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怀念的 第74节
砰!王奇话没说完,只见周光彦猛地起身,狠狠摔下手里那本资料,疾步往外走。
他愣愣看着老板离开,又回头看看桌上的资料,心里嘀咕,也不知道这次又是什么,惹得老板心浮气躁。
作者有话说:
今天真的太累了……紧赶慢赶赶出六千多字,明天早点写大肥章,争取一万字!我基友的文正文完结啦,目前在更番外,欢迎大家去看!《蛰伏》by庄灿,文案:林笙爱慕许承洲长达十年,从青涩年华到后来步入社会,她一直都在追寻他的步伐。
可普通的她,在他的眼里,始终比不上惊艳岁月的梁雪婧。
多年后,他们顺利结婚,新婚当夜,他喝得酩酊大醉,她从他的手机里看到一条私密朋友圈。
——娶一个不爱的女人,余生就这么过吧,只要不是她,娶谁都一样。
***
许承洲因母亲和社会压力,娶了林笙。
在他眼里,林笙就像是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这个女人还特别蠢,总觉得用行动来付出,就会得到他的爱,殊不知在他眼里,她所做的一切,都像是笑话。
后来,在同学会上,他喝醉了,错把林笙当做梁雪婧,霸道而强势的握住她的手,贴着她的耳畔,用一种极其委屈和难过的口吻问她,“你就不能多爱我一点吗?雪婧。”
所有同学以为他们夫妻鹣鲽情深,但只有林笙在那一刻,彻底读懂了许承洲的心。
原来爱和不爱,区别这么大。
他不屑于跟她说‘爱’。
却对另外一个女人,这般祈求。
**
林笙生日那天,许承洲包机去见了梁雪婧,林笙想都没想,留下了一纸离婚协议书,离开了他们的婚房。
许承洲知道后,并没有挽留,只是平淡的说:“她这么爱我,能去哪?不过就是在玩所有女人都会玩的把戏罢了。”
她想玩欲擒故纵的把戏,把戏台摆好、观众请好,也不看看他这位主角愿不愿意陪她演。
但后来,林笙真的成了他梦不可求的女人。
他摆好戏台、请好观众,也没有求来她的一次回眸。
**
雨夜里,林笙浑身湿漉漉的走在街道上,看着路过的行人与繁华的夜景,徒生伤感。手机里还有父母传来的微信:【生日快乐。】
她裹紧身上的衣服,埋头往前走,走到一半,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一句:“笙笙,生日快乐。”
回眸望去,就看见他站在身后。
**
蛰伏多年,等待的便是今日。
夺她。
阅读指南:
1、男二上位。
2、女主的婚姻有名无实,没有跟许承洲发生过关系。
3、1v1,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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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我们放彼此一条生路。
周光彦开着那辆新提的阿斯顿马丁开往城南市郊那片。
他把林然安置在那里, 那里离沈令仪的住处很远。
开车去往那里的路上,周光彦大脑一片混乱。
他无疑是愤怒的,可这愤怒实在没来由, 说出去是半点不占理的。沈令仪和他早已分手,他没有理由限制她的交友自由。
但林然是他弟弟。
亲弟弟。
无论沈令仪和林然是纯友谊,还是暧昧期,都让周光彦骨子里对沈令仪近乎病态的占有欲持续发酵, 无法忍受。
从公司出发时正值下班高峰,市中心堵成一片。喇叭声四起,本就心绪不宁的周光彦更是烦躁。
太阳低低悬挂在遥远的天边,向人间洒下柔和的浅金色余晖,过不了多久,深蓝的夜幕即将升起。
周光彦眯着眼, 看向这轮橘色夕阳, 忽然意识到,自己和沈令仪这段感情,从光芒耀眼, 走到灰蒙黯淡, 一如太阳从初升到西沉。
不同的是, 落日即将迎来黑夜,而后太阳照常升起, 然而这段感情, 再也没有明天。
