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林萱侧头看一眼谢清欢,懒懒地打招呼道:“好久不见,你看上去过得不错。”谢清欢微微一笑:“如你所见。”
林萱略一颔首,意义不明地笑了笑:“嗯。”
林萱这次来华国是为了斯洛克家跟陆家的商务合作,了解华国市场,尝试将华国古意元素融入设计,行成独特的风格。
原本玛丽三世是准备派遣公司里另外一位颇负盛名的设计师过来的,但那位是欧洲古风的忠实拥趸,林萱本就是华裔的身份,又主动请调,玛丽三世甚至没有多做考虑就答应了她的请求。
这一趟便算她出差,为期三个月。
林萱的成名过程谢清欢也清楚,还特意看过她的作品。就是谢清欢这样的门外汉,也看得出来,这黑马之说是名副其实,因为她的作品洋溢着丰沛的想象力。
不管是在华国还是在国外,天资聪颖,年少成名都是不错的噱头,林萱夺得斯洛克家举办的设计大赛头奖时,已经二十七八。这个年岁对普通人来说正当其年,正是性格定型,确定人生之路的时候,而对于艺术行业,这个年岁很可能已经到了瓶颈期。
林萱在这个年纪已经有些晚了,幸运的是一举成名,大器晚成的名头也同样好听,更何况若是后劲十足,作品频出,这个年纪也算不得是晚。
做设计并不容易,灵感这玩意儿不是随时随地都有,耗心耗力也不定能讨好市场。对于这一点林萱倒是不担心,她脑中那些瑰丽的想法付诸笔端,起码能战二十年,要不怎么说疯子更合适做艺术家呢。而这二十年间,她还会有新的想法。
林萱先前在华国呆了二十年,哪儿还需要特意来华国深入了解古意元素,之所以来华国,主要还是因为邻居太烦人。
林萱这位新邻居说出来谢清欢也不陌生,正是金蝉脱壳的段老大。
谢清欢也惊了一下,这是什么样的缘分啊,兜兜转转的又在一起了。
林萱抿了抿唇,神色更加恹恹。段明楼收了国内的线去了美利坚,还搬到了林萱家隔壁,这原本都不是事儿,起码林萱最初的时候没放在心上。
林萱对于跟自己无关的事情向来漠不关心,否则的话,她当初在蓝夜也不会那么轻易就中了招。若是萧朗月也在场的话,就会提醒她,在那样的场合,玩大冒险游戏,哪怕是强吻呢,也好过随意点一个人请他喝酒——那意味着邀请。
所以就算那酒里没有加东西,段明楼喝了她请的酒,那一晚发生的事也无从避免,只是结局可能略有不同。
所谓阴差阳错,不外如是。
林萱对于生命、爱情、尊严这些东西并不看重,她也不像是谢清欢从豪门大户出来,对于某些伦常十分避忌,宁死也不愿踩过线,对她来说,活得自由,顺从己心才是最重要的。
所以当初那个换魂术意外成功,她连半分意外都没有,雷厉风行地解决了这个身体带来的各种后患。原身那个春风得意的丈夫受到了多种指控,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几乎赔得倾家荡产。当初志得意满的小三也被前夫家嫌弃,婚事泡汤。
段明楼搬到她家隔壁,她一眼就认出来了,却没有任何动作。跟那个得意忘形失去了所有戒心的前夫不同,段明楼初到纽约,在极短的时间里拢起了新的势力,隐隐能抗衡最大的华人社团。段家在华国的势力被清扫,折了不少好手,不过最核心的五虎一个不落,全数聚在纽约。
段明楼的大局观向来不错,又有简歌盯着小处,换了新环境之后段家向心力空前凝聚,重振家业不过是早晚。
虽然段明楼搁哪儿都是个危险人物,但平日里他跟林萱是井水不犯河水,偶尔在路上遇见了,还能心平气和地打个招呼,总的来说,就是点头之交。
林萱得了前夫的大半身家,如今的事业也算是自己喜欢的,身边虽然没男人,那小日子过得也挺滋润,因此就没把段明楼放在心上,所以段明楼是什么时候看上她的,她是一点儿印象也没有。
林萱的八卦雷达比谢清欢还要钝感,自然就不明白段明楼为什么会对她穷追不舍了。
谢清欢跟段明楼不算太熟,但也打过几次交道,知道这人在对待女人这方面跟别的人不一样——只挑国产,不爱洋妹。只喜欢成熟风韵的御姐,不搭理没长开的小萝莉。当初跟谢清欢那回,实属意外。
如今段老大人在国外,遍地洋妞儿,让他很伤感。隔壁家住着个黑头发黄皮肤的同胞,简直让人欣喜若狂,更何况林萱离异,正是他喜爱的那一款。再加上,连路子允那个向来冷感的家伙都结了婚,简歌照着一天三顿的数在他耳边催着,压力颇大。
