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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戊章 — 40°42'00.0"N 74°00'00.0"W

    经过了一个漫长的暑假,第二学期总算在八月下旬展开。上一个学期的授课方式是採用全线上的形式,这学期由于疫病趋缓的缘故终于可以回到学校。虽然还是得全程戴着口罩,每隔两星期还得筛检一次,但可以跟真人互动还是十分开心。这时的我,才真正开始感受到纽约这座城市的魅力。纽约是一座不夜城。你可以在任何时间做任何事。没有人会管你做什么,我们都是自由的。你可以在东河畔抬头仰天长啸。你也可以在中央公园里随便乱走,走到路穷处,坐下来痛哭一场。所有的怪人在这座岛上都将不是怪人。这里包含了所有的主流,也包容了所有的非主流。parsons的校区其实并不算是一个传统的校区,它就是在第五大道和东14街交叉口附近的几栋楼而已。相较于位在北方哥伦比亚大学极其美丽古典又宽阔的校区,一般人经过这附近根本不会认为这边有一所设计学院。要不是因为主建物的造型特殊,其馀几栋教学大楼跟旁边的建筑物根本毫无分别。从我所住的longislandcity乘坐地铁r线经过九站大概需要半小时的通勤时间。整个曼哈顿岛的地铁全部是在地下,所以人和老鼠其实没什么区别。每个需要通勤的清晨我都像隻老鼠般地鑽进地下,在复杂的地下网路中穿梭,到了目的地之后再回到地面。parsons的所在地距离纽约大学(newyorkuniversity,nyc)很近,走几个街区就到。我个人最喜欢的散步区域除了中央公园之外就是从parsons往南走到纽约大学旁的华盛顿广场公园(washingtonsquarepark),再一路往南走到苏豪区(soho)。纽约市每一个区域都有其独树一格的特色。每每从一个地铁站上来回到地面看到市容的时候都彷彿来到了另一座城市。这其中,最令我着迷的绝对是苏豪区。此区从1970年代起就是一群潦倒落魄艺术家聚集的地方。因为潦倒落魄,因为穷困孤独,这些人具有一股独特的生命力与韧性。往往最好的艺术是在一种绝对的孤独里被创造出来的。当苏豪区被这群艺术家灌注这无法被其它区取代的独特氛围后,大批大批的富裕中產阶级便来此居住,导致此区的地价高涨。这群艺术家也被迫搬离,另闢蹊径。之后曼哈顿岛上的区域发展大概就按照这个脉络。艺术家进驻,独特氛围灌注,富裕中產阶级进驻,地价高涨,艺术家搬离。一开始是苏豪区,再来是东村(eastvillage),接着是位于岛上西南边的一个废弃屠宰场区,名叫「雀儿喜(chelsea)」。现在的观光客到纽约一定会去雀儿喜那边逛逛。登上littleisland的制高点往南望,一整个曼哈顿下城金融区的景致尽收眼底。那是极致资本主义的具体展现,也是所有贪婪与人性黑暗面的孕育地。
    这学期的课程也是非常紧凑,和上学期课程的不同点是每一门课不管是作业量还是难度都提升了好几个档次。其中有一门重点课「core2」的教授要求这学期要交出三件衣服,再加上另一门重课「specializedstudio」的四件,我这学期总共要在十五个礼拜内生出七件衣服。然后,我打算从这学期开始找工作。我心想:「ihopeicannailalloftheminonewholepiece.」开学的第一天,我特地起了个大早提早到学校四处逛逛。当天上课的教室在主建物里面,我到的时候已经有许多学生进进出出。我在门口逗留了一会儿,观察来往的学生。在岛屿上,我是走最主流的教育体系。我的身边永远都是和我穿着相似,语言相似,思想相似的人。parsons的学生和我之前在岛屿受教育时遇过的人完完全全是两个不同星球的生物。各种顏色的头发,我的棕黑发反而在里面是少数的。身体各部位有着大大小小的刺青或者是大大小小的环。
