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63)
明明因为旧事伤了心,所以有些语无伦次了,可他却说着堪称告白的话,让商壹整颗心都化了:最开始的时候,我没见过你,所以也时常怀疑真实性,但我嘴硬,我就不说你是假的,而那时候我想成为你。后来,你像让人白日做梦一样的出现了一会儿,我就不敢再那么大逆不道地想成为你了,我只想我又不贪心,我要是能真的认识你一次就好了。可他松开抱着商壹的手,改成紧紧抓住商壹胸膛前的衣服,把脸深深地埋进两个胳膊间,不让人看到自己的脸,怕人嫌弃似的:可人本来就是自私贪心不足的啊,真遇到你了,你认识我了,我又开始想,我不想成为你,也不想只认识你,我想要是我可以站在你身边,能够一直陪着你就好了。
商壹并不是第一次见到唐珂哭,他去年年夜那天喝多因为知道了唐闲清这个人,都给委屈哭了。那次的哭让商壹不知所措,哄都觉得无从下手
两个人确定关系以来,唐珂哭的次数更多,边哭边求饶,那种哭让商壹狼血沸腾暴涨。
按理说唐珂的眼泪,如果不是在特殊场合里掉的,商壹怎么说都该不会再那么手足无措了。
但是没有,这一次唐珂的小花猫脸更是让商壹心闷得微微窒息,疼得都像被谁的手给狠狠抓住了紧握,紧涨的难受。
唐珂这通告白让他悸动,也让他悲忡。悸动唐珂给予的爱,悲忡唐珂所热爱的过往里夹杂着恨,爱恨交织,哪怕爱与恨的不是一个人,这个认知仍然让商壹心痛难忍。
所幸,他恨的随风而去,他爱的永在心间。
小兔崽子商壹呼吸沉了一分,嘴唇抿成一条平直的线,过了好久才又微动轻启。他用了平生以来最耐心的耐心,诱哄着怀里的人:哪里是少年妄想,明明都是你的。
唐珂脑袋抵着商壹的胸膛,闻言一个劲儿的点头,额前的头发都被蹭得立成了呆毛,商壹柔和的目光里实在看不下去,带上了一丝无奈。
这时,唐珂哽咽道:那我替我爸妈做个决定好了,缓了会儿,他用手背迅速地抹干净了眼泪,从商壹的胸膛前抬起头,用一双泪痕未干眼尾泛红的眼睛看着商壹,轻声说道:把唐珂送给你。我会一直、一直爱着神明,下了凡的商壹,先生,你也一直爱他好不好?
话音落地,商壹就凶狠地堵住了唐珂的嘴,一点儿也不温柔地把他压在了沙发上,不一会儿两人的嘴里都尝到了一丝腥甜的铁锈味,唐珂嘴角被咬破了。
商壹摩擦着他嘴角,发狠地在他耳边一字一顿:唐奶糖,你就是想要我的命!
对方嘴角破掉的那点伤口有点刺眼,商壹蹙眉,怜惜歉疚地轻抚,最后声音轻下来,换成情人间的低喃:神明允你,命都给你。
野花早就凋零的差不多了,故乡风景不如城市节奏快,却也美得足够令人心旷神怡。
四周山丘上的绿木在清风的光顾下沙沙作响,湖里的鱼群就在湖边游来游去,顶着从东方升起的曙光、用鳍把水荡成了一层又一层涟漪,也不怕被人顺手用渔网捉走。
这次唐珂没吝啬,和商壹一人捧了一大束素静淡雅的菊花过来,黄白参半,此时被放在墓碑前迎着清风摇动着花瓣。
今年我是第二次来了,有底气了,唐珂笑着看墓碑上的两个名字:唐警官,当之无愧的大英雄,于女士,高洁端庄的英雄家属,这次,我可以好好说一句他声音低下来,像是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忽而,唐珂的手被轻轻地握住,唐珂一怔瞬间反握,把话说完:爸妈,一路好走。
商壹站在旁边,还未曾说一句话。但他握着唐珂的手一会儿紧一会儿更紧,好像在紧张,两只手十指相扣,这点小动作唐珂很容易就能发现,商壹可能紧张的认知让他好奇地一怔。
先生,他转头问:你在紧张吗?
嗯?商壹目不斜视盯着墓碑上的名字:我为何紧张?
