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4章 转折点,出现!
神圣同盟与双子帝国联军,这两支欧洲大陆数百年来最强大的军队,在维也纳的郊外猛烈碰撞,绽出了眩目的火花。而位于全军最前沿的金刚军老尖刀部队攻坚英雄连,就顶在了血与火交织的缝隙中,与狂热的基督十字军作不计生死的惨烈搏杀。
“预备——瞄准-射击!”李世贵不间歇的喊着口令,士兵们把排枪子弹朝着敌人倾泻,枪口喷发的焰光接连不断的闪烁,左右横排相连成为了一条晦明变换的火线。
配属的两门三斤炮交替鸣响,他们的射界安排在连队两侧。
炮班士兵把药包和一号霰弹塞进炮膛,飞快粗略瞄准之后就用绳子扯动了炮尾火门上的击锤,暴燥的雷汞底火在撞击下变成了一道热流,从引火孔里钻进去,发现炮膛里的发射药包之后兴高采烈的扑了上去。
剧烈的喷发,圆柱形的一号霰弹被爆燃的火药推动着,在炮膛内飞速前进。
在离开炮口的一刹那,炮膛内还是由火药爆燃形成的高温高压,炮口之外却是标准大气压,霰弹的铁皮外壳承受不了巨大的内外压力差,瞬间破碎。
内装的四十枚一两重铅弹,欢呼雀跃着从铁皮筒的约束下飞射而出,在炮口处就呈小角度的扇面朝着正前方横扫而去。
无论德意志双手剑士穿的锁子甲,轻步兵装备的木盾,骑兵的三角盾和鳞甲,都无法抵挡以四百米每秒的速度飞行的一两重弹丸,因为它携带的动能达到了可怕的三千焦耳。
根据这个位面的基本法则,不管东瀛忍术、中华气功、印度瑜伽、阿尔卑斯雪山苦修都无法抵抗它的打击,对基督、佛祖、真主安拉或者光明神的信仰再虔诚,也完全改变不了这条基本事实。
所以在接触到弹丸的一瞬间,锁子甲和三角盾就失去了防护能力,弹丸肆无忌惮的侵入人体,软铅的质地使它飞快的变形膨大,在肌肉、骨骼和内脏上充分释放动能,翻滚、切割,把一切都搅得稀巴烂。
那些家世优渥的贵族骑士,身穿双层甚至三层甲胄,他们内穿皮革或者丝绸制造的软甲,外穿鳞甲,还加套一副锁子甲,自以为可以在战场上高枕无忧,孰料在霰弹的打击下盔甲纷纷崩解,人也被射出了碗口大的血洞,极快的失去了生命。
不要说人,就算是强壮的战马被霰弹命中躯干,也只能长声哀鸣着软软趴下,在几分钟里死去;正在快速奔跑的,则被弹丸的停止作用打得一个趔趄,连人带马摔个七荤八素。
可这样的战斗场面,李世贵似乎还不大满意,他一边指挥步兵射击,一边大声叫着炮班长的名字:“牛得草,你怎么搞的?”
牛得草一愣,倒是副连长许麻子吼道:“十字弓都射到咱们身上了,你还不换二号霰弹?”
炮班的士兵恍然大悟,刚才他们打得汗水直冒,只管着朝炮筒子里面塞炮弹了,却忘了这一茬。
牛得草很快的换用了二号霰弹,这是在更近距离上使用的。
它内装的弹丸比一号霰弹更细小,但数量更多,一百枚四钱重的铅弹以超音速飞出炮口,在空中织就了一张细密的火网。
一号霰弹射中人体之后发出类似啪啪的声音,汉军士兵开玩笑说听起来像一大坨鸟粪砸到地上似的,较小的二号霰弹却是噗噗的一阵轻响。
它的射击扇面角度更宽,但射击距离近加上数量更多,被它盯上的敌军往往同时挨了两三枚。
没有一号霰弹那样巨大的停止作用,也就没有盔甲崩碎的华丽场景,外表看起来,那些不幸被射中的敌人只是身体上多了几个筷子粗细的小眼,流着无伤大雅的血。
然而就在神圣同盟士兵惊骇的目光下,强壮的骑士竟软软的倒下,再也站不起来,而生命的光彩也同时溜走。
的确入射处只有筷子粗细的小眼儿,可超音速飞行的弹丸早就破坏了祭品的内脏、撕裂了血管、切断了神经中枢,把他们送上了死神的祭坛。
“手榴弹,准备!”
