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很久很久了
黎梓——南禾熙第一次听见这个名字的时候,是在一个温热的下午。
阿姨正在把被单披在绳子上,拍了拍上面的灰尘,语气带着一丝无奈。
「她是?」南禾熙问道。
「我女儿啊。」阿姨轻轻叹了口气。
阿姨是个喜欢説话的人,他自己説不上喜欢聊天,但喜欢聆听,他听过阿姨说过很多的事,但最喜欢聼的,还是黎梓这女孩的趣事。
听得多了,他会產生一种错觉,自己好像认识她,而且总是想起她,例如在咖啡舘的时候,他会不自觉的尝试那种甜到不可理喻的甜品,例如排着队伍结账时,前面结账的人慢悠悠的不断重复三百七十五块,三百七十五,他会把收银员的人想象成她,猜测她现在会给与的反应。
那一阵子,他似乎在平淡的生活里找到了一些乐趣,当阿姨说黎梓闯了祸回来时,他的心里立即激起一阵涟漪,这阵涟漪甚至影响着他。
他在买着早餐回家的时候,突然萌生起想要见她的衝动,心里喃喃着距离太远了,从这里过去还要二十分鐘,这样登门拜访太唐突了,种种禁止他到她家的想法,终于在路过她家门口时停下,
转过头吗?他问自己。
还没等他犹豫,一个背影匆匆从他身边经过,他看见一个女孩拖着行旅箱跑到一辆出租车前,她把行旅箱放进后车厢,他一直希望她会回头,但她没有,她的背影成了他思念的源头。
那是第一次的错过,説起来,没有太多的遗憾。
他之后还是会听见她的事,闻言一笑,一年过去了,他没料到会彼此相见。
她的个性一点也没变,做事雷厉风行,无法忍受他的任何一点小蹉跎,説话的时候是,骑单车的时候尤其是,向一道闪电一样从他身边呼啸而过。他每次都追不上她的脚步,但这不妨碍,不妨碍他想要接近她。
他一点也对她不陌生。
其实我认识你,很久,很久了。南禾熙心里默默说道。
所以他早就知道。
他早就知道她手臂上的伤疤不是因为和人打架受伤得来,而是太调皮爬树摘橘子时候刮到,他知道甜食是唯一修补她鬱闷生气时候的最佳良药,他知道她有一套完整的出门步骤,他知道就算她再怎么强迫自己不要忘东忘西,最终还是糊涂的把重要的东西弄丢,就算写了起来,那张备注的字条还是会不翼而飞——
她不会知道,他所知道的这些,她更不会知道他特意调慢自己説话的语速,为了得到她的注意,她不会知道他为了製造在市场与她相遇的机会而在必经之路苦苦等了一个早上,她不知道当她拿着饭盒前来找他时,他正好在路途中遇见她,兜兜转转,追着她好几圈,才发现她的目的地是自己的家。
她不知道他书中的兔子栗子其实就是她没错——
她不会知道,初次见面,他打开大门,一道亮丽的身影狠狠撞进他心里时,他怦然心动的感觉。
她那里会知道,当她笑容灿烂对他说久仰大名时,他心里也默默説着,彼此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