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抢婚
美国位于北美洲南部,气候属温带和亚热带。美国人穿衣打扮无拘无束,十分随便,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无论在大街还是在小巷,服装形形色色,无奇不有。
桌上摆着五花八门的烤肉,挤满番茄酱的馅饼,q弹爽口的肉酱通心粉,辣黄辣黄的印度咖喱饭,勾人食欲的匈牙利蒸肉……
九九和安岑吕颖三人坐了12个小时的飞机,一着陆,三人饿得前胸贴后背,直奔一家标新立异的特色风味饭馆。
白底红格的餐桌上,三人狼吞虎咽地吞食着,早忘了路人诧异的目光。
美国人用餐讲求方便和效率,一般不在精美细致上下功夫,简单粗暴,所以没多久,桌上就剩几个残羹冷炙的纸盒。
九九满足地打了个饱嗝,眼珠懒洋洋的,“真爽。”
“我也这么觉得,飞机餐特么难吃,幸好熬过来了。”安岑擦干净嘴巴,靠在椅背上吐气。
美国,她终于来了。
扭头看了眼白雪皑皑的屋外,有辆圣诞马车停在广场上。
今天是圣诞节,整个美国都像是被彩灯装饰了起来,闪烁着五颜六色的光。
大小商店门外都栽了圣诞树,挂满了花环,彩珠,魔杖,圣诞袜。
彩灯闪烁在玻璃上。
遥遥望着。
就像是踏进了一个梦幻般的童话国度。
安岑朝窗户呵出一口白气,用手指写上:秦初。
吕颖最是心细,见着此景,喝咖啡的杯子顿在手中,“岑,你想清楚了?”
“嗯。”安岑微笑,眼珠明亮,“这么多年了,我一直怕我办不到等他,所以一开始,我就拒绝了,等待一个虚幻的人,是多么傻的一件事,两个人甚至没有确定关系,万一我等他的时候,他爱上别人了怎么办?又或者,他等我的时候,我爱上别人了怎么办?万一哪个人先违背了诺言,那就是一辈子的记恨了吧。”
所以长痛不如短痛。
不确定自己办得到,就要做到拒绝,这虽然是伤害他,但也是尊重他,如果一边说着等他,一边又和别人谈恋爱,这种人才是最恶心的。
安岑是个理性的人,也是个有原则的人,诺言,之所以珍贵,是因为答应了就要做到,办不到,便不会答应。
看似简单跨越的苦等恋情,让多少人等白了头,也没见到心上人归来,多少人因为答应了一个诺言,苦等数十年,最后等来的是对方已结婚或者分手的消息。
所以不管是三个月,半年,一年,她都不会等,她不会守着这种缥缈的诺言过日子,每当别人问起她是否单身时,她会肯定的说是,而不是告诉对方,她的心尖人在国外,她在等他。
多么痴情又多么愚蠢的做法。
人生又不是只有爱情,何必摆出一副情深似海的模样,也许她天生是个寡情的人,她习惯顺其自然,在一起了就真心无悔地相爱,到了需要分开的时候,那就潇洒利落地告别。
分开这么多年了,她也逐渐放低了他,虽然心中有遗憾,却也不在那么痛苦了。
也许,是九九和兰仲文的感情打动了她,他们分开了六年,谁也没有说过要等谁,但他们却默契地等候着,等候着重遇的那天,就算没有一丝希望,他们不分年月地为彼此守候着。
两个人真心相爱,那么无论怎么分离,终会重遇。
安岑想,如果他不回来,那么他不属于她。如果他不放手,她也愿意放手一搏。
神圣的白色教堂外飘着雪花。
白茫茫一片的,将光秃秃的树木和草地都裹上了银装。
雪花轻盈地跌在肩上。
将九九的面容映衬得洁白无瑕。
她和吕颖踩在雪地上,穿着严谨高贵的骑马服,白色长袖,白色小马甲,白色高腰裤,白色长靴,面容宁静,如男子般俊秀,又透出几分女子的妩媚。
两人穿这身,是为了方便随时开跑。
今天是来抢婚的,她们当然要有点准备了。
灰茫茫的雪地被映出一条长长的脚印。
雪霜簌簌。
安岑静静走来,笑容妩媚。
雪白的婚纱已经穿在她的身上,透明的绢纱锦缎被阳光照耀出柔和的光芒,恍如是脱下灰扑扑女佣服赶赴宴会的灰姑娘。
这件婚纱,就是当初九九在香港选购的那套,九九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穿上,没想到,安岑却轻易地穿上了,真正的腰如细柳,柔若无骨。
大抵,这套婚纱就是属于安岑的。
安岑慢慢走来,手捧一束新鲜百合花,满天星坠与其中,星星点点,晶晶盈盈。
今天,就是秦初结婚的日子了。
安岑站定脚步,看了看九九,又看了看吕颖,笑着问:“姐妹们,你们都准备好了吗?”
