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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书屋 > 都市言情 > 无敌战神狂婿 > 第1569章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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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69章大结局

    光阴荏苒。
    岁月如梭。
    转眼已是五年之后。
    这五年之中,又发生了许许多多的事情。
    楚宅。
    午后阳光下。
    项阳舒舒服服躺在藤椅上,一边喝着龙井,一边笑呵呵讲着故事。
    一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正坐在他大腿上,眨着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显得很是机灵。
    项阳讲到关键处,故意停下,悠哉悠哉的灌了一口茶水。
    “项叔叔,后来呢?后来呢?你快讲啊!”
    小男孩扬起脸庞,晃着项阳胳膊,一副听的入迷的模样。
    “后来就没有后来了。”
    项阳讲的有点累了,敷衍地说道。
    “你骗人!怎么可能就没有了呢?”
    小男孩撅起嘴:“我听小江大大说过,我爸重归天芒之后,去过港城帮助荣天骐夺得了家族继承权,去过南疆查探出了我小姨的身世之谜!”
    “哦对了,我爸还去过东瀛,打了暗影神社的大坏蛋!”
    “这些你都没讲,怎么就说没有了呢?”
    这个小男孩,正是楚云凡和沐雨心的儿子。
    名为楚天。
    他口中的小江大大,指的当然就是江朔了。
    项阳整天小江小江的叫,楚天耳濡目染,也就跟着他这么叫了,但出于礼貌,大大的称呼倒是不忘带上的。
    “小祖宗,既然你都听小江讲过了,干嘛让我再讲一遍啊?”
    项阳一脸苦笑:“后面的故事还多着呢,三天三夜都讲不完!你可怜可怜我,让我休息会儿吧!”
    楚天小脸一寒,伸手拧住他耳朵:“项胖胖,我爸妈今天不在家,让你照顾我,你怎么这么不上心呢?”
    “我就让你讲个故事,你还讲个半截糊弄我,信不信我把你的八戒耳朵拧下来?”
    好的时候,又乖又萌。
    不好的时候,秒变小凶兽。
    “哎呦呦,小祖宗,你下手轻点!”
    项阳倒也没跟他计较“项胖胖”的称谓。
    他转了转眼珠,压低声音,怂恿道:
    “小天天,你去你大伯屋里,把他珍藏的那坛极品药酒拿给我喝,我就继续给你讲故事,而且保证讲的很长很长!”
    楚天歪着小脑袋:“真的吗?我最想听我小姨是怎么成了南疆圣女的,我听小江大大说,那个姓桑的掉到山崖下没死,后来也去了南疆,是不是啊?”
    项阳嘿嘿一笑,卖了个关子笑道:“你把药酒拿来,我喝的高兴了,自然都讲给你听!”
    “项胖胖,你怎么跟夜猫子叔叔一样,这么馋酒啊?连药酒都不放过……”
    楚天嘀咕了一句,从项阳大腿上跳下来,迈着小步子走开了。
    看到小家伙走开,项阳松了口气,感觉解放了一样。
    帮忙带娃太累了。
    这小祖宗,太爱听故事了,尤其是关于他爸楚云凡的那些事情。
    只不过,项阳和江朔也很有默契,能讲的讲,不能讲的不讲,比如关于雷逆和佐藤樱子的事情,他们全都只字未提,因为这涉及的层面太深了。
    不一会儿。
    楚天抱来一个大酒坛。
    那个大酒坛都快顶他半人高了,可他抱起来毫不吃力。
    小小年纪,已经显露出极高的武道天赋。
    “小天天,干得漂亮!”
    项阳大喜,赶忙伸手,想去接过酒坛。
    楚天往后一退,眨着眼睛说道:“项叔叔,你先讲,讲完了我给你喝!”
    “我可不想你跟上次一样,骗我拿了老爸的一颗丹药,结果你吃了就跑了!”
    “嘿嘿,我那次是真有事,走的急了点儿……”
    项阳挠了下头,嘿嘿一笑,觉得这小家伙越来越不好骗了。
    为了喝到极品药酒,他只能是耐着性子,把沐小兮如何跟楚云凡一起去了南疆、智斗巫蛊族黑暗势力、打败毒姬和巫神、最后又为何留在了南疆,都讲了一遍。
    “项叔叔,讲的好!这坛酒奖励给你了!”
    楚天笑眯眯的,听得很满意,把酒坛递过来。
    项阳口干舌燥,嘴巴都快说的秃噜皮了,赶紧接过酒坛,自己倒了满满一大碗,咕咚咕咚灌到肚里去。
    楚天笑着跑到一边去,看着他喝酒。
    “嗯?味道不对啊?跟我上次偷喝的不是一个味儿,这里面,好像还有点儿其他味道呢……”
    一碗酒下肚,项阳这才觉得,好像哪里不太对劲儿。
    “项叔叔,好喝吗?”
    楚天眨着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笑嘻嘻说道:“我妈妈教育我说,要做个诚实的孩子。”
    “所以,我要告诉你,其实这坛酒并不是我大伯屋里珍藏的那坛极品药酒。”
    “而且,我在里面撒了泡尿,给你提提味儿!”
    项阳一听,眼睛一瞪从藤椅上跳起来,就气呼呼追着他喊打。
    当然,只是喊打,他可不舍得真打。
    这么聪明伶俐、可萌可坏的宝贝疙瘩,谁舍得打?
    最关键的是,这小家伙跑得太快,他都追不上……
    就在这时。
    江朔给项阳打来了电话。
    “项胖子,快来!你猜怎么着?我找到燕北了!”