李世贵下达命令的同时,自己也取下了一枚挂在腰间的手榴弹,手心握着冰冷的弹体,因战斗而变得火热的头脑,慢慢镇定下来——对老兵来说,步枪、刺刀、盔甲、手榴弹,都能带来极大的安全感。
手榴弹的铸铁外壳上带着纵横交错的沟槽,这是铸造时特意做成的,爆炸时火药燃气沿着沟槽把铁壳崩开,就形成了数不清的边角锐利的预制破片。
“投弹!”李世贵把手榴弹尾盖旋开,用一根手指头钩进了拉环内,不紧不慢的一拉。
哧~拉环套着的磨毛铜圈与弹体内信管装着的磷、硫磺和玻璃渣子剧烈摩擦,使它们燃烧起来。
李世贵一个前跨步,右手高高扬起,将手榴弹远远扔了出去。
因为没有t.n.t为代表的高爆炸药,大汉帝国的手榴弹还在使用粒状精制黑火药,为了取得相当的爆炸威力,手榴弹就重达六百克,超过后世大部分手榴弹,不过也没有太过分,只相当于一瓶矿泉水的重量。
想到后世球迷们在出离愤怒的情况下把矿泉水瓶子扔到了中场砸人,李世贵苦练之后把手榴弹砸到四十多米远也就不足为奇了。
那是一堆哇哇怪叫着蜂拥而来的轻步兵,李世贵投出的手榴弹落到了他们中间,这个铁疙瘩内部的信管燃到了头,一点火星就让内装的炸药暴跳如雷,在粉身碎骨的同时,也把铁外壳崩碎,预制破片向四面八方飞射。
铸铁外壳崩碎时形成的预制破片,边缘都极为锋利,在高速运动的加持下就像一把把锋利无比的利刃,如小刀切黄油那样切割人体。
距离最近的轻步兵在打击下遍体鳞伤,可怜的轻皮甲被割得体无完肤,人体到处都是触目惊心的伤口,几乎变成了一只破烂不堪的烂布娃娃。
李世贵投出的手榴弹并不孤独,攻坚英雄连的士兵们在连长指挥下一次投出了上百枚,这些手榴弹在敌军阵型中炸开,加上左右友军投出的,将神圣同盟军的前锋炸成了一片火海,硬生生把蜂拥而来的攻击大潮压下去三尺。
若是在其他任何一个战场上,神圣同盟的军队受到如此严重的损失,多半已经开始溃散奔逃了,可在维也纳郊外,有教皇本尼迪克特十一世的胜利弥撒在背后催动,这些狂信徒们还悍不畏死的扑向汉军。
现在不必李世贵下令,士兵们就已经把刺刀装到了枪管上,较长的刺刀加上枪管,和人差不多高,就像一支短矛。
如果单论肉搏,它绝不会是大关刀、红樱枪或者勾镰枪的对手,但在此之前能够发射带着死神嚣叫的子弹,就让它的实战效能超越了一切冷兵器,从通用性的角度出发,汉军也就没必要装备专门针对敌军肉搏的兵种。
重骑兵的威力在于冲锋,但没有任何重骑兵能够在枪炮手榴弹的联合打击下保持一往无前的速度;
重步兵的实力在于严密的战阵,马其顿方阵和罗马军团都是个中翘楚,但没有任何战阵能够在火力覆盖下依然保持严整;
轻骑兵的骑射功夫,长弓手的精确点射,都是他们称雄一时的本钱,可十三世纪末这个世界上还有能在和身穿板甲、手持步枪的汉军对射中占据上风的军队吗?