九九和吕颖点头。
不管结局如何,只要努力过,就不会留下遗憾。
安岑牵起她们的手,“那我们就去抢婚吧!”
圆拱的大门外,停着无数辆豪华的轿车。
安岑日思夜想的心尖人,就在这扇大门后面。
雪花明媚而梦幻。
风很大。
安岑盖上透明的白纱。
提起裙裾。
长长的裙摆将整条石阶都掩盖了。
她纤细的双手贴在大门上,用力呼吸,“秦初,我来了。”
大门打开!
神圣的婚礼进行曲正在演奏着。
晃眼的白色灯光拂照着安岑白皙的肌肤。
妩媚细长的浅瞳。
如芙蓉的红唇。
精致的下巴。
修长性感的脖颈。
清瘦却傲然挺立的肩膀。
耀眼的细钻高跟鞋。
她慢慢走进殿堂。
无数玫瑰花瓣从头顶跌落下来。
灯光轻柔地流淌着。
她站在红色地毯上,笑容冷傲睥睨。
就像秦初心动的那天一样,她明明长了副妩媚的模样,却有男子的英气。
殿堂里的人不多。
都回过头来看着安岑。
“好美啊……”人群中不知道是谁发出惊叹。
秦初就站在钢琴旁,穿着白色的礼服。
几年不见,他俊美如昔,然眼底的冰霜更甚,黑洞洞的眼珠看着殿堂中央的安岑,没有一丝温度。
良久,他嘴角勾起一抹不知是嘲笑还是冷笑的弧度,朝她慢慢走来。
耳边是神圣婚礼交响音乐。
站在殿堂中央穿着婚纱的安岑美丽如圣洁的女神,那种光芒让他微微眩晕。
他望着她,眼珠冷凝,“你终于来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要结婚了,所以态度也好了起来,又或者是他的脾性,一开始总是一副平静的模样,说了几句话后,就变得暴怒。
安岑与他分开的日子比相聚的日子长,但是她了解他。
她知道他的执拗敏感。
“不是你让我来抢婚的吗?”安岑声音清脆,细长的浅瞳往殿内一扫,她怎么感觉气氛不太对劲,她不是来抢婚的吗?怎么没有一个人感到惊讶?衣着优雅的宾客们一动不动地坐在原位,表情平静。
九九和吕颖和四处张望,怎么气氛那么安静?一点也没有剑拔弩张的感觉。
两人对视一眼,一名白衣黑超的保镖上来为她们领位,两人懵头懵脑的,只好先跟着保镖轻手轻脚坐下。
敌不动我不动,以不动制万动。
“你穿着婚纱出现,是打算当着新娘的面向我求婚吗?”秦初答非所问,漆黑的眼眸望着安岑,诡异的冷,又诡异的柔。
如果安岑仔细看,定能看出他眼中藏着一丝计算。
“那不然呢?我心爱的男人都要跟别人结婚了,我还能坐以待毙吗?秦初,我就直说了吧,我今天都准备好了,不管你是羞辱我,还是跟我走,我都无悔。”安岑单刀直入,她不想跟他兜圈子了,兜兜转转这么多年,成败在此一举。
连婚纱都穿来了,这足够证明她的真诚和恒心了吧?
她想清楚了,她爱的人一直只有秦初,她要跟他在一起。
其余的,就看秦初的决定了,如果他让她来,只是为了羞辱她,那么,她就当是还他这么多年伤害他欠下的债了。
这是她欠他的。
“无悔?”秦初微微扯动嘴角,笑容里有说不出的诡寒,不知道是在嘲笑自己,还是在嘲笑安岑。
安岑的心脏骤然一疼。
然而她还是倔强的抬起头,眼神坚定,“没错,秦初,爱上你我无悔,所以你跟不跟我走,一句话,不,十句话,如果你要拒绝我,请给我十个理由,让我死心得彻底一点。”
秦初面无表情。
“安岑,求婚是你这个态度吗?应该要下跪吧?”
