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欲 第100节
他默默点头,关上门环视着这间卧室。卧室应该有二十多平,配了独立的卫浴。
装修风格很欧式贵气,距床尾半米的地方,放着一张小茶几和单人沙发。
铺的大理石瓷砖明亮,应该长期有人打扫。
早就听闻这个世界上的有钱人,家里处处都是散发着金银味。
如今单是提供给住家帮佣的房间,都比他这十八年来住过的所有房子还要好上数倍。
霍璟言将行李放在门边,从里面拿出一套干净的白衬衫和黑裤,进浴室先洗了个澡。
在绿皮火车上晃悠了十几个小时,刚出站时脑袋还昏昏沉沉又疲惫的,此刻躺在这无比柔软的床垫上,反而没有睡意。
内心莫名虚慌,连翻身的动作都小心翼翼,唯恐会弄脏丝织品的床单。
……
温家的主人是一位四十多岁,比较儒雅有风度的先生。
他的妻子过世多年,膝下有一儿一女。
儿子今年二十一,是本地一所985的大三生,女儿还有半年满十六岁,就读于本地贵族高中。
“小霍,你的情况你母亲已经同我讲了,我的要求其实并不难,但唯独有一点,你的工作不仅仅是接送我女儿上下学,还要充当她的保镖。”
在进入书房前,霍璟言已经从何琴那里得知,他即将服务的对象,是温家的大小姐。
从小便具有极高的绘画天赋,十岁时就办了个人画展,是盛名誉外的大才女。
只是这大小姐从小体弱多病,常年靠吃药温补续命。
如今是高中少女的她又出落得亭亭玉立,是学校里外不少混小子想要追求的对象。
“作为保镖,我要你学会一些格斗,不需要有多厉害,但至少可以对付一些不知天高地厚的混小子。”
说到这里,温以山面上有些无奈。
宝贝女儿被男生追求是常事,只是有些人死缠烂打。
他本来请了专业的保镖,可接送了几次后,女儿却说那些保镖看起来很严肃又凶,年龄还大,相处起来很不自在。
“工资方面每月八千,包吃住,如果你能接受,我就安排你先去学格斗。”
“我接受。”
温以山盯着脊背直挺挺的年少看了许久,见他目光没有丝毫躲闪,最后才放心的点头:“好,你先出去吧,下午会有人带你去见专业的教练。”
出了书房,何琴迎了上来。
“温先生怎么说?”
“下午有人带我去见教练。”
“那我先带你去见过大小姐,以后你工作时要和她相处。”
何琴走在前面带路上了三楼。
穿过金碧辉煌的长廊,她停在了一间房前。
“小吴,大小姐呢?”
打扫房间的年轻女人没有停下手中的动作:“刚出去,好像和朋友约了逛街。”
何琴应了一声,只好带着霍璟言往楼下去。
楼梯拐角安装的玻璃,明亮清透。
“那就是大小姐。”
顺着望去,他只看到一道背影纤瘦,穿着白色冬裙,披散一头如瀑长发的倩影,正往院子里的车上钻。
第110章 番外少年篇3与大小姐的初见
没有看到正脸,车门就被带上了,随后价值不菲的汽车驶出了院子。
霍璟言冷冷的收回目光,鼻腔里发出一声淡淡的嗯。
真正与温礼见面,那是在一个月后。
海城正式进入了寒冷的冬天。
今天格斗师傅有事放了假,霍璟言绕着别墅区跑了十公里,回来时才六点多,天还没有大亮。
他从侧门进的院子,远远的就看到一个纤瘦的白色身影闪进了后花园旁边的杂物间。
杂物间的空间挺大,里面放着些不常用的除草工具。
从微合的门缝,可以看到灯下蹲着一个人。
霍璟言伸手推门的声音,立刻引起了屋内人的反应。
“是谁?”
少女音,普通话很标准。
她缓缓站起身,一头柔顺的黑发依偎在脖颈两侧,身上穿着一条白色的毛绒睡裙,外面披着一件同色的外套。
她五官长得精致,眼睛又乌黑水亮,皮肤在灯下过于白皙,透着一股隐约的病态。
两瓣儿快抿成直线的唇颜色也淡淡的。
霍璟言收回目光,恭敬的低下头:“大小姐。”
这是他们第一次正式见面。
虽然他在这栋豪华如城堡的别墅里住了一个月了,但每天都早出晚归的去学格斗,而温礼大多时间也只在画室,两人根本没有别的碰面机会。
“你是新来的,琴姨家的儿子?”
温礼仰头看着这个个子高高的少年,小脸上没有别的表情。
爸爸早就讲过给她寻了年龄差不了几岁的保镖,还是琴姨的儿子。
如今一见,让她有些意外。
因为这个大哥哥长得一点都不输给熊熊最近粉的那个男星。
甚至比那个男星还要帅许多。
“我叫霍璟言。”
“你好,我叫温礼,你一直都是起这么早的吗?”
她落落大方,笑容甜美,从主动问好也足以让人看出她拥有良好的家教品质。
“嗯。”
少年低着头,回答得冷淡。
以前上学时他就习惯了早起背单词,现在学格斗了,要加强身体素质,所以他也自主的晨跑锻炼。
这时,温礼身后的大纸箱里突然发出一些细微的小奶猫叫声。
她重新蹲下身,掀开搭在纸箱上的保温衣服,里面是一只刚睁开眼的瘦小奶猫。
“大小姐的猫?”
“家附近流浪猫生的猫宝宝。”
整块园区的绿化很好,所以有不少流浪猫在这边生活。
大猫应该是遇到了意外,已经有一天没有回窝照看小猫了,最近几天还一直下雨,温礼这才找了纸箱将小奶猫装回来放进杂物间。
十五六岁的少女,正是心肠柔软的时候。
收养流浪小猫,富有同情心,这一点都不让霍璟言意外。
她蹲着,干净纯白的睡裙边拖在地上,纸箱旁还摆着小猫喂奶器和两个热水袋。
“大小姐既然想养,为什么不带回主屋,或者让别人来照顾?”
这大冬天的早上寒冷,这位千金小姐还是一个病怏怏的身体,也不知吹了这寒风会不会直接病倒?
“我哥哥他对猫毛过敏很严重,家里其他人也都有自己要做的工作,小猫既然是我带回来的,就不应该给别人增添多余的工作量。”
霍璟言一怔,半月前他曾见过另一名少女,穿着华服,打扮得非常时尚,那是温先生的亲侄女。
同是出生富贵家庭,那位就完全贴合他对富贵小姐的刻板印象。
刁蛮无理,趾高气昂,目中无人。
虽然刚才觉得温礼救小猫很有同情心。
但多数女性对弱小且可爱的生物会不由自主的心软。
然而对于同类,如果处在一个高位上,许多人都做不到对下位者维持最基本的礼貌尊重。
她是温家的主人,又是千金之躯,刚才一番话,实在让人意外。
霍璟言立在旁边,被灯光照射出来的影子投在温礼身上。
流浪的野猫身上跳蚤不少,他看着那双已经伸出来的手。
白白瘦瘦的,手指很长,手腕很细,完全可以说是很漂亮的。
也就是这双漂亮的手可以拿画笔,将人的肖像画得活灵活现?
他抿了抿唇,突然间就觉得这双手与红红的小疙瘩实在不匹配。
“大小姐,可以让我来吗?”
“嗯?”温礼诧异的抬头仰望他,“你喜欢猫猫?”
少女音婉转,有些疑惑,音色又温柔。
“还行。”
他接过喂奶器,抓起小猫,将奶嘴怼在猫嘴上。
小猫挣扎着,就是不肯乖乖的喝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