硝烟弥漫、炮火横飞,神圣同盟军重骑兵的阵列已经被打乱,速度也不可能提到全力冲刺的情况,在撞上汉军步兵之前,骑士们自己也觉得以这种速度进攻有所勉强。
密密麻麻的刺刀仿佛钢铁丛林,一头撞上去的骑士们最初还能撞翻几名汉军士兵,可接下来他们自己就被四面八方伸来的刺刀捅了个透心凉,像口麻袋似的坠落马下。
再看那些被撞飞的汉军士兵,由于盔甲的保护只有极少数折断了四肢,不得不退下治疗,而大多数拍拍屁股又站了起来,重新回到了战位上,补上了刺刀阵的空缺。
骑士们也想用骑士剑或者骑枪来对付汉军,但这些兵器击在汉军锃光瓦亮的盔甲上,只是绽起一溜绚烂的火花,可恶的板式甲上留下道深浅不一的刻痕,却始终无法击破。
如果重骑兵列成阵势如墙而进,单单冲撞和踩踏的力量就足以令步兵心胆俱寒,汉军的盔甲虽然坚固也难以抵挡。
但是,天底下有什么骑兵能够在猛烈火力打击下从容结阵,然后以密集队形冲锋?
恐怕那样做的话,还没有冲到肉搏距离就伤亡殆尽了吧!
德意志双手剑士给汉军造成伤亡,反而比重骑兵来得大,这些日耳曼人挥舞着沉重的双手剑却是动作相当灵活,远比笨拙的重骑兵更难对付。
汉军的伤亡开始增加了。
呼!
一柄双手剑从左侧劈砍而下,差一点就削到了李世贵的肩膀,他及时退避才躲开了这致命的一击。
对方是个有着淡黄色头发的家伙,在李世贵看来,他的西夷对手眼睛深陷仿佛鹞子,那眼珠中闪烁的光芒使他想起了临安动物园的某种老鹰。
“以基督之名!”双手剑士脚尖蹬地,借助腰力把沉重的巨剑荡了起来,一溜寒芒闪过,冲着李世贵咽喉奔去。
李世贵向侧面闪避,刺刀则同时斜斜向对方胸口插去。
不料那双手剑看似笨拙,实际上因为剑柄较长、剑柄尾端还带着配重铁球的缘故,在力矩上达到了平衡,变招极快,双手剑士嘴角狞笑,双掌一拧巨剑,剑身就挡开了李世贵的刺刀,而剑锋依旧奔他咽喉而去。
双手剑士有着绝对的自信,他这一招在战场上还从来没有失手过,鹞子一样深陷的眼窝里不禁闪出了几分寒芒:在战场上击杀异教徒,一定会得耶和华的喜悦吧。
但双手剑士十分不解的是,李世贵的神色并非惊诧恐惧,亦不是瞑目受死,而是带着某种嘲讽的笑意。
一个死到临头的异教徒,为什么会有这种表情?双手剑士完全不明白。
直到,他腰间一凉,然后传来刀刃扭动引发的剧烈疼痛,刹那间通过神经传递击碎了他的战斗意志。
一名士兵用枪托砸向双手剑士的巨剑侧面,替李世贵挡下了致命一击,而副连长许麻子的刺刀则插在了日耳曼人的腰间,并狠狠的搅动着。
德意志双手剑士惨嚎着,全身的力气一下子无影无踪,腰间的剧痛使他双膝发软,不由自主的朝地面跪下去。
李世贵用刺刀钉穿了他的心脏,结束了日耳曼人的痛苦,然后继续战斗。
德意志双手剑士虽然强大,却是建立在欧洲小规模的战斗中,以单打独斗的形式为主,战斗中往往是一窝蜂的冲进敌军战阵,打破敌军阵列之后以个人武勇大开杀戒。
这样的战斗方式,遇到了讲求配合的汉军可算踢到了铁板,密密麻麻的刺刀丛林和板式甲构建的钢铁长城使双手剑士根本冲不破汉军阵线,凭个人武勇单打独斗,却被汉军多人配合分进合击的拼刺技术打得满地找牙。
双手剑士和重骑兵大败亏输,十字弓兵的对射更是全然不占优势,只有英王长腿爱德华新近训练的强力兵种,威尔士长弓手为神圣同盟找回点面子。
