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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龙傲天的病美人亲妈 第137节

    周五,季长翊下课后便回到寝室收拾行李。
    几乎每一个周末和假期,季长翊都会回家,同寝室的室友已经见怪不怪,甚至不客气地点单:“我想吃上次那个琥珀核桃,你们家的厨子太绝了。”
    “翊哥,把你的绝处冲锋2借我玩两天呗,大恩不言谢,小的下辈子给你当牛做马。”
    “我想玩迷途归程!种田游戏yyds!”
    别看外人眼中,季长翊人酷心冷,只有同寝的人知道,这位帅哥大部分时间只是懒得说话而已,而且为人超级大方。
    每次回家的时候,都会带回来大包大包的吃食,以及拥有数不胜数的游戏卡带。
    刚开始他们不好意思和他说话,直到某次季长翊带妹打游戏,寝室里的游戏迷说可以一起打,然后一来二去才熟悉起来。
    往常季长翊听到室友的要求,八成不会拒绝,但这次,少年忽然放下手中的行李,回头说:“不行,我有事。”
    “哦,那你先忙自己的事情。”
    室友们都不是不讲理的人,心里还纳闷,有事说一声就好了,怎么翊哥还表现得这么隆重呢。
    季长翊等了半天,没有等到询问自己是什么事,略微失望,他又不可能主动说,没错,龙傲天就是这么一个别扭的性格。
    直到提着行李准备离开,上铺的室友随口来了一句:“翊哥去哪啊,什么时候回来?”
    这句话的重点在后面一句,季长翊却只听见了前面,当即停住脚步:“和家人去旅游,大概下周三回来吧,考勤帮我点一下。”
    “哦哦。”
    室友应了。
    再离开的时候,季长翊表情变得格外轻松。
    这次的旅行是季恂初负责,从准备到出发,苏曲桃什么也没有管,只询问了当地气候,然后为此准备了两行李箱的衣服。
    等季长翊也回来,三人没有再停留,直接坐上私人飞机,飞往新的旅程。
    在豪华的大床上睡了一觉,一觉醒来,已经到达目的地,北欧芬兰的首都,赫尔辛基。
    虽然不理解季恂初为什么选择这里,但苏曲桃感受着迎面吹拂的温和微风,觉得比安城的夏季更为舒适。
    举目望去,建筑多以浅色花岗石为主,洁白神圣,碧蓝的海水掠过一只只海鸥,在赫尔辛基,可以看到古典美与现代建筑的最美融合,差异明显又和谐相处。[1]
    她惊喜地夸赞:“这里可真漂亮。”
    “喜欢吗?”
    苏曲桃眨眨眼:“嗯,你挑选的地方我都喜欢。”
    季恂初虽然知道她是故意这样说,但还是不免笑起来。
    那边,季长翊早就拎着行李走了,实在懒得看他爸妈的恋爱频道。
    “welcome to take my taxi,where are going?”
    一辆出租车在路边停下来,白肤黄发的司机从创口探出头,热情询问。
    季长翊报了酒店的地址,在对方询问几个人的时候,淡淡开口:“还有我爸和我妈。”
    “your father and mother?”
    “yes。”
    少年嘴角微微翘着,状似不经意地转回身指了指:“我生日,他们带来我旅游。”
    “wo~”
    司机果然配合地发出夸张的惊呼,大为夸赞父母对他好,然后喋喋叭叭,延伸到自己小时候和父母相处的趣事。
    语速太快的时候,季长翊也有些听不太懂,但不妨碍他表情严肃,时不时就要给对方一个反应。
    于是司机便说得更起劲了。
    等夫妻两人过来时,单看表面,一老一少俨然成为了一对忘国交。
    “走吧。”
    现在的季长翊,在面对两人时,依旧很少叫爸妈,时常用老季、爱哭鬼指代,但在外人面前,他又一点儿也不隐瞒三人的关系,甚至经常主动提及,让人猜不透叛逆期孩子的想法。
    多变的青春期啊。
    在酒店安顿下来,简单休息过后,季恂初便带着家人出门去附近逛景点。
    上次的海岛行,是苏曲桃打头阵,领着父子俩玩。
    沙滩、戏水、游泳,还有难忘的捕鱼体验,累虽累了点儿,但同样让人记忆深刻。
    如果没有记错,季恂初并不擅长这方面的计划,所以就显得更为让人期待了。
    事实证明,除了做饭,季恂初在其他方面还是很有天赋的,即便不擅长,也能在短时间内做到恰如其分。
    比如,他居然随身带着一个笔记本,黑皮的,里面密密麻麻写着芬兰旅游的攻略,从自然人文景点到餐厅特色小吃,还有方便的交通,真正意义上做到了衣食住行,面面俱到。
    一天下来,他们去了温室花园,去了教堂和美术馆,在季恂初的计算下,没有走任何一点冤枉路。
    景点的选择也是有规律的,每一个都符合苏曲桃的审美,既体会到赫尔辛基的文化韵味,又能得到视觉的享受。
    而不是一股脑将所有景点都安排进来,永远赶场似的奔赴下一个地方。
    逛完景点,季恂初又安排了花园餐厅。
    不做而已,做就要做到最好,这是季恂初贯彻的原则——当然,做饭和堆雪人除外。
    苏曲桃不由得对老男人更加欣赏了。
    她用胳膊撞了撞季长翊的胳膊,与有荣焉:“怎么样,你爸爸帅不帅?”