安岑一怔,瞟了眼四周,尝试着卖萌撒娇,“你要玩这么大么?不好吧?秦初,这里人这么多,等下你要是不同意,我不是面子里子都没了么。”
“你今日来,还在乎自己的自尊吗?”秦初冷冷一笑,眼中蜷着滔天恨意,“当初我的自尊你又何尝在意过?我一遍遍把我的自尊捧到你眼前让你践踏,安岑,如果让你当一天的我,你就会知道,我的真心诚意早被你践踏碎了。”
这些年,就是安岑太在乎自己的感受,导致他们一次又一次分离,他不能不恨,他也要她尝试一下被人践踏自尊的滋味。
安岑手脚冰冷,来之前她想过几千句几万句要请求他原谅的话,都一瞬间灰飞烟灭了。以她之前的性子,她现在应该毫不犹豫夺门而去,从此与他老死不相往来。
可是,她走不动。
她也不能走。
如果她走了,从此以后,他就是别人的丈夫。
这么多年,她伤害了他太多次了,从最初的分手,和好,分手,一直都是她在伤害他。
爱不问缘由,不问对错,一旦爱上,便让你甘心付出一切,在这点上,秦初做到了。
那么她呢?她又是否可以为了秦初付出她的尊严?
“如果我下跪,你会原谅我过去对你造成的伤害吗?”不管和不和她在一起,会原谅么?
“也许。”他模棱两可地打官腔。
安岑脸色苍白,“秦初,你到底是爱我?还是恨我?”
秦初没回答,漠然地扭过头。
灯光下,他背脊挺拔笔直,双唇冷凝得没有血色。也许,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是爱她,还是恨她。
安岑等不到他的回答,缓缓合上双眼。
屈辱在心中翻搅,她微微握紧手指。
算了,就算是为了祭奠他们的爱情,这样做也值得了,值得——
慢慢地。
安岑在他面前跪了下去。
晃眼的灯光照在她的身上,恍如缺失一层血色的肌肤,乌黑亮泽的长发,纤长的睫毛,她的身子慢慢地在他面前跪下。
“你想知道我恨你?还是爱你?”秦初惊痛的冲过去,抱住她即将跪下的身子,他紧紧抱着她,力气大得像是要捏碎她的骨髓。
“我赌你是爱我。”她没有挣脱他的怀抱,透明的白色头纱下,安岑的泪湿润了脸庞,“秦初,我赌你这么多年,还是爱着我。”
秦初一怔,瞳孔深处的脆弱涌了出来。
为什么?
多年前她抛弃他的时候,是他痛苦,他把自己困在美国这么多年,不敢回国内去,因为——
他不敢面对任何有关于她的回忆。
如今她来求他,她亲手把自尊送到他面前来让他践踏,他应该感到报复的快感,可是为什么,他的心还是那么痛?
他终是学不会安岑的狠心,就算是假装的,他也做不到。眼眸深处扭曲的报复黯淡下来,他凝视她,终于说出了那个多年前的决定。
“嫁给我。”
“嫁给我,我就原谅你。”
安岑用力点头,眼中突然涌出了泪花,她快速低下头去,又哭又笑,狼狈得像个孩子,“哎呀,秦秦,我的妆,已经花了吧?”
“没有。”秦初看着她流泪的模样,心里忽然也重重地酸了起来,有多少年没有仔细看过她了?太多年了吧,他都记不得清了,但是——
“你还是那么漂亮。”他沙哑着声音说,这么多年了,她还是这么漂亮,未曾在他心中淡去,这是只属于他一个人的秘密。
“真的吗?”头纱下的眼睛红红的,安岑狼狈地擦着泪水,“谢谢你,秦秦,谢谢你还爱我。”
“你错了,我是从来没有忘记过你,从来没有。”他轻柔地抹掉她的泪水,那动作,那眼神,温柔得仿佛能滴出水来,“乖,今天还要结婚呢,不要哭了。”
“今天?”安岑吸了吸鼻子,突然像想起了什么似的,抬头问他,“对了,你跟我在一起,那你的未婚妻怎么办?”
“没有。”他轻声说。
“没有?”
他点头,“嗯,没有未婚妻,今天,就是我为你准备的婚礼,新娘,就是你,安岑。”
安岑眼中刚退下去的泪水又涌了上来,她捂住自己的嘴巴,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不那么颤抖,“秦秦,你是说,这个婚礼是为我准备的?”
