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空间穿六零:我继承亿万家产 第135节
原来这么几天的时间,她就已经习惯了那个人的存在,这样快速的熟悉让简书有些茫然。简书附近还有不少和她一样前来送行的人,他们同样跟着火车跑了一段距离。
有的在简书前面,有的在简书后面,看着火车越来越快,被抛下的他们看着远去的火车都人不一样落下泪来。
顿时,现场哭声一片,或是嚎啕大哭,或是低声呜咽,悲伤的气氛弥漫开来,让不少人受到感染,脚像是被钉在了原地,舍不得挪动半步,痴痴的看着远方的铁轨。
距离简书最近的是一位三十来岁的大姐,看着远去的火车带走了她思念的人,她不禁崩溃大陆,哭声中的委屈、后悔、自责、遗憾等等错综复杂的感情让人听得心酸。
周围不少人都投来了怜悯的目光,可是距离她最近的简书像是根本没有注意,没给半个目光,依旧目光呆呆的望着远方,思绪早就不知飞到哪里去了。
过了许久,周围的人们慢慢的收拾好情绪,三三两两的挪动着步子向来路走去。
于是因为同是天涯沦落人,有些差不多的经历,都有着不舍的人远去,所以即便在今天至少都互不相识的人,也因为一个安慰的微笑,一句理解的话语结伴而行。
“我家那小子,今年才十六岁,就下乡去了,这叫我怎么舍得。”
“才十六啊,怎么会让他去?”
“前几年家里孩子都小就没人下乡,这次知青办直接找上门来说每家都必须有个人下乡,家里老大今年十八,原本应该是她去的。但是这两年有不少女孩子下乡出事的新闻,我家附近就有个闺女没了。这小子被吓到了,生怕他姐也出事,就主动站出来说他下乡去。”
“然后就答应换人了?”
“哪里会,我和他爸还没开口呢,他姐就怎么都不肯同意。毕竟如今下乡的还没几个能够全手全脚的回来的,他姐哪里会肯,怎么说都不愿意。
这小子就天天在家里缠,说他还年轻,又是个大男人,多等几年也等得起,但是他姐就不一样了,十八岁了,也是个大姑娘了,到了嫁人的年纪了。
要是下了乡,不可能一直拖着不结婚,要是结婚不是跟当地人就是跟知青,不管是哪一个,这辈子能够回京市的可能性都不大了,我们也就这么一个闺女,哪里舍得。
但手心手背都是肉,舍不得闺女难道就舍得儿子了?所以在他们来问我和他爸的意见的时候,我们就没开口,让他们俩自己去商量。
后来这小子天天在家撒泼讲道理,软硬兼施,两姐弟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让他下乡去。你是不知道,填上名字的那一天他姐就在家大哭了一场,哭的都撅过去了,发了场高烧,烧的迷迷糊糊的时候都还在念叨着对不起他。”
“唉,这年头,都不容易。”
“是啊,今天来送行,他姐追出去老远,喏,最后面那里的那个人影就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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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6章 对比
“嚯,追出去这么远啊,你怎么也不拦着点”
“有什么好拦的,这里这么多人呢,出不了事。再说了,从分配名单下来的那天起,这孩子心里就憋着一股劲,不让她发泄发泄,我都担心她哪天憋出病来。跑一跑也好,跑过以后心里也能够好受些。”
“说的也有道理,这会子要是真的拦着她了,说不定过后她心里还得更难过呢。”
“是这个理。”
“不过你家的几个孩子的感情看着就让人羡慕,都能为彼此着想。哪里像我家那几个造孽的,天天为了我和我家那口子的工作和那点老本斗的跟乌鸡眼似的。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闹的,就没个安宁的时候。”
“唉,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哪有十全十美的,我家还不是也有糟心事。”
“这倒也是。”
“……”
“……”
两人的对话声音逐渐远去,话语的内容也让沉浸在离别愁绪中的简书心情微微有些复杂。
虽然她跟顾明景分开了,但是那分别也只是一时的,过几个月两人还能再见,甚至过两年,他们还能够长长久久的相见。
比起那位儿子下乡,还不知道何时才能归来的妇女,她的这点难过伤心好像就不值一提了,那点离别的愁绪根本就不算什么。
