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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夺凤印 第134节

    一刻之后,马车踏着昏暗的天色驰出皇宫,行向看押废帝的小院。秦菀想到满回廊悬挂的人头,怕吓着祝氏,便贴心地用布条蒙了她的眼睛,自己牵着她的手进去。
    饶是这样,祝氏进院门时还是被院中腥臭与酒味混合的气息恶心得一阵干呕。秦菀只得拉着她走快了些,步入正屋,便回身阖上门。
    废帝早一刻就被她差来的人缚在了内室的床上,外屋里安安静静。她扶祝氏落了座,解去她眼睛上的布条,客气道:“劳姐姐等我。”
    “你去吧。”祝氏摆摆手,任由她去。
    秦菀看向花晨,花晨沉默无声地奉上了那只纯金的小箱子,她小心的接过,径自步入内室。
    这箱子,也是用那一百二十七支签子打造的。她制那些金签时用足了黄金,打造首饰总有余料,就都攒了下来,最终铸成了这只小小的金箱。
    内室之中,早已按她的吩咐多置了几盏多枝灯,照得四下里灯火通明。幽幽灯火中,她满头黄金与手中金箱皆熠熠生辉,光亮直有些刺眼。
    被缚在床上的齐轩浑浑噩噩,盯着那抹金光看了半晌,倏尔回神,醉意尽失:“徐思婉……”他切齿,下一瞬反应过来她原本的名字,眼中恨意更甚,“秦菀!”
    “哈。”秦菀笑音出喉,安然将那金箱放在了桌上,径自坐到床边,歪着头看他,“陛下这些日子,可过得还好?”
    “你不得好死!”他怒吼起来,身子虽被缚得紧紧的,却奋力地抬起头,额上青筋暴起,“你会遭报应的!”
    “报应?”她轻轻一啧,“陛下还不明白么?臣妾就是陛下的报应。”
    “朕带你不薄!朕一直宠着你!朕……朕从未这样待过谁!”他愈显愤怒,挣得整张床都在颤。
    秦菀不急,安然欣赏着他的每一分怒色。眼看着他愈发激动,又渐渐失了劲力,挣不动了。
    她探手往袖中一摸,摸出短刀,拔出刀鞘,刀刃贴在他的侧颊上。
    她俯身凑近,欣赏着这张本该熟悉的脸。
    十余日不见,他消瘦了一大圈,眼窝也深陷得厉害,看得她心里痛快。
    她轻轻地划了一道,鲜红的血痕倏然涌出。他们近在咫尺,她清晰地嗅到那股血腥气,勾起笑来:“疼么?”
    齐轩直勾勾地盯着她,眼中的怒色终是淡了,一分分地化作恐惧。
    她嗤笑,手上短刀挪了挪,搭在他额头上,慢条斯理地又割了一刀,再问:“疼么?”
    “阿婉……”他哽咽起来,额头上的鲜血渐渐淌到眼睛上,模糊了他的视线,令他更加惊恐,“阿婉……阿婉你别……”
    他张惶着摇着头,想躲开她的下一刀,她便也不执著于那张脸,刀又挪了一挪,凑到他的肩部。
    齐轩惊慌失措:“阿婉……阿婉!朕昔年多有无奈,这些年……朕带你不薄,你就……你就没喜欢过朕吗?”
    “陛下好雅兴。”秦菀抑扬顿挫,上挑的美眸微微眯起来,“这会子还有心情追问这些。”
    语毕,她手起刀落,锋利的刀刃狠狠刺进他的肩头,惨烈的叫声响彻卧房。
    “我怎么可能喜欢过你!”她忽而怒问,利刃拔出,转而再度刺下,“我每一天都盼着你死,你明白吗!你明白吗!”