周光彦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赶过去。
他赶过去的动机,让自己显得可笑又蛮横。
但他就是无法自控地上了车,往林然那边开。
堵在路上时, 他打开音响听歌。
今天的随即歌单里, 全是痴男怨女, 实在无趣,他不断切歌,一曲又一曲。
最后停在一首粤语歌那里。
周光彦听得懂的粤语。
从出生到十岁,十年间都是一位来自粤城的保姆在照顾他。
他很喜欢那个保姆,家里人都叫她英姐,他也跟着叫。
英姐来照顾周光彦时,已经不年轻了,他稍稍大些,会说话了,每日不知要含糊不清喊多少声“英姐”。
再大一些,英姐就会轻轻捏他的小鼻子,笑着说在她老家的农村,自己这个年纪,都能当他奶奶了,还姐啊姐叫着。
他不管,仍每日英姐英姐这么叫。
英姐得闲时会叫他些粤语,他记性好,学一遍就会,有时甚至不用教,偶尔听英姐跟家里人打电话,便又学会好几句。
极少有人知道周光彦会说粤语,除了父母,姐姐,宋临,以及很早就受雇于周家的管家和佣人。
周光彦粤语讲得非常流利好听,但十岁以后,几乎不讲了。
英姐是在他十岁那年死的。
那天他想吃粤式肠粉,缠着英姐做,家里没做肠粉的食材,英姐便自己出门买,过马路时,被一辆货车给碾了。
周光彦没看到被车碾过的英姐是什么样的,但他还是吓着了,讲不了话也哭不出,木木地瞪大眼睛,好久回不过神。
英姐是他的乳母,某种程度上,算是他的至亲,毕竟他跟英姐,比跟母亲方瑾要亲密得多。
那是周光彦人生中头一次经历如此彻底如此悲伤的离别。
他已经好些年没说过粤语了,别人说起来,也假装听不懂。
起初周光彦不知道这是首粤语歌,前奏很轻快,跟先前那些哀怨的曲子不一样,他被这份轻快吸引,以为这份轻快能将自己从浮躁情绪中带出去。
直到第一句歌词出现,周光彦愣了愣,下意识想要切歌,又收住手,接着往下听。
他瞥一眼屏幕,才发现这首歌叫《活着viva》。
活着。他心脏颤了颤,再一次想切歌,却又再一次鬼使神差收回了手。
[年轻得碰着谁亦能像威化般干脆]
[快活到半日也像活尽一百万岁]
……
前路疏通,周光彦听歌听得失神,后面的人不耐烦按起喇叭,才将他从思绪中拉了回来。
落日又沉下一截,余晖黯淡,散发着微弱的橘色光芒。
他启动车子,迎着夕阳不断往前开,在落日余晖中,觉得自己好像一条可怜的狗。
生命早期,最疼爱他,最能理解他的乳母死了,而他一直活着,并且活得不快乐。
歌里唱,“年轻得碰着谁亦能像威化般干脆”。
二十八岁那年,刚和沈令仪在一起的他,尚且还算年轻。
他们头一回欢愉也确实干脆。
他永远记得,那整整一夜的疯狂与热烈。
如今眨眼间就快三十二了,其实也是年轻的,但对于沈令仪而言,是很难横跨的十年。
他找不到活着的意义,也找不到去死的理由,忽然意识到,接下来的余生,将会像个孤魂,飘荡在这前路漫漫的落日大道。
·
坐了很久车才到林然住处附近,陆姐和沈令仪已经有些乏了。
沈令仪提前查过路线,知道去那儿时间久,就没提前买食材,而是打车去往那附近一家大型超市,到达后直接去超市买。
超市离林然现在住的小区只有十分钟距离。
买完东西走到楼下,陆姐忽然接了个电话,说家里有点急事,得回去一趟。
沈令仪问什么事儿,陆姐没说太明白,只透露是她在京州工作的弟弟遇上事儿了,她得赶回去帮忙处理。
陆姐不愿意多说,沈令仪便知趣地没再多问。
她不知道,十分钟前陆姐就给别人发消息,让这个点儿打电话过来,假装有事找。
在陆姐心里,沈令仪和林然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人家小年轻这么就没见,好不容易有机会见面,自己怎么能当电灯泡呢?
必须给他俩提供单独相处的空间。
沈令仪没把林然和周光彦的关系告诉陆姐,这件事鲜有人知,她也懂林周两人什么态度——必然是不希望对外透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