    手上大包小包一堆东西,顏料、作品集、布料、素描本诸如此类的。在这里,性别的界线是模糊的,是可以自由决定的。她是她,他是他,她是他,他是她,她是她们,他是他们,她是他们,他是她们。「noonefuckingcareswhoyouare.」我想孔子在现场应该会绝望地尖叫起来吧!因为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毫无人伦法纪可言。看完了人,我走到楼上去。parsons主建物里的每一层楼都有不同的主题色,我当时上课的楼层是绿色的。从走廊往内望,全是鲜绿色的油漆涂层。我既兴奋又有点紧张地推开教室的门,走了进去。core2的教授lois和几位同学已经在里面。简单寒暄之后我坐了下来,开始环顾四周。教室的设备十分简单,中央几张供学生做作品的大桌,周围环绕着几台工业用的缝纫机和许许多多的人台。人台基本上是size6,但为了鼓励身材多样性也有几个大尺码的人台。lois一开始为了让大家破冰,带我们做了一个小活动。她要求每一位学生用三点介绍自己然后这三点必须有一点是假的,然后其他人必须猜看看哪一个是假的。轮到我的时候,我的三点分别是「我所有家人都不知道我来美国读什么」、「我有双重国籍」和「我喜欢背字典」。当一个人的一生荒谬到一个程度,假作真时真亦假。
    背字典这个毒癮我是从考完托福后染上的。最初只是想说再增加一点自己的英文字汇量,没想到背着背着就背出了些许领悟。什么是英文里的本质呢?我想就是将一个英文单字拆解到最基本的单元,也就是26个英文字母本身。所有学科的本质应该都是一样的吧!看到了本质,也就明白了自己的所知是如此的浅薄,如此的短暂。看到了本质,就会想去探索这些本质不同的排列组合,从而衍生出属于自己的思想。在现在的我眼里,「apple」和「sepulchral」这两个单字是一样的。就如同一位乞丐和一位世界首富也应该是一样的。如果看到了本质,体会了本质,对于世间万物就会產生一种平等观。我想到之前我读过的一本由美国作家麦尔坎.葛拉威尔(malcolmgladwell)所写的书《异数:超凡与平凡的界线在哪里?(outliers:thestoryofsuccess)》里提出的「一万小时理论」。如果一个人想要精通一门技术,他至少得花一万小时在这件事情上他才有可能变成这门技术的大师。然而,大多数现代人的生活节奏大概跟这个理论背道而驰。从十九世纪的工业革命以来,求快求变是大多数人的准则。「慢」从来都不是一个被歌颂的特质。还记得假柏思的小纸条的第一点是「唯快不破」。然而,背字典是一件快不起来的事情,至少在一开始绝对是慢的。一页一页慢慢地往下背,我还记得第一次将一本2716页的字典翻完花了我将近三个月的时间。在这三个月的时间里,我每天花将近六小时全心全意潜心在背字典的过程中。在这过程里,我渐渐感受到每个单字彼此之间的互动关係。神奇的是,随着将字典一遍一遍地背下去,速度就开始加快了。到最后,我只需要两个星期就能将整本字典走完。原来「快」是要建立在「慢」上面。背字典最有趣的一点就是到了最后我发现见山早已不是山。例如,如果在阅读中看到了cod这个单字,我的脑海里会同时浮现数种c开头的英文单字且都是三个英文字母组成的,像是cop、cob、cub、cud、cap、cab、cat与car等……。背字典除了让我体悟到一门学问的本质外,还让我学会谦卑。因为不论重头背了多少次,总还是会有上次没注意到或是早已从脑海里淡忘的单字跑出来。我们常常都因为自认为懂了一些东西而自大狂喜,但即便是那些已经成功留在人类歷史里的伟人们在一本字典面前也还是得谦卑吧?如果每次背字典都出现新单字,我们还自大的起来吗?