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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蝶衣

    那一刻,素来庄重沉稳的宁后泪如雨下。
    平遥震惊地看着宁后,她终于明白,为什么这么多年来,宁后待自己,时而热情似火时而冷漠如冰了,她那样爱着安旭渊,一定希望有一个孩子,能够同时继承她与安旭渊的特征吧,而自己,偏偏相貌像安旭渊,性格似宁后,就好像她才是他们的孩子一样。
    原来如此!
    宁后缓缓闭上眼睛,神情似乎十分疲惫,“旭渊死后,我之所以一直苟活于世,不过就是想替他守住安国,守住他的基业,可是我到底又做了些什么呢?我逼迫浩儿,伤害遥儿,连我最愧对的孩子,我也再一次伤害了……我这一生啊,到底做对了几件事呢?又伤害了多少人?连我自己都数不清了呢!也许我该休息休息了,旭渊……”
    直到这时,众人才察觉到不对劲了。
    安王扑上前去,叫道:“母后,你怎么了?母后!母后!”
    宁后最后虚弱地张开眼睛,笑道:“浩儿,母后要走了,以后不能再照顾你了。母后知道,你只想平静的生活,也讨厌安王这个位置,以后你可以自由了,不会有人再逼迫你。还有歩非、遥儿,这个安国就给你们了,想怎么样处理都可以。母后累了,想休息了,你们不要吵,让母后睡一会儿,母后想你们的父王了……”说完,宁后缓缓闭上了眼睛,任谁叫也醒不过来。
    最后,整座倾情宫只剩下安王歇斯底里的大哭声。
    农历八月十五,安国宁太后薨,举国哀悼三日。
    倾城宫中,平遥静静地躺在歩非怀里,有些沉郁地问道:“歩非,母后死了,你难过吗?她是你的亲生母亲,你应该难过的吧?”
    歩非抱着她,轻轻吻她的额头,道:“那你也是她养大的,你不难过吗?”
    平遥在他胸口蹭了蹭,道:“按道理,安国这边的事解决了,我应该高兴的,可我却高兴不起来。最可怜的还是王兄,哭得那么伤心。”
    歩非轻笑:“你不是说过吗?安王是个重情的人,既然如此,当然伤心了!”
    “歩非,母后爱父王爱得那么卑微,值得吗?那样,真的好辛苦啊!”
    “是很卑微,却太偏执了,可怜也可恨啊!或许死对她来说,也算是一种解脱吧!”
    “歩非,你以后不会也让我爱你爱得这么辛苦吧?”
    “天哪,我这样宠着你,你还觉得辛苦,那你想要怎样才不辛苦呢?”
    “还不辛苦吗?我肚子都这么大了,你还要……不行,以后我们不能这样了,万一伤到孩子怎么办?”
    “我又不会压到你肚子,怎么会伤到孩子呢?放心,我会很小心的,来,乖乖,过来……”
    “不行……你,唔唔……”
    十月初,安国降。同月,北朝四国正式开战。
    十一月,辰王宁子墨称帝,改国号为宁,册安玉弦为后,封前朝安王、靖王分别为安乐侯、靖远侯,并册封一干有功之臣。
    十二月,宁帝下旨,在宁国进行大规模选秀,册封三妃九嫔充盈后宫。
    雪儿接回雪樱,将其送回樱花谷,继续坐镇青衣阁,游历江湖。
    歩非、平遥离开安国,隐居兰影宫。
    十二月,易水云派密探送来安王宫二十年前的卷宗,有关当年的王室秘密和身世,与宁后叙述相差无几。
    一月,整个世界一片雪白,预示着一个崭新的未来。
    平遥在兰影宫产下一子,取名步歌行,寓意且歌且行。
    春日里,平遥抱着粉雕玉琢的小娃娃在兰影宫散步,天空蔚蓝,万里无云,阳光如金子般洒落,为万物镀上一层温暖的气息。
    歩非站在不远处看着自己的妻儿,微微地笑了。
    大千世界,精彩纷繁,而他们,只要守着这一隅幸福,就足够了。
    清晨,一缕稀薄的晨光透过暗红的木窗射入,在安睡女子的面庞上铺上一层薄薄的轻纱。蝶衣睁开惺忪的睡眼,慵懒地从床上爬起,披上一件缀着粉红色碎花的外衣,恍惚地坐在镶着珍珠的铜镜前。蝶衣痴痴地凝望着镜中一脸落寞的女子,消瘦的脸庞白得像纸一样,淡淡的眉毛之下,是略有些失神的凤眼,飘忽不定的眼神流离着浓得化不开的苦涩。蝶衣轻轻咬了咬失血的薄唇,笑,以前他最爱的,就是她这疏离的神情。