有些时候,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毕竟虽然她知道这场运动什么时候结束,知青什么时候可以返乡,但是别人不知道啊。
在如今除了家里有关系能够两人调回城里或者办理病退以外,基本没有什么回城的途径,回城的时间在他们看来更是遥遥无期。下乡的人们所受的不仅是劳作的艰辛,心中的迷茫与痛苦更是让人饱受折磨。
不少人为了回城,甚至不惜自残,宁愿以断腿的代价留在城里。即便下半辈子行走不便,也在所不惜。
而下乡的人不好过的时候,远方的父母亲人也担忧不已。
就像隔壁的陈大娘,至今每隔半个月都期待着陈半夏的来信,哪一次因为某些原因晚了几天,就害怕的不行,生怕是出了什么事,一天八趟的往邮局跑,直到收到信才放下心来。
而这位妇女同志心中的担忧也不会少多少。
唉,简书在心中微微叹一口气,即便她知道一切,但是她也什么都做不了。这些是无法改变的事实,也将会留下深深的属于时代的烙印。
这时,一旁嚎啕大哭的大姐发泄一通以后情绪终于稳定下来,看着渐渐往回走的人群,抹了把眼泪,也抬脚准备跟上。
在转身的时候看到了一旁依旧呆愣在原地不动的简书,误以为她还在伤心,抱着同病相怜的心情,不由得走过来安慰。
“同志,别再伤心了,以后总还有见面的时候,大家都往回走了,咱们也回去吧。”因为刚刚大哭过一场,她的嗓音嘶哑还带着些哽咽,并不好听。眼睛红肿,有些狼狈。书包阁
听到声音的简书从沉思中回过神来,看着眼前目光温柔的大姐,知道她这是误会了,但是也不好解释。这都是人家的一片好心,要是说她误会了,就像是觉得人多管闲事一样。
温柔不是难事,世界上温柔的人有很多,但是自己在悲伤之余还会去温柔的安慰他人的人并不多,简书对眼前的人印象很好的。
“好。”简书答应道。看着大姐脸上的泪痕,睫毛上要掉不掉的泪珠,她假装从口袋实际从空间里拿出一块手帕来,递给她说道:“大姐,擦擦眼泪。”
看着笑容温和的简书,大姐感受到了她的善意,伸出手接过了手帕,“谢谢。”
“不客气。”简书摆摆手说道。一块手帕而已,不算什么。
见她开始擦眼泪,简书目视前方,没有盯着不放。每个人狼狈的时候都是不愿有人在场的,她虽然逃不开,但是不看还是能够做到的。
大姐看着简书侧过身去,不由得对她的印象更好了。这小姑娘不仅长的好看,还这么体贴细致,当父母的真有福气。不像她……
突然想到什么,大姐的情绪又有些低落,努力打起精神说道:“咱们也走吧。”
这会两人已经落到了队伍的最后方,除了在他们身后五米左右的地方,跟着一位少女以外,其余的人都在他们的前面。
简书一边跟着大姐向前走,一边用眼角余光关注着身后的少女。这个应该就是那位弟弟代替她下乡的姐姐吧。
看上去的确挺憔悴的,一看就知道是好多天没有好好休息过了。但是即便这般,也没有影响她的美貌。白皙的肌肤在如今大部分脸色蜡黄的人中十分显眼,五官不算十分精致,但是组合在一起让人看上去就十分舒心。
没错,就是舒心,她的美不是那种攻击力极强的美,而且如同水一样,十分柔和,没有锋芒。
看到这,简书也明白了那位弟弟的想法。想来他不愿意姐姐下乡的原因中很重要的一个就是容貌了。
长的这副模样,又是这样温和的性格,要是下了乡,出事的几率实在是太大了。
鹤立鸡群的人总是会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力,而在一个陌生的地方,这样的关注并不是好事。如果有能够应付的能力,这种特殊会带来很多好处,但是很显然,这位姐姐并没有。
所以有的时候,其实平凡一些,也没什么不好。
简书跟大姐并肩走在路上,并没有要去跟那位姐姐搭话的意思。
“同志,你今天是来送谁的?”大姐为了防止再次响起那些让人难过的事情,主动开口转移注意力。
同时,闲聊一下也算是打发时间缓解尴尬,要是两人一路沉默的走回去,那气氛……还不如不一起走呢。
无聊的简书随手从路边扯了一根野草,拿在手上摆弄,听了大姐这话,开口回答道:“送我对象呢。”这没有什么不能说的。
“我猜也是。”大姐点点头说道。这年头,一个小姑娘来车站送行,送的不是亲人就是爱人。
而要是是亲人的话,不会就小姑娘一个人来送行。再加上那副失魂落魄的模样,肯定是爱人没得跑了。
大姐为自己的机智点了个赞。
第237章 往事
“大姐你呢?你这是来送谁?”简书将手上的野草变成了一个草戒指,戴在手上放在阳光下欣赏,只觉得真好看,一边看一边好奇的问道。
看大姐刚刚哭的那伤心样子,送的人应该也不是一般人吧?她老公?感觉不像。
大姐听闻后脸上闪过一丝难过,沉默了下来。
