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节
沈朝渊离开了,并没有留下吃午饭。巧的是,他们前脚刚走,初父便回来了。
初母将其拉进院子:“笙笙他们顺利上飞机了吗?”
初父脱下外套,点头:“当然顺利,对了,我刚才路上回来碰到李势了,他身边那人瞧着有些面熟,但又没见过。”
初母一听就知道他说的是谁:“那位是青市沈氏的沈总,我们搬回来那会儿,估摸着是这位年轻人刚上任没多久。”
初父恍然:“怪不得瞧着有些熟悉,原来是沈老爷子的孙子啊。”
——
电影即将开机,其他演员都差不多确定了,只差个女主角了。
唐灿理看着明笙递过来的演员表,砸了砸舌:“要不然你们看看其他公司有没有合适的?”
明笙摇头:“不用了,我昨晚想到了一位合适的。”
唐灿理挑眉:“哦?你想到谁了?”
明笙指了指旁边某份资料,道:“秦霜霜。”
唐灿理听到这个名字,脸色变了变,眼神在这个时候认真起来:“不能换个人?”
明笙笑了笑:“唐总你应该不缺她这一个助理吧?”
当然不缺,只是他不想放人而已:“她做助理做久了,早忘记怎么演戏了,你们还是换个人选吧。”
明笙见他仍然不打算放人,也没有过多强求,就静静地坐在那,不主动退让,也不强逼。
唐灿理被她时不时的眼神看得很是不自在。
原来他以为,那个林述言就够难缠的了,没想到他这位表面看似无害单纯的经纪人更是不显山露水,直到这会儿才露出了点狐狸尾巴。
“行了!行了!你要是真觉得行,我没意见行了吧!”唐灿理弃械投降,这世道,女人果然是最难对付的。
不过虽然他答应了,但还是有一个小要求:“到时候电影上映了,不许炒男女绯闻!”
明笙答应了唐灿理这个要求。
其实就算他不提,明笙也不会做,他们自始至终都只是想将电影拍好而已。
只是在电影已经开拍了将近一个月后,唐灿理突然说要弄一个发布会。
明笙不太理解:“这还没拍完,这个时候预热会不会太早了些?”
唐灿理给了她一个‘你这就不懂了吧’的眼神:“你看看这部电影,饰演男女主的演员在娱乐圈都是查无此人的存在,不早点预热,到时候电影扑了,我真要喝西北风去了!”
明笙想了想好像是这么个道理,不过她觉得还有其他更好的办法。
现下就有一个。
“唐总,阿言过两天有一场大提琴演出,就在青市,到时候你找个摄影技术好一点的,过去拍点视频还有照片,咱们先在网上预热一下,再开发布会,我觉得效果会更好。”
唐灿理一听,那双桃花眼晃了晃,裹着兴味:“这个办法不错,这年头还挺流行才子人设的,只是林述言会同意吗?”
明笙轻轻抿了抿唇:“他会同意的。”
林述言这场大提琴是回国之前就定好了的,在明笙和他讲了这个计划后,他没做多久的思考就同意了。
明笙却在他不假思索地同意后,稍稍有些犹豫了:“会不会有些太过刻意了?”
林述言笑了笑:“那就要看唐灿理找的摄影师技术高不高了。”
明笙被他开玩笑的语气逗笑了 。
林述言望着她荡着笑意的眸,忽而敛起唇角,神色认真起来:“笙笙。”
明笙抬眸应声:“嗯?”