因为见岳父岳母。
商壹:
早在上次去冥界之前,在忌日那天来了这里一趟,商壹都只是站在很远的地方,没敢靠近。
他可不是因为这是唐珂的父母、与之熟悉所以不靠近,而是他就是知道那是唐珂爸妈、才不敢上前,因为他那时候心思就已经不纯了。
他怕老两口透过坟土墓碑看透他的本质,不让他诱拐他们的儿子。
这想法刚涌上心头时,商壹只觉得又好笑又无奈,没想到他一个十几万岁的大妖首领,会对一块碑心生畏缩。
可觉得好笑完他又正经,接受了这股理所当然──他拿唐珂当宝贝,都想将自己的真心剖出来给人看,自然会以珍而重之对待他,以及他身边的一切。
因为在意,所以才会怕唐星云他们对自己不满意,商壹自然会紧张。
被人揭穿了,商壹轻叹了一口气,他答:是有一些。
闻言,唐珂乐了,一口瓷白的牙齿顿时被笑了出来,他新奇地盯着商壹,张嘴就要说些什么确定下眼前的场景是不是真的,可还没出声,就只觉手上一沉膝盖一软──商壹拉着他直挺挺地跪了下去!
脸上的笑容瞬间止住,唐珂怔住,不可思议:先生?
不怪他那么惊讶,跪在他爸妈面前的是商壹,这是连唐闲清都该跪的男人。
唐珂在来时都没想过这个问题,毕竟商壹在所有人眼里都是居于高位的,这样的人跟你面对面平常说话就已经很让人受宠若惊了,更何况是让他下跪?哪怕面前的是自己的父母,唐珂也觉得震惊。
唐珂受了惊吓:你
商壹却打断他,握紧他的手对墓碑说:自出世起,商某无愧天地,无愧六合,无愧妖界,身家清白干净。母亲为妖界大妖首领白妖首,名唤白抚,父亲为妖界妖君身旁军师,人称如卿先生,名唤商见卿。若是有缘,你们说不准都见过,算是你们两家亲家提前替我和唐珂见了面,应了一句父母命媒妁言,他一口气说了许多,语速略快,握着唐珂的手更紧了,面容是前所未有地认真:我便将唐珂此人圈入到我的领地里好生细养着了,你们放心便是。今日,我先与唐珂拜上三拜行个简单的结亲礼,算是我之承诺,待他愿意,我会为他奉上万里原木、红疆缀四图,三聘六礼宣告四方。自此,仅他一人,别无所求。
微风吹过他的银发,从背后往身前去,往脸颊上染,右眼角的绯红色小痣被一缕银发一而再再而三地擦过,衬得那张脸明艳分明,竟是美得惊心动魄。
一通话下来,唐珂没时间插话,也根本反应不过来插话,他全程微张着嘴巴,眼睛里还是反应未及的神采。直到下一刻,他被商壹轻按着后脖颈往下磕头,拜完了三拜。
两分钟后,商壹拉着人站起来了,他说:小相公,该当回神了。你不言不语,我会以为你要负我。
如此说着,他状态还和刚才完全不一样了,好像已经做完了最重要的一件事,他心中大石落地丝毫都不慌了,然后就开始一本正经地对着唐珂控诉,变化之快简直让人叹为观止!
而且,相公与小相公明明是在为什么在这里还要喊。唐珂反应过来的第一时间,是耳朵先粉了。
不是!我没!你不要瞎说啊!唐珂连忙表态,将脸重新对着墓碑,道:爸妈,这是我先生,也是他沉吟片刻,难以启齿般地视死如归:我相公。
风轻揉过素雅的淡菊花瓣,细腻的纹路轻轻舞动,在渐渐变得明亮的阳光底下好看的耀眼。
回去的路上,唐珂说:我昨天来交了一个月电水费呢,住完再走。
商壹早就知道了他有这个习惯,那时候他还觉得这小孩儿是真穷,穷到都拮据了。明明没钱却还要交一个月的钱,实在想省钱,祭拜后、来回花个一天时间就得了,没必要非要在这里待上一个月,但其实唐珂就只是想在这里住。
的指节相互纠缠:那我是不是还得帮你打扫啊?
嗯?唐珂转头不认同地盯着他:不然你不住吗?
商壹笑容更大了:那一会儿奶糖歇着,先生来。
一阵不算猛烈但也不算轻柔的风霎时刮来,将商壹的长发都吹到了旁边的唐珂头发上,犹如二位主人似的缠绕共生一般难舍难分。不知怎么,商壹突然想起了墓碑前的那两大捧菊花,兴许现在都被刮到地上了吧,也不知道这是岳丈岳母高兴的答应、还是不高兴的生气。不过无论高兴与否,唐珂已经被拐过来,商壹是不可能放手了。
商壹紧了紧手上的力度,玩笑道:你说那淡菊现在有没有被你爸妈气的拍到地上,说我诱拐了你?
闻言,唐珂便一本正经地看过来,说:我心甘情愿的,为什么要生气?而且他眼睛微弯,大言不惭:我还想诱拐你呢。效果还行。
商壹眼神微暗,似乎是在想等会儿要做点什么。但光天化日之下不能暴露禽兽本性,因此他轻叹着转移话题:今日那淡菊当真清新高雅,挺好看的。你爸妈应当会喜欢。
唐珂笑着嗯了一声,过了会儿,他突然看似风牛马不相及地说了一句:我是粉的。
商壹:
商壹脚步微顿,不太明白什么意思,疑惑:嗯?