“嗯。”秦初郑重点头。
出乎意料的答案让她惊怔。
“那……万一我要是不来呢?”
“我赌你会来。”秦初望着她,声音里有空落落的脆弱,“如果你不来,那我就彻底死心了。”
反正他已经主动那么多次了,不在乎在多一次,最多,就是像多年前,再痛一次,再醉一场。
只要她愿意回到他身边,一切都值得。
“还好我来了。”安岑觉得无比庆幸,幸好她终于决定放下一切要跟他在一起了,幸好她主动了,幸好她来了。
得之我幸。
终于破镜重圆了。
九九和吕颖坐在殿堂一角,十指紧握着彼此的手,泪眼含笑。
“小岑好幸福。”
“是呀,岑姐终于找到自己的归属了。”九九眼珠宁静,瞥过头去,吕颖红着眼,微卷的头发松松地披在肩上,面容如混血儿办深邃动人,她说:“那么小颖,你呢?”
“我……”吕颖沉默片刻,叹了口气,“革命尚未成功啊。”
她与乔漠的感情,最大的隔阂不是争吵,不是猜疑,不是距离,而是他心尖上的人,什么时候,他可以放下那个人,她才有机会。
她是她们三人中,最早懂得喜欢这个词的人,她喜欢乔漠,也该有20个年头了吧,不是她不够深情,不是她不够真诚,也不是她不够长情。
她够深情,够真诚,够长情,却也始终打动不了乔漠的心,除了等他,她别无选择。
九九在心里喟叹一声,她想,她是该去找乔漠谈谈了。
时至今日,九九仍然不知道乔漠喜欢着她,因为他从来没有表现出来过,兰仲文也许感受到了,但是他知道乔漠并没有打算将自己的感情告诉九九,他只是单纯的守护她,并不危险。
他只是喜欢着九九,同时也愿意成全九九跟兰仲文在一起,从来没困扰九九,难为九九,所以兰仲文就随他去了。
礼堂休息室里的灯光柔和清亮。
安岑坐在全身镜前补妆,脸上带着幸福的笑容。
九九痴痴地看着,穿着婚纱的安岑真的太美了,她想象着自己出嫁那天,也会像岑姐一样这么漂亮幸福吗?
她想着想着,突然很想念兰仲文,不知道他现在在干嘛?在睡觉?还是在加班?她想着等下要给他打个电话,告诉他,岑姐跟秦初和好啦,他们要结婚啦。
不对,晚上岑姐和秦初就应该是夫妻了。
吕颖站在安岑身后,把她散落的头发重新梳好,带上头纱,她紧紧握着安岑的手,眼神不舍,“小岑,等下你踏进礼堂,宣读完誓言,你就是秦太太了,你紧张吗?”
安岑重重点头,露出鲜少的柔媚娇羞,她把汗湿地双手举给九九和吕颖看,紧张地说:“我好紧张啊。”
“别紧张,小岑,你一定会很幸福的,我敢打包票,他那么爱你,就算分开这么多年,还是为你策划了一个这么盛大的婚礼,听说,他的城堡还举办了宴会,就在今晚,小岑,他一切都准备好了,风风光光娶你进门。”
“嗯,我一定会的。”安岑反握住吕颖和九九的手,“没想到咱们三个,是我最先结婚,很可能下一个就是九九了,小颖,你也要抓紧时间了。”
吕颖的眼泪哗啦啦流下来,第一次,她显得这么孩子气,狼狈擦掉眼泪,她的鼻子红通通的,“嗯,一言为定。”
九九见了,眼眶也忽然湿润了起来,她转头将百合捧花拿起,慢慢送到安岑的手中。
“岑姐,祝你幸福。”
柔和的灯光下,她含笑轻轻拥住安岑的肩膀,将她所有的祝福送给她。
安岑反抱住她,笑容温柔,“你也是,记得要好好对我弟弟,不然,我不会放过你的。”
九九也笑,“这话,你应该去威胁兰花儿。”
“他我倒是很放心,他这辈子算是栽在你手里了,只要你不离开他,我相信你们一定可以白头偕老的。”安岑打趣。
“必须的。”九九赞同,眼中的笑意更盛,“我是不会离开他的,岑姐,你也一样,祝福你跟秦初白头偕老。”
“好啦,你们别那么酸啦,晚上还有宴会呢,有什么闺蜜话等晚上再说吧,现在,秦初才是主角,我们不要忽视了他,走,时间到了,我们去礼堂吧。”
“嗯。”安岑眨掉眼中的泪水。
再度站在红毯上,安岑面容绯红幸福。
九九和吕颖为她托着裙摆。
她手捧百合花。
一步一步朝秦初走去。
秦初就站在钢琴旁。
遥遥望着安岑身上雪白的婚纱,眼里的幸福是如此的明显,平日里凉淡冷凝的面容竟也奇异地温柔起来,恍如有金色的光芒将他笼罩着,唇角露出掩饰不住的灿烂笑容。
原来。
幸福的滋味是仿佛空气都是甜蜜的。
秦初眉眼温柔,握住安岑带着白手套的手,两人深情对视,站在神父面前。
身穿黑袍的神父翻开圣经,面容庄严肃穆:“新郎,你愿意娶新娘为妻吗?无论她将来是富有还是贫穷、或无论她将来身体健康或不适,你都愿意和她永远在一起吗?”
