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信徒
顾家和傅家是两幢挨着的房子。顾嘉树和傅晚卿的房间,只隔了楼下那堵布满爬山虎的围墙。
有关对面那扇窗的回忆很多,例如曼妙的人影、赤裸的双足,还有卧室皎洁的床单与浅蓝窗帘。
无论何时,只要顾嘉树抬眼,都能清楚看到对面傅晚卿正在做的事。哪怕她只是削个橘子,他也能紧接着闻到那股酸酸涩涩的味道。
站在窗前,就能一眼看尽他生命中最美好的存在。
而世上唯一能使顾嘉树说出“我最了解你”的人,从很久以前起,就只有傅晚卿一个。
爱上一个人,就好像创造了一种信仰,侍奉着一个随时会陨落的神。①
在那些互不联系,又见不到面的日子里,他总能轻易想象到她的一颦一笑,以及她红着脸喘息的声音。
或许青梅竹马之间就是有种相伴最久的自傲。即便你不爱我,也不得不最了解我。不知不觉间,我们早已掌握彼此所有私密的、隐晦的、不见光日的秘密。
而相比沉默寡言的顾嘉树,傅晚卿自小倍受长者喜爱,连顾母都讨厌不起来。
她像个搪瓷娃娃,白嫩,细腻,可爱。眼里藏着不谙世事的光。太招人,导致她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引来不怀好意的饿狼。
那像顾嘉树这样的人,也会有后悔莫及的事情吗?
有。
如果世上存在穿越时空的魔法,他会不惜一切代价,阻止那个男人对傅晚卿做任何事。
那是她生命里无妄的凌迟,更是顾嘉树追悔莫及,未能阻止的梅雨季。
......
起初,他无意间发现傅晚卿总开着窗帘睡觉,有时连台灯也不关。
偶尔半夜醒来,下意识望过去,却又见窗帘紧紧关闭,床边站着不属于少女的身影。
再过一会儿,便彻底陷入黑暗。
彼时顾嘉树并未多想。
那年正值暑假,傅晚卿突然请求他每天下午来陪自己做作业。顾嘉树假意推脱两句,就装作不情愿地答应了。
他其实很开心。
诚然,写作业也好,做人体模特也罢。只要和她待在一起,浑身上下的毛孔都舒畅。
可惜母亲会严格限制回家的时间,即使自己总会尽可能拖延时间,即使她会心口不一地挽留,他都必须回去。
很多个难眠的夜里,顾嘉树无数次设想,倘若自己多留一会儿,留到程笠下班回家,傅晚卿是否就能逃过一劫?
她生父去世得早,母亲工作繁忙,曾尝试把女儿送去全日制托管所。然而小晚卿早慧,比母亲想象中要聪明许多。此事以小晚卿被托管所所长强制送回家为结局,也导致程笠不得不聘请保姆,嘱托她照看年幼的女儿。
后来,程笠把交往了半年多的男人带回家,告诉她,这是你的继父。
那是个剃着寸头,瘦瘦高高,其貌不扬的男人。他下唇微凸,眼睛也常年像瞪着似的,凶神恶煞。
傅晚卿从未主动提起,顾嘉树却深知她厌恶这位继父。
每天下午进门,都会看到男人以懒散的姿势躺倒在沙发上看电视。发现他,通常冷哼一声,不打招呼,明显不待见。
顾嘉树懒得理。
这个家里他想见的人,从来只有一个。
平静的生活在一个雷雨天彻底揭开掩藏的丑恶面目。
顾嘉树一觉睡醒已是下午一点半。他知道母亲又给自己下了安眠药,趁机从房间里寻找蛛丝马迹,只因母亲昨天了撞见小区里向他问路的陌生男孩。
她一向如此敏感、脆弱、多疑,认为世上所有男人都面目可憎,尤其父亲血脉相传的自己。
窗外下着前所未有的大雨,隔着厚厚的玻璃,也能深切感受它的磅礴。
顾嘉树只觉得焦急。他已经迟到了。
匆忙换好衣服下楼,不顾奶奶劝阻,执拗地拾起玄关雨伞,却突然听外面传来急切的拍门声。
一开门,眼前站着从头到脚淋成落汤鸡,脸色纸白的傅晚卿。
他第一次在她脸上见到那样的神情——慌乱、恐惧、脆弱,如同惊弓之鸟。
和奶奶一起将她带进房间,换上自己的衣服,顾嘉树拥有了梦寐以求的拥抱,得到了她全身心的依靠。肌肤相贴,连心跳的频率都如此相近。
可他高兴不起来。
听完前因后果,眼睁睁看傅晚卿的眼睛熄灭,他像溺了水,枯萎在这里。相拥的手不停颤抖,心里憎恨又哀嚎着,心脏从喜马拉雅山一跃而下。
那并非转瞬即逝的暴雨,而是一生的潮湿,是那些冷水渗进骨头里造成的关节炎。
每每阴天下雨,它势必会再疼上一遍。
年复一年,日复一日。
使他们痛苦不堪。
......