威尔士人喜欢从小练习弓箭,爱德华从中选出身高臂长力大的人加以训练,使用一人高的长弓,箭矢速度之快、威力之大均远超过技术停留在中国东汉时代的欧洲十字弓兵。
刚刚救了李世贵的许仲远许麻子,就差一点点丧命于长弓之下:他又捅翻了一名敌军,但刺刀卡在了骨头中间,扯了两下没有扯出,他就朝垂死的敌兵踢了一脚,借这一脚之力把刺刀拔出。
不料收腿时在什么东西——也许是满地的尸体上绊了一跤,他打了个趔趄,身子一矮。
当的一声响,只觉头盔上一股大力涌来,许麻子跌坐在地,晕头转向。
原来是长弓兵射来的箭矢撞到了他的头盔上,采取锻压成型技术制造的高碳钢盔,是除了攻城武器之外的所有冷兵器无法贯穿的,长弓也不例外,不过钢盔内衬鹿皮软垫分担力量,巨力仍把许麻子击得头晕眼花,则长弓的力道之大也就可想而知了。
“奶奶的欺人太甚呐!”许仲远清醒过来,抄起步枪就要报仇,可对面好大一片长弓手,却不知道是谁射的那一箭,只好随便朝敌人放了一枪,无论打死哪个都算报仇了吧。
李世贵看了看那片长弓手,再看看士兵们忙于应付肉搏的双手剑士、轻步兵和重骑兵,无暇对付长弓手,汉军的伤亡就越来越大了。
毕竟出于成本、机动力和战斗动作灵活性的考虑,需要双手灵活操作步枪、火炮和手榴弹的汉军不可能装备全身板甲,暴露在外的四肢、头面同样会受到伤害。
攻坚英雄连的战斗减员越来越多,不断有人被军医官拖了下去,还留在第一线的则大部分挂了彩。
看着远处的那片长弓手,李世贵不禁寻思:“操,这时候要有一个重炮团朝那片来个无差别覆盖,那就太爽了!”
可这是不可能的,第一军第一师抵抗着正面之敌,第三师沿右翼的开阔地展开保护侧面,而左翼的两个罗马军团也陷入了苦战,第一军下属的十二斤重炮团正以连续火力支援左翼,无暇对付这群十字弓兵。
战场上头一次出现对神圣同盟有利的态势,英王长腿爱德华神采飞扬,一如他年轻时候在中东和北非与阿拉伯人作战。
“太好了,这样下去,我们可以通过数量优势,把这群该死的异教徒送进地狱!”
在英国历史上,爱德华一世是一位文治武功都很出色的杰出国王。 爱德华一世,生于1239年,他于1272年即位为英王,那时,他已经是久经锻炼的三十余岁的人到中年的年龄了。 因他对苏格兰人民的镇压被称为“苏格兰之锤”或“残忍的爱德华”,是金雀花王朝最重要的代表人物之一。
现在,当威廉姆.华莱士血气方刚地反抗英格兰的统治时,爱德华一世已经是个白发苍苍的老者,但在年轻时代他可也是个敢于冲锋陷阵并武运亨通的武士级国王。他击败了威尔士的末代君主李威林,并顺利夺得他的王国,甚至用政治方式抚平了威尔士,训练出后世称雄百年的长弓兵。
他奉行的内外政策都十分积极,使英格兰成为当时欧洲的重要大国,青年时代积极参与十字军和阿拉伯人的战斗,现在又率领他的长弓兵,站到了与汉军作战的第一线。
在爱德华为首的神圣同盟诸位国王看来,胜利的曙光正照耀着基督的十字军。
不过,楚风会让这种幻想变成现实吗?
很多次,他无情的打碎了敌人的幻想,把失败送给他们,把胜利留给自己。(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