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汽时代血族日常 第10节
可惜,原主那天的记忆依旧只有进警局之前,见到酒鬼们的碎片,至于那天和布莱特一起工作的具体情况,奥尔则一无所知。但无论那天如何,今天看来这家伙都很奇怪。他要干什么?对奥尔有意思?职场霸凌?还是pua?
不过,他才是最初奥尔的搭档,所以可以理解成是老蒙代尔首先托付的人吗?
但和大麦克的态度也相差太大了。这个人看起来满脸带笑,十分热情,但奥尔从他身上感觉不到尊重。像是这种人,奥尔过去也曾遇见很多。
他别有所图,甚至不怀好意,还很自以为是的认为,只要摆出一张笑脸,别人就会无底线的奉献出一切。
这种人还是能离多远就离多远。
再一段时间,等他和大麦克一家的关系更亲密一点,那时候他就能问问大麦克,他到底是因为谁才会这么照顾他的。
奥尔一边过马路,一边在心里思考着。
休假的日子,奥尔依然如往常那样起床。休假应该穿便装的,但诺顿帝国没有警察私人外出不得身穿警服的规定。所以犹豫一下之后,出于对自身安全的考虑,还是穿了制服。
一个看起来十分脸嫩又衣着体面的独行少年,毫无疑问是最佳的下手对象。
身穿制服的他,即使依然脸嫩,但依然是皇家警察,面对这样的他想下手的人,会多考虑两分。
在麻袋和行李箱之间看了看,奥尔把麻袋塞进了行李箱里,里边还有一把小铁铲——衣冠整齐的皇家警察背着麻袋,太容易引起他人的好奇心了。
拎着一个箱子,奥尔离开了房间。
关门、转身,他发现大麦克家的房门竟然开了一条手掌宽的缝隙,顺着缝隙向下看,原来是安娜正透过门缝看着他。
“你好,早安安娜。”奥尔微笑问好,他以为这个害羞的小姑娘会被吓跑。
“你好,蒙代尔叔叔。”谁能想到呢?小姑娘竟然用甜甜的声音向他问好了。虽然她还是躲在门缝的后边。
作为一个gay,奥尔也曾幻想过,如果能□□的话,那他会收养一个可爱的女儿,给她买很多漂亮的小裙子和可爱的头饰,当然她喜欢酷帅的或者呆萌的也可以。
“再见,安娜。”对着安娜摆了摆手,奥尔下楼离开了。
他又碰见了送报和送牛奶的丹尼,不过今天奥尔下楼比往常迟,所以现在丹尼正在从楼上把空牛奶瓶拿下来。
“您好,蒙代尔先生。”
“你好,丹尼。”说起危险,其实丹尼才是危险的,这位少年有着少见的美貌,但他直到现在也能在这个街区安全的工作和生活,说明这里对穷人来说,是很友好与安全的。
和丹尼道别,奥尔离开宿舍,前往公共火车站,不过这次他站在了与以往相反方向的车展前。他问过拖雷太太,知道每天差不多这个时候,车会到——火车到了长沟街,再前进三站,就会转过来了。
果然没一会车到了,依然是那个售票员,这次他不止醉醺醺,他正在喝酒。不过严重的酒醉不影响他收钱,也不影响他在看见奥尔那身红色制服后,立刻露出微笑,缩回收钱的手。
奥尔在习惯的座位上坐下,依旧想他自己的事。
大麦克曾吓唬他,说会有搬尸体的工作。
那天看见的饥饿乞讨者让奥尔以为过几天就会见到他们的尸体,每天平民们吃的食物,都让他感觉要不了几天,这地方就会有大范围的食物中毒事件出现。但只能说人的生命力是极其顽强的,到目前为止,奥尔见到的伤势最重的家伙,也只是打破头的酒鬼而已。
这没让奥尔失望,反而让他庆幸不已。
他不喜欢波折,不喜欢刺激,没有成就一番大事业的进取心。未来成为正式巡警,提升工资,换一间稍微大些的房子,然后就这样度过一生,他也就心满意足了。
当然,如果可能,或许……找一个伴侣?