隔壁家有个现成的,那还等什么?段老大这人打从出生就没羞涩过,如今他要追求未来的段家主母,段家上下热情高涨,给他出了不少点子,他自个儿倒是觉得,追求人这事儿急不来,得循序渐进,要知道咱同胞不比洋妞儿奔放,别把人吓着了,那就得不偿失了。
老掉牙的送花巧遇接送上下班变相约会,林萱又不傻,三两回就看出端倪。平心而论,段老大除了职业危险点,别的方面倒是没的说,是个很有眼色很能拎得清的人。
林萱倒是不在意这些,她本就是个足够聪明足够无情,什么都能舍弃的人。这样的人,没有弱点,搁在哪儿,都吃不了亏。
谢清欢心里也明白着,林萱当初跟任真的事儿,任真好似地占了上风,那这上风有五成是因为他先开口喊停,若不然,时间再久一些,先开口的恐怕就是林萱了。她暗中研究的那个根本不确定有几分可能的换魂术,任真显然是毫不知情的,就连萧朗月,怕是也不知道。
林萱对婚姻没想法,美利坚跟华国也不一样,那边离婚更容易,理由五花八门,从家暴到呼噜声太响影响睡眠,不一而足。再说,段老大太烦人——
谢清欢看着林萱不以为然的表情,默默给段老大点了根蜡烛——路漫漫其修远兮,还是加油吧。
林萱这次来找谢清欢,其实只是顺路,说了点儿郁闷的事情让她乐呵一下之后,就麻利地起身告辞了。谢清欢现在是什么身份,她也清楚,道格拉斯家始终是个麻烦,她虽然决然地放弃了这个本属于她的家族,也不愿意多生枝节,让道格拉斯家成为她的隐患。
道格拉斯家确立了家主,新的竞争者十年内都未必能立起来,这个家族如今就是铁桶一块,不像她那个不成器的前夫家,外面看锦绣繁华,内中一盘散沙,都不必借助外部力量,让他们自己狗咬狗,都能达到她想要的结果。
道格拉斯家则不同,就算是借助外力,旗鼓相当,她也没有把握能全身而退。谢清欢现在不会如何,不意味着她以后也不会如何。
林萱走这一趟,又没有说什么要紧事,好似就随意找个相识的人聊几句。谢清欢甚至都不用多想,就知道她这是不大相信自己——聪明人都难免多想,但想得多在很多时候都不是好事。
谢清欢没有做出任何承诺,有些话说出来就没意思了。不过这天之后,谢清欢跟林萱之间那种不咸不淡的交流稍微紧密了一些。换魂术之后林萱彻底抛弃了过往,就连萧朗月,她也从没想过要主动联系,但谢清欢不同,她们两人就好像守着一个重大的秘密,不得不亲近着,哪怕因为性情或者手中所握着的东西不同,而互相有些防备。
这些都无法阻止两人在慢慢变成比较要好的朋友这个事实。
这年的年底,谢清欢被诊出有孕。这是路子允的第一个孩子,不管是男还是女,上到沈家舅舅,几位姐姐姐夫,下到苏沐路小心以及小一辈的外甥们,都格外重视,就连孟青流,也涨了几分胆子盯着苏沐的目光凑到谢清欢跟前关心了几句——他如今在准备一个新本子,这次不会像《山河》那样准备那么久了。
林萱已经结束初步的考察回了纽约,着手新的首饰设计,听到这个消息,也在msn上说了句恭喜。
谢清欢挑了挑眉,多嘴问了一句她现在的情形。
林萱沉默了片刻,才恹恹发来一句:“段老大还是那么烦人。”
谢清欢作为路家主母,是路子允真真切切的心上人,在路家的地位本来就高。他们结婚才半年,就怀了孩子,路家上下更是紧张她,有些东西忌口不能吃了,有些东西不能用了,那如临大敌的模样让谢清欢都忍不住跟着紧张起来。
看着在身边团团转的路子允,再想想萧朗月休假的时候死皮赖脸腻在一起,萧朗月拍戏就隔三差五去剧组献殷勤完全放弃面子的景烨,谢清欢悠悠地叹了口气:“是挺烦人的。”
路子允作为顶梁柱,媳妇儿怀孕了也还是要工作。不过,路小心很快就发现了,本来工作效率就高的七爷如今工作的时候更加集中了,而原本就少的交际应酬被压缩到近乎没有,他所有的娱乐都变成了跟未出世的孩子交流。
每当到了这个时候,任谁都挤不到谢清欢身边去。路小心轻轻摇头——哎,哪个期待孩子的爸爸没有蠢过!
------题外话------
嗯,现代篇就差不多是这样了,正文部分算是彻底完结了。
下面要写大雍的事儿,有多长不好说,慎买。
然后就是新文,先开的一个是古言男主重生的文。希望新一篇文,感情戏能有点长进。
就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