    一百二十七刀,她最终在他身上动够了一百二十七刀。
    鲜血淌了满床,单薄的床褥几乎兜不住,血一滴滴地坠到地上,黏黏稠稠的,慢慢积成了小小的一汪。
    最后一刀,她割了他的喉咙。
    那猩红的鲜血啊,像个小小的泉眼一样,汩汩地流淌出来,流了很久。他双目大睁,抽了好几口气,就像先皇后离世时那般。
    最后,他就这样大睁着眼睛断了气,那泉眼也不淌了,留下一片难看的血污。
    秦菀摇摇头,心疼这被毁的床褥与枕头。继而再次动了刀,耐心地将他的头颅割下。
    头颅离了脖颈,又淌出了些诡异的稠浆,或红或白,染脏了她的衣裳。
    秦菀只作未觉,抱起那头颅,手中的刀又赐下去,沿着头皮一下下地划,然后放下刀,又一下下地剥。
    就像是……
    就像是剥柚子。
    她不知剥了多久,终于将那颗头颅剥净了。皮被丢在脚边,只余一颗头骨托在手里。
    她眯起眼睛,认认真真地端详那颗头骨,端详了许久才真真切切地让自己相信,一切都结束了。
    ——她杀了他,而且将他剥成这个样子。
    ——据说死无全尸的人找不到投胎的路,那他应该再也不能往生了吧。
    她素手轻托着那颗骷髅,忽而发出了笑。一声又一声,一声比一声畅快。
    结束了,都结束了!
    都结束了!
    爹、娘、祖父、哥哥……你们看到了吗!
    唐榆,你看到了吗!
    都结束了!
    她直笑出了眼泪。
    她不自觉地将骷髅举高,不顾残余的血点滴落在脂粉精致的娇容上,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它欣赏。
    满屋辉煌的灯火将她婀娜的身影投在窗纸上,多像个修炼成形的妖啊,正望着她修道路上所杀的最后一个凡人在看。
    从此以后,她的手再也不必沾染人命了。
    都结束了!
    她的笑音一声声地在院子里回荡。
    作者有话说:
    差个尾声,我觉得我今天就能写了
    这样明天就能开始更唐榆的番外了,正好明天是唐榆的头七(雾)
    不过大家别等,万一写不完,这两句话就不作数了!
    第114章 尾声
    笑过之后, 秦菀想起身时才发觉自己已筋疲力竭,起身时气力不支, 险些栽倒在那脏兮兮的血里。
    她扶着床沿, 好歹撑住了,拾起地上那张皮,跌跌撞撞地走到桌边, 打开金箱,将金箱放了进去。
    她本没想在割下他的项上人头后再将皮骨分离,只想着把这头颅祭到秦家亲眷的灵位前便可。
    可后来,她失去了唐榆。她在唐榆临终前向他承诺, 会为他报仇。
    那么哪怕唐榆说不必, 她也还是该给他一个交待。
    所以,她要将这皮奉去秦家亲眷的灵位前, 因为这皮依稀还能看出齐轩的长相, 他们在天之灵见了,便知她为他们报了仇。
    至于那骷髅, 她用大红的绸缎包了,打算送去唐榆灵前。
    唐榆一贯信她,哪怕只一颗头骨看不出样貌,知晓她告诉他这是齐轩, 他自然会信。
    将两件东西收拾妥当, 秦菀一手提着金箱、一手提着红包袱, 趔趄着走出内室。
    祝氏坐在外屋,听得到里面的动静,却没有多去好奇。眼见她出来, 祝氏也不多问, 只是望着她血色模糊的衣裙一讶:“怎的弄得这么恶心!你说会沾血, 可没说会这样严重!”
    祝氏说完,就想说点坐地起价的话,却见秦菀身子一软,跌坐在地。
    祝氏忙去扶她,没正经的话再不敢说了,忙道:“咱快换了衣裳,便早些回去歇息吧!”
