说,这两样还真不是可以和平生沾边的点,要我说,就算他能开口,但是又凭什么要他这么卑微地去低三下四呢?
就说这一点吧,平生是做不来。
但是呢,实在是可怜这个外地人,平生心软了。
加上我也是跟着心软了。
这个外地人要是拿不到赔偿款,这一大家子的估计就会饿死了。
上下都有病,就除了这个外地人有一份可以说是比较稳定的工作收入以外,什么都没有了,就只剩下一间破破旧旧的老房子住着老人和小孩,媳妇更别人跑了,这次资助人是个老好人,算是经常找平生帮忙打官司的,之所以会介绍外地人找平生,也是看中平生的能力可以帮忙,但是,唯一没有想到的是,外地人之所以能够翻身的机会就是这位老板的资助,一下子让这位外地人沉冤得雪。
不知道是好还是坏呢。
平生也不知道。
看这案件的发展趋势,却是对外地人不太公平,但也没有办法,地方区域的生活习惯不一样,只能说是适者生存,优劣淘汰制度的原因。
一直以来,平生都发觉每个案件下来,最终宣判的结果不是你死我活的,那不就是两败俱伤,说到底,打官司实在是件伤感情,又伤神的事情。
自打结婚以后,平生接的案子并不多,很少去接那些奇奇怪怪的案子,但是有空也会去帮忙打官司的,那也是看情况去帮忙。
“做这一行的,免不了惹祸上身,你怕不怕。”平生在我耳边低语道,其实我也知道平生他担心牵连到我和孩子,同时知道了,怕了又如何,难道因为怕就不做这一行了吗?我嘴角一勾,“怕,怎么不怕呢,怕得要死,生怕自己哪天出门被车撞,或者是绑架了,但是平生你有没有想过,要是怕一件事情,就要时刻提防,非到不得不防的时候我们才开始回击就晚了,现在你都走这一条路了,作为你的妻子,我只能说,无论你怎么样的选择,我都无条件支持你理解你。”人固有一死,害怕恐惧,这些人人都有,不能因为害怕而选择了逃避。
逃避是有用,但是只能解决一时。
做什么事情都有危险性,只是看危险系数高不高。
“呵呵,你能这么想是很好,走这一条路我也想过这样的结果,但是我有能力保护你就另当别说了,你说是不是。”平生用手指点了点我头,他的脑袋也不知道什么时候靠在了我的肩膀上,他的下颚就抵在我的颈项里,怪磕人的。
我想推开平生,他的胡须有点扎人,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刮干净胡须,还是工作太忙没来得及刮,反正我试图推了推他,他像是如泰山般坚定不移,我使出了很大力气也不够他定定站着,我实在是推不动了,就懊恼地对他说:“起来,你压得我好重……”嘟囔着几句话,平生还是听清了,也不种地他是不是故意的。
“起来了,平生,周平生……”一开始我还是很有耐心的,“不起来吗?”我戳了戳他的肚子,见他没反应,我又伸手捏了捏他的手臂,“平生,你怎么了,我们这个姿势站着,我很难受呢,你能先起来吗?”我小声地对平生说。
“不能。”平生回答我,接着又说,“我累了一天了…….明天还要打官司。”
所以,你累了就要靠在我身上?明明可以回家睡觉的,这情况是把我当床垫?
“明天你加油,但是我们还是先回家吧,看你这个样子,我也有点想睡觉了……”别说,平生困了也是正常,他这个人一旦工作起来,简直就是个工作狂无疑了,百分百不用怀疑他的质量,绝对是高质量高速度完成任务,有时候就觉得他被机械化了。
平生有点困意地挨着我,语气上也软了很多,“等会打车回家吧,我就这么靠着你,你一路走着,我一路抱着你……”
“你确定要这样子回家?”我不确定地问平生,这个样子回去,还不丢死人了,他一个堂堂八尺男儿现在要靠在我身上,我一边挪一步,一边还得承受他的重量,我看他就是高估了我。
我也低估了平生的想象力。
“你怎么不走。”
“……我,我挪不动……”是真的,他实在是太沉了,简直是整个身体瘫软在我身上,他一点力气也没有出,就像是把我当家里的大床,站着睡觉了。
他似乎也没有听清我的话,困意渐渐让他的意识迷糊了。
看吧,看吧,这就是熬夜通宵赶工作的坏处了。
我用手拉了拉平生的手臂,试图把他转过我右手边,我想让他搭在我后背上,可能这样子会减轻一点重力。
结果,我觉得好像比刚才还要重了。
“现在挪得动吗?”平生问。
我憋着一口气说,“还是不能,平生,你实在困得厉害,我给妈妈打电话说去接思晨。”
“好。”平生想都不想就说出来了,看来思晨这孩子今天得他奶奶接他了。
我看着平生渐渐熟睡的样子,就想着回平生的办公室先坐一会,反正他的沙发够他一个人睡觉,怕他睡得不安稳,我就和平生说,“我们进去办公室的沙发上睡觉,等你醒来以后我们再回家。”
接下来都是我说动作,平生听从我的命令,迷迷糊糊地跟着我慢慢走到了他的办公室,有点比较好的地方就是平生困的时候基本上是很听话的,你让他做什么,大多不是太过分他都会跟着你做的。
“坐下。”我先坐下了,他还站着,睡眼稀松中看着我坐到了沙发上,我缓缓开口说:“你就在沙发上先躺一会,这样你睡得舒服一些。”平生听话地坐下来以后,把头枕在我的双腿上,我也是想着让平生把我的脚当做枕头将就着,沙发上有一张小的被子,我拿了起来给平生盖在上面。
“嗯……”平生发出了呢喃声,身体翻转了几下,像是在找一个比较舒服的姿势睡觉,不过他眉头没有紧皱,反而是舒展开来了,想必难得可以休息一下了,真是辛苦他了。我看着平生的脸色有些苍白,估计是这几天熬夜的原因,等他明天打完官司给他做清蒸鱼犒劳犒劳才是。
我伸手摸了摸平生的轮廓,视线一下子放到了平生蜷缩的双脚上面,由于沙发上的长度只有一米五不到,宽度也只有五六十厘米左右,就平生这个身高来说,着实是有点睡得不太舒服,好在平生也不是那么讲究,能够有地方给他休息一下,他也不是很介意这是什么地方。
“真是可爱的家伙。”我忍不住用手戳了戳平生的脸颊,这可是平时对我管教严格的那张脸呢,如今看来,他熟睡的样子才是让我最喜欢的。
也不知道是不是平生听到了我的话,一下子眉头微蹙,像是反对我说他可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