“你就应该多笑笑。”林述言碰了碰明笙的额头,一触及离,“别被过去绑住,你本该拥有更好的未来。”
明笙笑容顿住,额前的温热触感从明显到消失,耳边是他温柔的话语声。
她不是爱哭的性子,就算是忍不住,极大多数都是找个没人的地方,压着声音,偷偷掉眼泪。
所以在外人眼里,她的性子是豁达温顺,从不喜与人计较。
可只有真正了解她的人知道,其实她的性子一点也不好。
明笙身上是有刺的,一点也不温顺,从前那些都是她的刻意伪装。
小时候,那个喜欢在背后胡乱编造她母亲莫须有八卦的邻居偶然一次爬楼梯摔断了一条腿,明笙知道以后,第一反应并不是觉得是报应,而是遗憾,为什么不把另一条腿也摔断。
这种黑暗的想法,伴随了明笙整个糟糕的童年,直到她遇见林述言。
是林述言让明笙发现,这世上除了莫须有的恶,还是有善的。
明笙常常想,是不是老天看她太可怜,所以派了一位神入凡世来救她。
遗憾的是,这位神并不能让她独自拥有。
明笙红着眼眶,压在心底的脆弱有些没忍住地在林述言面前暴露出来。
她哽咽着嗓音,哑声道:“我在努力了。”
林述言摸了摸她头,声线温柔:“我知道,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明笙点头,只要在他身边,她会努力生活的,尝试忘掉那些令人伤神的过去。
很快到了林述言大提琴演奏会的这天,这场演奏并不是他专场,而是被当做特别嘉宾邀演的。
唐灿理找的摄影人员也到场了,明笙本想看一下是谁,结果唐灿理却说人已经进去准备去了。
明笙一听已经进去了,便作罢。
“对了,这里还有两张票,唐总你要么?”明笙进场前忽然想起什么,从包里掏出早就准备好的票递给唐灿理。
唐灿理瞥了一眼,嗤了一声:“我又不感兴趣,干嘛浪费时间进去听。”
明笙也没有强求,只是状似随意回了句:“我刚才问了下霜霜,她说要过来听,既然唐总你不——”
她话还没说完,手里的票就被人抢了过去。
唐灿理捏着两张票,正声道:“我突然觉得这个票不能就这么浪费,你等下让秦霜霜直接过来找我。”
明笙没有戳穿他,只点了点头:“知道了,那我先进去了。”
沈朝渊从南泞镇回来以后,一直住在公司里,别墅那边他已经很久没有回去了。
赵薛自从上次谈成那个项目之后,就给自己放了小长假,浪了几天回来就听说沈朝渊已经在公司住了一个多月,顿时下了一跳。
就算是工作狂也没必要如此不爱惜自己的身体。
于是当下赵薛便组了个局,叫来了好些个狐朋狗友,然后又冒着不要命的风险将已经晚上十点还在公司加班的沈朝渊拉去了简桉居。
包厢内,灯光昏暗,这个局赵薛特地找了几个会说话的朋友,以防不识趣的触到了沈朝渊的逆鳞,到时候收不了场子。
赵薛见沈朝渊依旧沉着脸,赶紧给他倒上一杯酒,劝道:“哥,工作是做不完的,但是酒不能不喝啊,今天我专门组这个局,就是想让你放松放松,你多少给我点面子吧。”
这话一落,赵薛立即就接收到了来着沈朝渊一道略为危险的目光。
赵薛投降,但还是不怕死地问了句:“哥,你是不是还想着嫂子?”
赵薛虽然商业头脑不及沈朝渊,可感情方面的经验,他可是丰富多了。
自从沈朝渊和明笙分手后,虽然他表面上看着和以往没什么区别,甚至更加专注于工作。
可赵薛的嗅觉多敏锐啊,他只需瞥一眼就知道,他哥现在就像是缺了一魂一魄一样。
而明笙就是他的那一魂一魄,只是沈朝渊现在还不明白这一事实。
沈朝渊闻声,睨了赵薛一眼,没有出声,而是端着酒杯一口一口地喝着。
但是赵薛从他的眼神中读出了一句‘不想死就闭嘴’的意思。
不过一会儿,一瓶烈酒就见了底,沈朝渊的眼尾也成功染上了潮红,微醺的酒精让他的大脑思维变得混乱。
此刻他的脑海里,全是那日求婚失败的场景,女人决绝离去的背影,还有那句‘我们分手吧’反复在沈朝渊脑海里响起。
早已平息的怒意,又再一起掀起狂澜。
恰巧这时又有个不怕死的撞上枪口。
“赵薛,你上次说的,你哥求婚失败被女人甩了这事是不是真的啊?”赵薛带来的几人,其中有一个也喝大了,脑子不受控制,嘴一秃噜,什么话都问了出来。
声音不大不小,刚好传到沈朝渊耳朵里来。
这会儿就算赵薛想捂住那人的嘴也晚了。
沈朝渊听着那人带着嘲味的语气,眼眸带着厉色,就这么冷冽地扫了过去。
而后冷嗤一声,话中带着不屑一顾以及明显的醉意:“闹脾气罢了,迟早会回来的。”
赵薛一听,顿时头大,这真是喝多了。
分手那天,他可是在场的,到底是嫂子闹脾气还是真的分手,赵薛可是一清二楚。
他不知道沈朝渊方才说的那些是故意呛他朋友的还是醉酒说的胡话。
不过赵薛更倾向后一种,因为他哥可不是会有故意呛人这种不符合他脾性的幼稚行径。
可赵薛不知道的,这就是醉酒后的沈朝渊最真实的想法。
被酒精控制的沈朝渊和被那种陌生情绪控制的沈朝渊很相似,他们的脑子里都只有围绕着一个人一件事。
那就是明笙为什么要和他分手。
那个男人就那么好?
明明之前爱的是他不是吗?
为什么突然就放弃了。
沈朝渊想不通。
从前清醒的时候,他不允许自己想这些,一直压抑着自己。
此刻大脑放空的他开始各种假设,醉了酒的沈朝渊不相信明笙就那么突然放弃爱他。
她一定是闹脾气了,一定是的。
沈朝渊再一次醒来是在许久没有回去的别墅里。
他从卧室的床上起身,抬手揉了揉有些刺痛的太阳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