    季长翊从饭盘里抬起头,打量了他爸一眼:“还行吧,其实我觉得我更帅。”
    “啧啧,少年人,你的自信心很强大嘛!”
    季长翊不置可否,随即不在意地问:“那你觉得谁更帅?”
    话音刚落,旁边的季恂初也看过来。
    面对两道逼迫的视线,苏曲桃:“……”
    不是吧,这么卷?
    转而一想,还是有些欣慰的,如果男生都对自己的外貌卷一点,她就不需要时常遭受视觉冲击了。
    苏曲桃沉思了会儿:“嗯,其实你们两个,各有各的帅,比如你,就属于那种校园文里的阴鸷校霸,浑身充满危险的气息,擅长眼红掐腰给命文学,你爸和你师出同门,不过更偏向于高冷之花,特点是各方面都很优秀,但话少,对外人有些冷淡。”
    别说,她一概括,另外两人都觉得很是形象,但有一些点听起来不明所以,季长翊皱眉:“眼红?我眼睛又没问题,眼红干什么,还有掐腰给命是什么鬼,听起来好离谱。”
    苏曲桃一噎,她能说这是她那个世界最流行的小说元素吗,最关键的是,苏曲桃本人很喜欢。
    于是恼羞成怒道:“不懂就憋着,反正有了这三样,男主角会非常迷人。”
    季长翊不说话了。
    过了会儿,又问:“说了这么多,你还没有说自己的观点。”
    “咳。”苏曲桃咳了咳,“如果是我学生时期,说不定会喜欢前者,不过现在,我更喜欢后者。”
    假的,她学生时期也喜欢学霸。
    “嘁,我猜就是。”
    季长翊撇撇嘴,显然内心觉得苏曲桃的回答没有创意。
    与之相比,略胜一筹的季恂初,心情则格外美好,不过还是谦虚地说:“如果是我的话,我选长翊。”
    闻言,季长翊偷偷竖起耳朵。
    苏曲桃也诧异,问:“为什么?”
    “他的眼睛遗传了你,很好看。”
    季长翊:“……”
    赶快毁灭吧!
    饭菜快要吃完的时候,花园餐厅的灯光突然暗下来。
    苏曲桃咦了声:“停电了?”
    季恂初的声音在黑暗里沉稳淡定:“应该是,左手边的小桌上有台灯,不需要电,你打开试试。”
    苏曲桃不疑有他,转身去找台灯。
    好不容易找到,按了几下却没有反应,苏曲桃还以为是坏掉了,谁知刚准备询问,一抬头就看到季长翊推着蛋糕进来。
    昏黄的室内,鲜花和绿植散发着清香,于是蛋糕上燃烧着蜡烛便是此刻唯一的光芒,映衬的季长翊那张酷哥脸都变得柔和起来。
    空中开始飘花瓣,有一朵落到了苏曲桃的手上,低头打量,原来是洁白的铃兰花。
    “生日快乐。”
    苏曲桃眨眨眼,又眨眨眼,最后确定不是自己的错觉。
    原来是这么一个惊喜啊。
    好土哦。
    女人心里偷偷吐槽,面上却是不由自主笑起来,灿烂的眸子好比满天星辰。
    不知什么时候,季恂初从后面扶住她的肩膀,轻轻一推:“去许愿吧。”
    苏曲桃走到蛋糕面前。
    烛火荡漾,十八岁的数字,一会儿变成二十五岁,一会儿变成三十八岁。
    明明灭灭,仿佛将两个人的人生,交叠在一起。
    这个世界上的不幸有很多,但她何其幸运,拥有了第二次生命。
    苏曲桃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幸运的人,而这种幸运又让她时常心怀感激,感激自己,感谢他人。
    譬如刚穿书的时候,即便怀念家人和朋友,但她骨子里的积极向上,让她很快就适应了新的环境。
    于是,她重新有了家人,有了很多很多的朋友,有了比上辈子更成功的事业。
    思及此,苏曲桃看向身旁的男人。
    还有,可以相互扶持的爱人。
    她闭上眼睛,双手交握放在胸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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