唐珂则低着头,盯着地面,又明确地说:因为我白,所以我粉。
商壹:
商壹脚步彻底停下来了,他不动,手上的人也定是走不了,唐珂快速地眨眼,睫毛没规律地抖动,一言不发。半晌,商壹突然清冷地笑了一声,咬着牙压低声音,一字一句:唐奶糖,你还真是喜欢作那个大死。
唐珂抬手捂住了半张脸,想笑又不敢笑的。被人强行快速拉着回家时,他只好迅速地先用表明心意的语气喊:先生。
商壹应他:嗯。
唐珂便说:明天和你是上天对我最好的赠予,我永远期待明天,更永远爱你。
嘭!,老家的门刚被打开还没一秒就大力地关上了,□□,不多一会儿、里面却似乎传出了什么大和谐的动静,好不凄惨。
正午的太阳被人间里某个角落的低吟弄得藏在了乌云里,如一个害羞了的青涩大姑娘似的,万里晴空,天空却只剩下了窗明几净的蓝天。
和清风一片。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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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微风掠过,花香轻散,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天气。路尚时还在路上寻着故人。
明明是条差不多的道路,却走得几乎相差十万八千里。
您说,您几个月前见过这个人?一处偏僻的陵园之地,路尚时拿着手机给守陵人看手机上赫然是谈瑟的照片。
对方是个大约有六十岁的老人家,反正看起来已经到了退休的年纪,目光都有些不清明了,但可能是他家中无人吧,如今就在陵园外面做着守陵人的工作,也算有个正经工作,不至于让自己饿死。
老人家凑近路尚时的手机,粗糙的手甚至都不见外地捏住了手机两端,像在仔细确认。
啊对,他慢吞吞地回忆说:我才来这里半年,还没见过那么多的扫墓人的脸,所以应该不会认错。我对这小伙子印象可深啦,长得好,还干净
老人家将路尚时的手机松开了,看着是在努力回忆那天让他印象深刻的场面。下午黄昏如期而至,一层淡金色的光线从上至下,透过陵园里的青松照到人身上,给其镀上了圈光边儿。
到了今天,路尚时早心如止水的差不多了,对面又是个随时都会记忆混乱的老人家,更是急不得。想到这儿,路尚时将手机收起来放进兜里,坐在老人家对面的一张木板凳上,安静地没再说一句话。
哦,好像是几个月前吧,那小伙子那天来啊说是已经交好了下葬的钱,他说已经看过墓地了,嗯还说要埋葬陪伴了他很多年的金毛,让我如果要是会记得,找时间跟它多说说话别让它太冷了。老人家平缓缓慢的声音渐渐远去,透过这些字眼,路尚时好像看到了那天明媚阳光下的谈瑟。
同样是黄昏下的天色,守陵的老人家正迎着阳光打盹儿,人老了,就容易觉多。
当、当。正在老人家快睡着的时候,面前的玻璃被人用指节轻轻敲了两下。不重,但却意外得引人注意。
老人家被吵醒了,整个人都微一激灵,还以为怎么了呢。他醒了以后先反应了两秒,而后才看向迎着西方的光线侧站在他门口的青年。
那时天已经不冷了,都快立夏了,在下午的温热时间里,他却穿了一件长袖的衬衫和遮挡住脚踝的长裤,不仅如此,外面还套了一件及膝的黑色风衣,好像他很冷似的。
当时老人家因为太阳透过玻璃直照进来太晒了,因此脱了外面的外套,只暂且穿了件短袖。他盯着谈瑟,盯完目光又从他身上转回到自己身上,他觉得面前的小伙子应该是有点儿虚,不然怎么看起来那么怕冷。
第一印象,就先这样深刻地印下了。
但他长得很俊秀,鼻子眉毛眼睛,哪哪儿都好看,目光也柔和,可与那时候的光线相睥睨。
而且他还笑着说:大爷,不好意思啊吵醒你了。
嗓音温和,语调上扬,光听就让人知道这人性格肯定不错,让人喜欢。声音听起来也比较中气十足,好像也不是那么虚弱。
印象就由此又加深了。
被渲染了似的,老人家也轻笑了一声:怎么啦?要进去看人还是扫墓啊?进去吧,还能进去呢。说着他还摆了摆手。
谁知谈瑟不看人也不扫墓,他轻笑着走进那一小间房,说明来意:这片陵园里没我认识的人,不忙活。我是想跟大爷商量件事儿。
闻言,老大爷先嗯?地疑惑,又出声问:咱俩是认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