这想法刚刚冒出来就让奥尔自己给掐了,不是他的要求太高,恰恰相反,他的要求很低,只有两个——终生伴侣,未确定关系前不做进一步的接触,就这两个。
gay圈里,朝夕相伴几十年的伴侣是有的。但奥尔觉得,大概是他运气太糟糕了。
第一次去的酒吧把他吓了个要命,没两天就从新闻上看到那地方被封了,刚大学毕业的奥尔不安了两个多月,就怕警察叔叔找上门来。后来又过了两年多,才找到了稍微靠谱的地方,但那里的人们也只是想着看对眼去开房,交往了一两个月就算是长期关系了。
年过三十,他才总算找到了一个渴望建立真正的长期关系的,原本已经准备好了戒指,以为他们可以进行下一个阶段了。可那天去约会的咖啡厅时,对方身边还有另外一个人。
“很抱歉,但是和你交往我压力太大了,而且,我也有需求的。”那种隐晦指责奥尔不行的眼神,也实在是让他哭笑不得。
这个世界男人在某些教堂可以举行婚礼,神父开具的婚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这并不代表着想好好过日子的gay很好找。奥尔在公学的同学,有超过一半是私生子,这一半的一半他们亲生父亲的伴侣也是男性。
第16章
诺顿帝国并不提倡私生子,私生子想要被身份更高的那一位家长承认,要么必须十分具有才干,要么就是对方没有正经的婚生子——当然,私生子或私生子的父母十分得另外一半的喜爱,因此将其承认,也是有一定的可能的,但十分的稀少。绝大多数情况下,他们得到的只是更多的钱财,毕竟承认一个私生子,对家族的影响十分的巨大。
对富有的人来说,婚姻所代表的不只是两个人的结合,是房间里的那些事,还代表着更多,简单来说就是政治联姻。男女会有,男男也会有。蒙代尔家破产了,老蒙代尔没在家族产业陷入危机的时候,让奥尔成为政治联姻的牺牲品,奥尔应该感激他。
车站到了,奥尔在鱼尾区铁十字街下车,这里是鱼尾区的外围街区,再走半个街区,就是黑区,从这里他换乘了公共马车。
这还是穿过来后他第一次亲自乘坐公共马车,奥尔有点好奇。拉车是两匹布尔特马,这是诺顿帝国培育出来专门用于重型货物运输的挽马,极其高大,浑身肌肉。用来拉公共马车的这两匹马,当然不会是其中最好的,应该是淘汰马,或先天不良,或受过伤,或年纪已经很大了。
它们拉着一截巨大的车厢,比两辆公共汽车并排放着还要大一圈,里边有着四列成排的座位,中间两列背靠背。座位空隙里有拉环,为站立的客人提供方便。
公共马车的售票员很清醒,也尽职尽责得多,奥尔要前往白桦镇,这是很长的一段路线,他需要付出半个艾柯——马车路线是市政府规定的,但公共马车是城堡给车夫与售票员的。
公共马车上还有很多空位,能支付得起,并舍得支付车票的,必然是有固定工作的白领阶层。他们的工作时间,大多是从早晨九点开始,现在还早。
奥尔找了个地方坐下,他旁边的绅士立刻挪了半个座位,并不和他坐在一起。后来陆续上车的其他人,也躲开了奥尔周围。
看来在索德曼,皇家警察的名声不太好。
奥尔翘起腿,拿出今天早晨的报纸,开始打发时间。这趟马车要绕过索德曼最糟糕的黑区,从南区前往城郊,运气好的话,他一点之前能到达白桦镇。
白桦镇和昨天布莱特所说的活兔镇一样,都属于索德曼城的卫星城镇。而且它们是有主的,分别属于某位大贵族的领地,作为贵族们在冬日的非社交季打猎,或三五好友聚会的地点。所以在索德曼快速扩张的现在,这两个不算太远的城镇没有被城市吞没,而依旧保持着乡村的生活。
没去活兔镇因为那地方更远,用公共马车至少要下午三点左右才能到达,这是早就决定的,和布莱特无关。
这是最近几天积攒下来的报纸,这些天他把时间都花在整理自己的房间,和研究怎么解决饥饿上了。
每天的报纸都是厚厚的“一本”,其中至少有两大页是密密麻麻的广告,每一条只有火柴盒大——招聘、求职、房屋租赁、卖旧货等等。
露西娜双胞胎姐妹,给予甜心们最顶级的享受,我们接收长期雇佣或短期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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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的正式内容,也是多种多样。像是帝国新颁布的法令详解、某位大臣的风流韵事、南大路殖民地趣闻、常见物品的物价、历史传记、通俗小说等等。
目前报纸上的小说还处于非常枯燥乏味的阶段,最火的小说写的是一位贵族前往南大陆殖民地的发家史,那大段大段的形容词看得奥尔犯困,他果断转去看时事版了。
写小说其实也是广大穿越同胞赚钱的一个好方法,但这个方法比搞发明创造更容易被同行认出来,奥尔同样只能无奈放弃——这不是说他要做文抄公,而是文章的题材与风格和现在这个时代的人有着根本上的区别。
时事新闻里,这两天的头版,全部是议院在争论是否要建立掏粪工纪念碑。
在最早那天的报纸上第一次看到这条新闻时,奥尔无语了,这些贵族和富商老爷们是吃饱了撑的吗?有时间为什么不把小学生的牛奶和面包还回来?