    再想起那个白衣翩翩的少年,蝶衣已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那一年,她第一次邂逅安旭渊,是在垂柳依依的湖边。初春的暖阳融化了严冬的寒意,地面柔弱而坚韧的野草刚刚有些泛青,随着柔和的微风轻轻摇曳。一袭白衣的安旭渊如遗世独立般地立在湖边,悠然忘我地吹着一支碧绿的玉笛,风起,挂在玉笛上的浅黄色流苏便绕着玉笛摇摇晃晃,不停在原地打转。自此,蝶衣便如那原地打转的流苏,永远地围绕着安旭渊摆动。
    蝶衣一边梳着头,一边怀念着安旭渊的一眸一笑。刻着蝴蝶花纹的桃木梳顺着青丝滑过,蝶衣眼前仿佛浮现了他温柔的微笑,他说,蝶儿,我所爱的小蝶儿。蝶衣羞怯地低下头,投入他温暖的怀抱,而他微笑的眉眼却已落入她心底。蝶衣深深陷入他的温柔之中,无法自拔。直到某天他忽然从她的生活抽离,她的心也忽然空了一块,让她不知所措,就像离了青丝的桃木梳,只能静静躺在铜镜前,怀念青丝的温柔,淡淡地哀伤。
    挽起最后一缕丝发,蝶衣小心地将一枚蝴蝶玉簪插在发髻上,这枚玉簪是安旭渊除了回忆之外,唯一留给她的东西。鹅毛般的大雪纷纷坠落,安旭渊将玉簪小心地戴在她头上,说,以后就让它代替我陪在你身边。说完,他便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只留她在原地呆呆地站着,严冬凛冽的寒风像刻刀一样划在她脸上,一层坚厚的寒冰将她的心严严实实地裹了起来,不知为什么,望着他渐行渐远的背影,她干涩的眼睛竟流不出一滴泪来。
    其实,从一开始,她就知道他们最后的结局,他是个亡命天涯的游侠,即使她愿意跟着他浪迹天涯,他也不会带着她冒这个险。只是,爱了就是爱了,不会为了任何事改变。
    蝶衣静静地坐着,萧大夫为她把过脉后,假装不经意地问道,他还没回来吗?蝶衣心头一紧,单薄的身体下意识地缩到了一起,失落地摇了摇头,眼看着泪水就要流下来了,却还故作坚强地笑着。萧大夫无奈地看了蝶衣一眼,想说什么,最终还是咽了下去。十年了,也许安旭渊再也不会回来了,但他不敢说,只怕蝶衣听了会活不下去。
    蝶衣穿着粉红色碎花长裙,静静倚在窗棂上,看着窗外的景致。蔷薇攀爬在篱笆上,碧绿的叶子里藏着几朵白色的小花,娇弱的小白花显得格外惹人喜爱,风一吹,叶子发出相互碰撞的沙沙响声,小白花也隐入了绿叶之中。以前,只要听到外面有风吹草动,她就会立马把头伸出窗外,是不是他回来了?最终时间还是让她失望了,至始至终,她都等不到他归来的马蹄声。
    十年,足以让等在季节里的容颜如莲花的开落。不同的是,莲花落了还会再开,而她的青春却一去不返。蝶衣细细抚着眼角的细纹,心锥痛着,她还不到三十啊,过度的思念却让她更早地衰老了。
    她越来越惧怕时间了。她原以为随着时间的推移,她对他的思念会渐渐淡化。只是,时间一点点偷偷溜走,她对他的爱却愈加明晰深刻了,思念就如同铺天盖地的黑夜,向她席卷而来,一点点将她吞噬。
    蝶衣一天到晚将自己闷在屋里,不敢出门。除了萧大夫每半个月会来给她请一次脉以外,她几乎不见任何人。她越来越像贝壳,怕心被人触碰。她知道,在旁人看来,她就是个疯子。是的,她是疯了,她爱安旭渊爱疯了。
    她唯一偶尔还会去的地方,就是她初遇他的湖边。当日,只是他一个回眸,她看见他幽深的不见底的眼神,如同一个无尽的漩涡,将她的心卷了进去。常常,她会出现幻觉,看见一个白衣飘飘的身影立在湖边,悠然忘我地吹着一支玉笛,只是等她再揉揉眼睛,那个身影却又不见了。蝶衣发狂一般地尖叫着冲向湖边,扑向湖里安旭渊微笑的眉眼。冰凉的湖水灌入她的口中,她扑打着湖水,胸口疼痛得令她窒息,她仿佛听到安旭渊温柔的嗓音,蝶儿,我所爱的小蝶儿。她忽然笑了,口中喃喃,旭渊,旭渊……然后就放任自我向湖底沉去。