秦初扭头看了安岑一眼,笑答,“是的,我愿意。”
他的声音从胸腔里传出,带着认真的诚挚,直直荡到安岑心底深处。
安岑一愣,隐在头纱下的笑容更欢了。
神父点了点头,转向新娘,“新娘,你愿意嫁给新郎吗?无论她将来是富有还是贫穷、或无论她将来身体健康或不适,你都愿意和她永远在一起吗?”
安岑看了秦初一眼,毫无犹豫地说:“是的,我愿意。”
话刚落音,秦初就笑了,大掌紧紧包着她的小手,面容幸福而快乐。
这一刻,是神圣的。
神父庄严点头,“好,我以圣灵、圣父、圣子的名义宣布:新郎新娘结为夫妻。现在,新郎可以亲吻新娘了。”
明亮的灯光下。
秦初慢慢掀开安岑的头纱,仿佛是看着稀世瑰宝般,他的神情快乐得像个孩子,唇角绽放出一朵大大的笑容。
安岑微微紧张,仰头看他。
这娇媚的眼神使他心里荡出一圈圈温柔的涟漪,他俯视她,心底深处有温热的火焰在燃烧。
然后。
他不由自主地低头,在她性感的红唇上,落下轻柔一吻。
轻轻的一吻,却有着无尽的深情……
飘满玫瑰花瓣的殿堂内。
九九坐在角落看得出神,她心里感慨,好浪漫唯美的婚礼啊,真甜蜜。
不知道何时,身旁有人悄然落座,那人穿着黑色礼服,骨节分明的手伸到她肩上,在她反应过来不对劲时,那人已将她搂进了怀中,淡淡的兰花馨香铺天盖地涌来。
壮丽的殿堂内。
九九凝视他,眼瞳深如海水,懒洋洋的,近乎透明。
他也凝视着九九,唇角一抹笑容妖冶明艳。
空气都仿佛停止了流动,恍如定格在他们对视的一刻。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九九,你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么?”低迷的声音在耳边萦绕。
九九心中一喜,笑着抬头问他:“是什么意思?”
“这话是说要做夫妻,既要有缘又要有份,百年才能萍水相逢,千年才能共结连理,说明两个人从相遇到相爱是多么的不易。茫茫人海中相遇,讲究的就是一个缘字,人生在世,有存有亡,有聚有散,其中契机,全系于一个缘字,能共衾同枕更是不易,意在有缘不易,要努力珍惜。”
九九似懂非懂地点着头,“所以,这意思是?”
“这意思是既然你已经睡过我了,就要好好珍惜我。”
九九噗嗤一笑,“我什么时候不珍惜你啦?”
“来美国这么多天,一个电话都没给我打,还叫珍惜?我看你是快把我忘记了。”兰仲文一脸忧郁外加幽怨。
“哪有,倒时差嘛,每天都睡不起来哎。”九九低声解释,想了下,觉得这不是问题的关键,于是又抬头问:“对了,兰花儿,你什么时候来的啊?”
“就刚刚。”兰仲文将她宠溺地呵护进臂弯里,笑容温柔,“想我了没?”
“那是必须想的。”
“这还差不多。”兰仲文遥遥望了眼正在拥吻的一对新人,眼珠明净,“看来安岑的眼光还可以,找了个不错的。”
九九哈哈大笑,“我看你是嫉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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