    “嗯。”秦菀面色苍白地点头,回想方才的场景,忽而战栗如筛。
    刚才一刀刀地割下去,积郁多年的恨意迸发,她只觉得痛快。现下回想起来,她才突然怕了。
    但好在都结束了,她终于了结了一切恩怨。
    她于是坐在地上缓了会儿,继而扶着祝氏的手站了起来,二人就地换了衣裳,从外衣到内里的中衣裙都换了个遍。
    她们本就身量相仿,来前又都换上了宫女的衣裳,随行的宫人只道她们是为了掩人耳目,可秦菀实是图那两身宫女的衣裳一模一样。
    换完衣服,祝氏低头看看裙上的血色,到底有些发怵:“回头我得找道士避避邪……”
    秦菀虚弱地笑笑,没说什么,推门而出。
    宫人们早按她的吩咐退去了院外,眼见她们出来才迎进去。然不及她们走近,秦菀就又跌下去,这回连祝氏也扶不住她了,花晨和张庆忙快走了几步上前。
    走到近处,几人都注意到祝氏身上的血,无不面色一白。祝氏察觉到她们的神色,只作未觉,自顾向秦菀道:“你也是经过大风浪的,怎的胆子这样小?我帮你解决个难题,你倒自己吓成这样。”
    秦菀勉强笑笑,被宫人们搀扶起来,祝氏打了个哈欠,先一步走向院外的马车,摆着手道:“我回去歇息了,你忙。”
    “姐姐慢走……”秦菀哑音。花晨屏息目送祝氏离开,等她的马车驶离了,才惶惑地问秦菀:“娘子,怎么回事?祝娘子身上怎么……”
    秦菀木然摇头:“我一时犹豫是将这项上人头献到秦家长辈灵位前,还是献到唐榆灵位前,祝姐姐见状出了个主意……将皮割了下来,吓死我了。”
    花晨直听得倒吸冷气,想象那番情境本就胆寒,不经意间又望见檐下悬挂的那些半腐的头颅,一下子干呕起来。
    “快走吧。”秦菀本也无意多留,见她这样,就忙出了院子。花晨坐上马车又缓了半晌才平复下来,抚着胸口叹道:“祝娘子素日看着娇媚,没想到也是个狠角色。”
    “是啊。”秦菀轻声呢喃,见她缓过来了,就吩咐启程,张庆扬起马鞭一喝,马车辘辘地驶出皇城。
    半个时辰后,马车停在了一道陈旧的府门前。那门上没有牌匾,漆色也已经斑驳,是秦家旧宅。
    卫川知道了她的身世之后为她做了不少事情,其中便包括为秦家亲眷制作牌位,供进旧宅里。
    二十多年来,她终于可以给他们上一柱香了。
    眼下用作祠堂的那间屋子原是秦家的正厅,很多年前,她眼看着数位叔伯长辈吊死在这里。更久之前,她也曾在这里无忧无虑的嬉戏,亦或在祖父与宾客谈笑时偷偷溜过来,扒在门边看。
    现如今,厅中桌椅尽数撤走,一百二十七块灵位层层叠叠地摆开,颇有几分气势。
    她将那金箱子供到香案上,毕恭毕敬地拜了三拜。
    她的手上依稀还有血腥气,混合着上好檀香清雅的味道一起散开,让她的心弦一分分地舒展。
    她又一次地想:都结束了。
    她望着那些灵位默默祈祷:愿诸位长辈早登极乐。
    她在那里跪了很久,心里乱糟糟地想了许多事情。好像一切三两岁时的记忆都突然变得清晰,她一遍遍地回味着,露出愉悦的笑意。
    一直跪到清香燃尽,她蓦然回神,才发觉时间竟已过了这许久。就浑浑噩噩地离开了秦家旧宅,去往唐榆的宅子。
    这宅子,唐榆一天都没住过,现下却也是灵堂了。
    为他寻的那些书依旧堆在书房和库里,她拎着那红包袱随意挑选了几本,又名花晨取了壶久,亦步亦趋地走到了他的牌位前。
    那裹着骷髅的报复亦被她供到了香案上,接着她在蒲团上落了座,边倒酒,边在铜盆里烧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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