    她醒来时,已躺在自己的床上,身上还是那件湿淋淋的衣服。她早就被世人遗弃得太久了,想不到竟然还会有人救她。蝶衣艰难地欠起身子,爬下床,随便找了件衣服换了。不顾自己病弱的身体,她又像往常一样,倚着窗棂,看着外面的景致,等安旭渊回来。寒风吹在她单薄的身体上,冻得她瑟瑟发抖。
    半个月后,萧大夫来给蝶衣把脉,进门的刹那,他差点没认出她来,面色憔悴不堪,以前梳得整整齐齐的头发也凌乱地垂在脸上。蝶衣察觉到了萧大夫的吃惊,尴尬地笑笑,那把桃木梳被她不小心折断了。那把雕刻着蝴蝶花纹的桃木梳,原本是非常精致漂亮的,只是,那是十几年前的东西了,用久了自然会坏。至于那枚蝴蝶玉簪,蝶衣也已经小心地收起来了,那是安旭渊留给她唯一的寄托,她不能也不敢让它有任何损伤。
    萧大夫离去前,回头深深看了蝶衣一眼,叹息,这个十年前名满江湖的美人,谁会想到她会颓废成今天这个样子。蝶衣就如同一件精致的木雕,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唯美的气息。这样的女子,原本应该好好守护的,但遇到安旭渊以后,她就一直淋在爱情的雨中,渐渐腐朽了。
    是的,十年前的尚蝶衣,是艳名满天下的奇女子,多少王公贵族为见她一眼,一掷千金。而她的一颗心,自从遇到安旭渊之后,终于尘埃落定了。就这样,她拒绝了别人踏破门槛的求亲,甘心等待一个从未对她许下任何承诺的浪子。
    蝶衣丢弃了屋里唯一一面铜镜,曾经的她是那么的爱照镜子,可她再也不是当年那个明眸皓齿的少女了,她不想面对自己已经人老珠黄的事实,她才二十六岁啊,为什么看上去已经四十岁了?蝶衣躲在阴暗的墙角轻轻啜泣。
    轻轻的敲门声,蝶衣拖着迟缓的步子,打开门。面前站着的男子,不在是当年那个年少轻狂的白衣少年,脸上长着些许细小的胡渣,相比当年成熟稳重了许多,眼神中也带了几分历经人世的沧桑。蝶衣痴痴地凝望着安旭渊,她又做梦了吗?还是,他真的回来了?
    蝶衣凝视着他,痴痴地笑着。而安旭渊的视线却没有驻留在蝶衣身上,而是跳过她,向屋里看去。就这样对峙了片刻,他终于开口,尚蝶衣住在这里吗?蝶衣的笑容就在那一刻凝滞了,他竟然认不出她了!她拼命摇着头,眼泪簌簌滑落,几近疯狂地吼道,没有,没有,这里没有什么蝶衣!然后,砰的一声,把门关上了,不顾外面焦急的敲门声。
    就这样,蝶衣背对着门坐在地上,眼角不带一滴泪,眼神呆滞得没有一丝光彩。原来,她已经老到他都认不出来啦,呵呵,真是讽刺,她等了他十年,临到相见竟不敢相认。
    就在这一刻,蝶衣忽然觉得自己的心也老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蝶衣打开屋门,她本以为他已经离开了,没想到他竟还固执地守在门口。蝶衣一直相信,他是爱她的,只是,他爱的,是十年前的那个她。蝶衣咬咬嘴唇,狠下心说,你要找的人早在十年前就死了。空气仿佛凝滞了一般,蝶衣深深凝望着他,她清楚的看到他眼底蔓延的痛苦,她想,这样,就足够了。她只希望将自己最美的样子留在他心里。人生若只如初见。
    安旭渊真的走了。再也不会回来了。
    蝶衣终于买了一把新的桃木梳,顺着青丝轻轻梳下,一次又一次。最后,她将那枚蝴蝶玉簪插到了发髻上。她已经把铜镜丢弃了,不过这样也好,看不到她自己,她还可以想象她还是当年那个美貌无双的尚蝶衣。
    一切仿佛都没有变,她依旧倚在窗棂上,望着窗外的景致,等他回来。天空蓝的很通透,没有半点浮云,就像她的心一样,深深地爱着安旭渊,很纯很透明。天渐渐暖了起来,篱笆上的蔷薇花谢了,而叶子却更茂盛了,那一抹绿浓得仿佛要溢出来似的。风一吹,绿叶发出沙沙的响声,蝶衣摸索着,从头上取下那枚玉簪,紧紧握在手中,高兴得像个孩子,旭渊,你回来了?你终于回来了!屋里传出银铃般的笑声。
    是的,她真的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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