奥尔原本只是想看看他们有多蠢,但在多看了相关新闻后,奥尔觉得,应该建立纪念碑。
十年前,以及更久之前,诺顿帝国还没有路灯,人们会向街道上泼洒屎尿的时候。夜晚的街道是宵禁的,只有三种人能够在黑暗的街道上行走,警察、卫兵和掏粪工。
警察和卫兵是团体行动,还能手持提灯,他们的工作是抓捕违反宵禁令的人。但是,掏粪工是没有提灯的,因为也在没有路灯,所以在只有月亮和星星照明的情况下,掏粪工经常会掉进不知道什么地方去,被屎尿淹死,甚至彻底寻找不到尸体。
后来索德曼开始下水道、地面道路与路灯建设时,挖出了十三具尸体。其中八具根据衣物判断都是掏粪工,其余五具都被怀疑死于谋杀后的抛尸——在粪坑里的尸体,无论是尸体本身还是上面的衣物,腐烂速度都很快。
而掏粪工的工作不只是掏粪,他们同时还是收尸者,尤其是瘟疫横行时,每一次都是他们将尸体搬出房屋,入土安葬。
这些最底层的人,值得尊敬。
看着报纸上议员们的争吵,奥尔叹了口气。
这些家伙的本意完全不是建立纪念碑,反对党只是利用这件他们认为的恶心事,给执政党找麻烦。
收起报纸,奥尔到站了。
白桦镇比奥尔想象中的大。石砖房屋整齐排列在道路两边,房前大多栽种着鲜花,来去的男女都面色红润,身体健壮,衣着整洁。
那他也不能就这么蹲一个地方挖土,他站在公共马车的站台边上,思索该怎么办,于是看起来就像是在发呆。
“您是来买奶酪的吗,先生?”一个少年突然从边上走了出来——也不算太突然,他好像一直在角落里站着,盯着下车的人群。
白桦镇的奶酪很有名吗?来之前奥尔可没听说过。
“这位小先生,很遗憾,我并不是来买奶酪的。”
“哦……”少年有些失落,“那您是来干什么的?找人吗?我认识这镇子上的每一个人。”
其实奥尔有点担心被骗,这世界的孩子,既有丹尼和万斯那样,努力找工作赚钱养活自己的。也有依附于帮派,靠行骗、偷盗、抢劫为生的。
奥尔这些日子执勤的水沟街见不到他们的身影,因为那是他们自己的地盘。但大麦克对他说过,在其他地方执勤时,抓这些孩子也是警察的主要工作之一。
但另外一方面,成年人也并不比孩子值得信任。
作为一个外乡人,他总是得找一个人询问情况的。
“我是来买食物的,土豆、面粉和大豆都可以。”这是他相好的借口,同时他也确实需要,在乡下买总是比在城市里买便宜。
“当然!呃……您觉得去我家怎么样?我家有很多的食物。”
“你确定你家里要卖吗?”
“我确定!”
“那好。”
少年把奥尔带回家的路上,做了自我介绍,他叫马丁·费曼,是住在镇子边缘的农户,他的姐姐就要出嫁了,他们全家都在思考多弄些钱好作为姐姐的嫁妆。
诺曼帝国也有类似于种花家“压箱钱”的习俗,新娘的嫁妆箱子下面要放两枚钱币。有钱人甚至连金徽都看不上,而放古董金币,穷人可能只会放两枚025面值的小艾柯。
他也只是听神父先生读报纸时知道,会有孩子跑到火车站去做向导赚钱,但白桦镇没有火车站,只有一个公共马车站。至于问奥尔是不是买奶酪,也不是因为白桦镇的奶酪出名,而是他们这里占地最大的一家店铺就是奶酪店,而马丁也听说,奶酪店是最赚钱的店。
从少年的表现看来,他不像是一个骗子的先锋,不过奥尔还是保持着警惕,随时都能用最快的速度把警棍抽出来。
十几分钟后,他们走出了这座镇子,狭窄的乡村道路两边都是半人高的灌木,奥尔更戒备了。
值得庆幸的是,他们平安来到了费曼家,没有发生任何的意外。
费曼一家住在一间看起来很舒服的农家小院里,木屋茅草房顶,半人高的木围栏,农具整齐摆放在角落里,鸡鸭在院子里散步,一大一小两匹马正在水槽边喝水,一条大黑狗趴在围栏门口。
看着那条狗,奥尔立刻停下了脚步。
“爸爸!”马丁则已经尖叫着冲了进去。
于是奥尔又退了一步……因为那条狗在马丁离开后,已经开始向奥尔龇牙了。
第17章
很快马丁带着老费曼出来了,如果是现代,老费曼怎么看都是马丁的爷爷,他皮肤黝黑,脸上皱纹堆积,杂乱的头发白的多过棕色的。
他是认识奥尔的制服的,所以在看见奥尔时明显吓了一跳,脸上露出恐惧:“您好,这位老爷,有什么能为您办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