彼时年纪尚小,他们对很多事情都懵懂,一知半解。
顾嘉树可以选择假装世界上没有人以猥亵小女孩为乐;假装从没有小女孩被强暴;假装那些痛不欲生的经历从不存在;假装自己从未与另一个人躲进雨天的游乐园,共享一样的四季、一样的月光、一样的玫瑰园,而去成为母亲所期望的孤独的人;假装世界上没有思想肮脏的男人;假装不知道那些拉上窗帘的夜晚,自己灵魂的另一半正在经历什么;他可以假装世界上只有爷爷奶奶和父母,而青梅竹马从不存在。
但他也可以选择感受所有傅晚卿曾经感受的苦楚,感受所有她为了抵御这些痛楚付出的努力,成为替她赶走噩梦的利刃,成为疯子,甚至杀人犯。
他可以放下,跨出去,走出来,也可以牢牢记着,不是他不宽容,而是世界上没有人应该被这样对待。②
傅晚卿更是如此。
他在那扇窗前见过她夜半泪流满面地惊醒,听过她绝望、宣泄的尖叫。
若有重来一次的机会,顾嘉树会把男人丢到砧板上,以锋利的长刀,一刀刀割下他的肉,割下最能令他痛苦的地方,再逼他一口吃掉。
这尚不足以解心头之恨。
所以他还要斩断男人的关节手脚,不予他任何遮掩,不准他昏迷,令其在绝望和痛苦中慢慢死去。
......
十三岁夏天一个寻常的夜晚,傅晚卿艰难地向母亲坦白真相。
程笠从难以置信,到悲愤填膺。
她无法接受,自己心中值得后半生依靠的男人,摇身一变,竟成了毁掉女儿一生的恶魔;她不敢细想,自己忙于工作的日日夜夜,女儿是如何被她亲自引入室的狼戕害。
男人好似预料到结局,尝试诡辩,企图以昔日情分打动,借痛哭流涕乞求原谅。
程笠不能原谅,更不敢原谅。
她连夜将男人扫地出门,然后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变得像巴甫洛夫的狗,以至于险些影响对顾嘉树的态度。
好在程笠明白,是顾嘉树保护女儿免受强暴。
实际远远不止这些。
程笠蒙在鼓里,傅晚卿也永远不会知道。在那个阴郁得让人绝望的夏天,在暑假结束前的最后一天,顾嘉树举报了男人常去打牌赌钱的地方。
男人一如既往,准备翻越楼顶逃到另一栋楼里逃脱抓捕,殊不知以往借力的木板已遭破坏。
命悬一线之际,他奋力抓住楼宇边缘,剩下的蹬个腿便能成功翻身。
“嗨。”只见少年无可挑剔的脸大半匿在暗处,手中把玩着小刀,“你不会真以为自己做的腌臜事,就这么过去了吧?”
“你、你想做什么?我告诉你,这是犯罪!”
“犯罪?”
顾嘉树向前跨一步,黑白分明的瞳仁审视着男人,犹如一把钢锥,连同接下来的话,重重砸在他脊骨上:“相比你对傅晚卿做的事,我还算班门弄斧了。况且失足掉下楼的,不是你自己吗?”
听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说出这段话,男人不寒而栗,冷汗直冒。左手几近脱力,又换右手勉强支撑。
“你猜猜,从这里坠下去能不能死透?当然,死不透最好,我要你痛不欲生地在地上抽搐,苟延残喘。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手脚断裂,血肉模糊,死在无望的黑夜里。”
求生欲望胜过一切,他连忙换副嘴脸讨饶:“求求你了......我知道错了,我不该碰她,我该死!可我家里还有老母亲要养,求你放过我!”
“敢动她,你真是死有余辜。”
看他垂死挣扎、哀求、忏悔,顾嘉树仿佛见到什么好玩的事,神情愉悦。
“是我瞎了眼,我有眼无珠!”他快撑不住了,“我不该打傅晚卿的主意,求你放过我!”
“就这么死了,未免太过便宜。”少年手指灵活地转着小刀,笑道,“放过你,可以。前提是你永远消失在傅晚卿面前,不再踏入小区半步,不再联系程笠。做不到,你大可试试,看我能不能再杀你一次。”
“我一定做到!”
少年徐徐走来,容貌昳丽,刀锋映出的光忽明忽暗。男人欣喜若狂地伸手,以为他会拉住自己,却不想对方脚尖一伸:“既然死有余辜,就多吃点苦头吧。”
“你——”
他阴恻恻的双眸,是男人失去意识前最后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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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他最恨的世界里最爱的人。”
①出自博尔赫斯《梦中邂逅》
② ???原句出自《房思琪的初恋乐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