    项阳听了,顿时精神一震:“在哪里?”
    “我把位置发给你,你赶紧过来吧!”
    半个小时后。
    项阳带着小楚天下了车。
    江朔已经等在路口。
    路上,江朔低声问道:“怎么把小天天也带来了?”
    项阳苦笑,用更低的声音回答道:“我也不想带,可是我做不到啊!他就像个狗皮膏药!”
    话音刚落。
    楚天撇了撇小嘴,在前方十几米外回头:“项胖胖!又说我坏话!罚你今天不许吃鸡腿!”
    项阳耸了耸肩,满头的黑线。
    贫民区。
    简陋的出租屋内。
    燕北旧伤复发,已经快不行了。
    旁边,一个大约五六岁、衣衫褴褛但长相极其精致的小女孩,正用蘸了温水的热毛巾替他擦脸。
    燕北看到项阳和江朔走进来,并没有太多惊讶。
    他虚弱地开口:“你先出去,到门口玩会儿……我跟两位叔叔说些话……”
    女孩点头,一言不发地走到屋外去。
    楚天不愿听大人闲聊,也走了出去。
    两个孩子出去后。
    江朔目光灼灼:“你的病很重,再不治疗真的会死,我们送你去医院吧!”
    燕北摇了摇头,叹了口气说道:“不必了,我知道,我已经活不成了……五年前雷逆捅我那一刀,严重伤到了我的心脉……我能勉强活到现在,已经是奇迹了……”
    “那时,我把雷逆的孩子抱走,原本是出于仇恨……想要报复,杀了他的孩子泄愤……可我,下不了手……后来时间一长,我自己又没有儿女,反倒是与她相依为命了……”
    出租屋外。
    “这糖很甜的,咱俩一人一半!”
    楚天并没有嫌弃眼前衣衫褴褛的女孩,从兜里掏出一块酥心糖,掰成两半,递给女孩一半。
    “谢谢你!”
    女孩接过来,小心翼翼放进嘴里。
    她感觉一股甜意,从嘴里一直流入心底。
    “我叫楚天,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雷樱!”
    ……
    同一片天空下。
    遥远的南疆。
    古老的寨子里。
    一座竹林掩映中的雅致小楼。
    “师傅姐姐,我听大长老说,你明天要去燕京,我能跟你一起去吗?”
    此时的卓木炎,已经是个十三岁的少年,早已从当年的小火球蜕去了稚气。
    他望着沐小兮的目光中,满是尊敬,还藏着几分倾慕。
    因为,沐小兮是他们巫蛊族圣女,更是万里挑一的巫圣血脉,是整个南疆巫蛊族信奉的对象,拥有着至高的话语权。
    “当然可以。”
    沐小兮嫣然一笑:“后天就是萱萱姐嫁入天家的吉日了,我怎么能缺席呢?”
    “提前去一天,也好去见见我姐和姐夫啊!好久没回去,我都快想死他们了!还有小天天,我这次去燕京,一定要把他带到南疆来多住几天……”
    齐妃萱和天宇清大婚,可以说是普天同庆。
    她就相当于是成了太子妃一样的人物,以后估计也不能混演艺圈了。
    那样尊贵的身份,已经不适合再抛头露面了。
    其实这五年中,很多她认识的人都已经成婚生子。
    比如夜朗和苏燕妮,楚云轩和萧梓彤,楚云腾和朱软软,项阳和钟灵,莫七和方橙……
    “圣女,不可!”
    大长老一走进来,就听到了沐小兮的话,一副老顽固的口气劝道:“您是千金之躯,不能随便走动!万一有个什么闪失,那可怎么办?整个南疆的稳定,都跟您息息相关啊!”
    沐小兮翻了个白眼儿,小脾气直接就上来了:“不当了,不当了,我要回家!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你们再找个听话的当圣女吧!”
    大长老直接就跪了,战战兢兢说道:“圣女息怒!圣女息怒!您的血脉独一无二,没人能代替您的位置啊……属下再也不敢多嘴了,您爱干什么就干什么去吧……”
    沐小兮微微一笑:“这还差不多!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有些不靠谱的规矩就应该改掉,总之一句话,以后巫蛊一族的规矩我来定!”
    ……
    紫云山。
    巅峰处,山洞里。
    热气升腾的温泉池内。
    “大猪蹄子,从昨天起,天芒军团就已经交给新晋的后起之秀打理了,你终于能有更多时间陪我了!”
    沐雨心肤若凝脂,泼溅着水花,开心的说道。
    “我也希望,能多陪陪你和孩子,可是,天家至尊说,又要给我封个国士之名,你说我是接受呢,还是接受呢?”
    楚云凡泡在暖融融的温泉里,颇有些无奈地说道。
    沐雨心一记粉拳打过去:“瞧你牛的,当就当呗!”
    楚云凡趁势一下抓住她的手,把她拉进怀里,在她耳畔柔声说道:“无论当什么,都没有当你老公让我觉得骄傲和自豪!”
    沐雨心俏脸飞上一抹红晕,依偎在爱人怀里,感觉无比的幸福。
    片刻后,她咬着唇瓣说道:“老公,咱们儿子说,一个人太单了,他还想再要几个弟弟妹妹……”
    楚云凡哈哈一笑:“咱儿子就是懂事!这个小小的愿望一定要帮他实现!”
    顿时,温泉中水花翻涌,一派春意盎然。
    人生百年,白驹过隙。
    唯愿——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一生一世一双人。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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