看这样子,简书就知道自己问错话了,这是又戳到人家的伤心处了。少见的有些手足无措,“大姐,对不起。”她不应该问的。
“你又没说错什么,有什么好说对不起的。”大姐摇了摇头,本来也是她自己先聊起这个话题的,怎能怪到旁人身上去。
组织了一下语言,大姐苦笑着开口道:“其实也没有什么不能说的,我这次来送的是我爸妈。我娘家是哈市那边的,跟京市隔得远,我从嫁人以后,这十多年也就回去过三次。上次见面还是五年前的事了。
这次还是我家小儿子过周岁,老两口过来给外孙庆生,我们才又见了一面。多年不了,想留他们老两口多住几天,可是他们又是担心家里的猪,又是担心家里的鸡,怎么也不肯。这不,昨天刚过完生日,今天就急着要回去了。”
简书拍拍大姐的手安慰道:“老人家都是这样,恋家。出门在外总是担心家里的鸡鸭,都不喜欢在外面过夜的。这次为了外孙大老远的来一趟,恐怕心里时时都惦记着家里呢。”
她说的倒也不是安慰的话,因为前世她外婆就是这样的。明明家里条件不错,但是还是喜欢自己养些鸡鸭,说是自己养出来的要更好些。要不是她舅舅阻拦,怕是还想在家里养猪呢。好在家里地方大,圈一小块地方养鸡也不算个什么,舅舅舅妈也就满足了老人家这一心愿。
自从养了鸡以后,老太太那是去哪都不肯过夜的,都是当天去当天回,随便怎么说她都是得回家的,生怕她一天不在,家里的鸡就没了。那时候简书她妈想留老太太在家住几天,也让她好好孝顺孝顺,但是都没能成功,没少为这个事情生气。
只能说,有的时候老人倔起来,谁都拿她没办法。
听了简书的安慰,大姐只觉得嘴里发苦,哪里是因为这个呢。家里一大家子人,哥哥嫂子弟弟弟媳都在呢,哪里少的了喂鸡喂猪的人,就算是挣工分也不缺老两口这点。
之所以这般,还不是因为不想给她添麻烦。她是农村出身,刚出生的那些年跟着父母兄弟东躲西藏,生怕一个不小心人就没了,那时候最大的愿望就是不再过这种朝不保夕的日子。
后来解放以后,家里就安定了下来,还有了田地,只要勤劳肯干,就能够养活自己。爸妈还送了她和兄弟去上学,不过那时候他们年纪都大了,也没读出个名堂来。
两个哥哥小学都没读完就跟着爸妈下地干活了,她的成绩要好上很多,顺顺利利的读到了初中。那时候她都快二十了,初中学费也高,下面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也在上学,家里负担大,她就不愿意继续读下去了。
但是爸妈和两个哥哥怎么都不愿意,说她成绩好,肯定能考上中专,到时候就能够分配个好工作,让她怎么也得读下去。
在他们的劝说下,她妥协了,一心就想着好好学习,争取考上中专,分配一个好工作,让一家人过上好日子。
但是,一切是从什么时候变了呢?大姐一时间有些恍惚,她一直逃避着那些过去,好像不想起就能够让那些过去不存在。
要是那个午后,她没有因为天气太热而跑进山里纳凉读书,她是不是就不会遇见那个人?
要是没有遇见那个人,她的生活是不是就一如既往的风平浪静,是不是就不会没了名声而跟他远走他乡?
要是没有跟他远走他乡,她是不是就能够像期待的那样考上一个好的中专,分配到一个好的工作,找一个门当户对的对象?
要是她能够找一个门当户对的对象,那她的父母家人是不是就不必看人脸色,不会因为害怕给她添麻烦而不敢久留?她是不是也能够像妹妹一样,隔三差五的就能够把父母接到家里住住?
而不是像如今,一切都不能自主,只能够仰仗男人的愧疚怜惜以及那可笑至极的爱。呵,真是好笑。
大姐心中自嘲,她如今除了那可笑至极的爱还剩下些什么呢?至亲的父母兄弟姐妹远在千里之外,想见却不得见;几个孩子虽然亲近她,但是也同样亲近他们的父亲爷奶;所谓的朋友也不是冲着她这个人来的,同样都是些泛泛之交,闲暇的时候聊聊天打发打发时间罢了。
可以说,诺大的京市,她无一个可以说亲近话的人,以至于碰上简书这个陌生人,都忍不住打开话茬子,有些话,她实在憋了太久了。
“是啊,老人家都恋家,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的草窝。可我的家却远在千里之外,想回也回不去了。”大姐语气轻飘飘的,双眼迷离,像是想起了千里之外的那个小村庄,想起了那些天贫穷却又安心的日子。
纵使这些年日子过的富足,从没有在钱财上有过短缺,但是她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还不如当年一家人吃着红薯就着没几粒米的稀饭狼吞虎咽来的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