高中开始要背指考的7000单字时,第一个字是「abandon」。gre红宝书的第一个字也是「abandon」。但如果是背字典的话,第一个字就不再是放弃了,而是「aardvark」。我相信一开始的a会是一道关卡,因为a开头的单字真的是不好记。我是在背了八到九遍之后才将a记得比较熟。a过了以后,下一道关卡会是c,尤其是「com」与「con」开头的单字颇多,须得沉下心来应付。再来就是d的「de」与「dis」。经过了abcd的洗礼,再来的efgh相较起来就可说是小菜一碟。但「ex」还是得花些时间才能将其熟记。我个人会建议将「i」放到最后才背,因为「im」与「in」是整本字典里难度最高的两组单字。之后的jklmno与i相较根本不算有难度,撑过了i,所有之前背过的单字都变得有点让人兴味索然。但不用担心,另一波高潮马上来到。如果要用一个名词来形容prst,我会用夏日最后的晚霞来形容。我省略q,因为q的单字少到令人遗忘。以这四个英文字母开头的单字都不好记,但有些单字真是漂亮,像是「repine」或是「turpitude」都不是日常生活会出现的单字。再来就是接近结尾的小高潮,u和v了。「un」有一些蛮漂亮的反义字值得记,而v开头的单字有些还不怎么好记,像是「vacuity」或是「vindictive」。不过我相信背到现在为止,基本上都已经没什么难度了,剩下的就只是毅力与时间的问题而已。最后的wxyz算是一个缓降坡,过了这个坡,终点就在眼前。当你背到最后一个单字,「zygote」,你会对于你的坚持感到骄傲。但这只是开始,背字典的精髓是在于不断的复习。到目前为止,我已经将整本字典跑过了二十遍。但我不会因此而停止背英文单字,因为还有许多单字是不在我背的这本字典里的。现在的我,虽然已经不再背字典,但我还是持续在复习阅读每本书籍时学到的新单字。在还没有背满一万小时的英文单字前,我还是觉得自己非常不足。
    同学们基本上没有一人答对,大家都不认为有人会疯怪到去背字典。我们这一届的同学来自世界各地。跟我一样来自于岛屿的有一位,另外两位是来自于岛屿西边的大陆。其馀的人有些来自于印度,有些来自于德国,也有些是本地白人和非裔。大家都是很好相处的人。不知道为什么,我好像自然而然地就被大家认为是所谓的「好学生」。所谓的「好学生」具有以下几点特质:
    一、 作业永远跟得上教授每週订的进度,不论这个进度有多无理。有时教授会要求每週必须生出一百个不同设计。
    二、 就算提早下课还是会在教室内做自己的事直到表定的下课时间。
    三、 不翘课。
    四、 有时效性的作业一定第一个缴交。
    我不知道「奴」和「好」要怎么区分,好像从东方出来的人与生俱来就是具备「奴」这个特质。可能上帝在编「东方人(theorientals)」这支程式时就把「slavishness」这个函数也写进去了吧!我们始终勤奋,始终不达目的决不罢休。有时会质疑自己的奴性到底是不是一个该被歌颂的特质,还是应该要适时地摆脱掉它。有时候觉得自己的人格好分裂。我当时给自己定下的目标就是每一学期一定要有一件让我自己感到满意的作品。当lois在第一堂课的一开始公佈这学期课程内容的细节时,我就已经知道哪一个project将会出现让我得以完成这个目标的作品。第二个project名为「twooppositionalforces」,是一个要求将两股不同力量相互整合搭配最终设计出一个完整系列的project。在lois公布这个题目时,我的心里马上浮现出这两股力量,「艺术」与「科学」。一颗受到岛屿最严谨科学教育的头脑在这个世纪是否够用一直是我反覆质问自己的问题。如果一直是用理性的角度看事情会不会到最后反而失去对这件事情最真实准确的判断。「科学」这个名词是不是有点被过度渲染了呢?现在回想起来,在我做这个project的同时正是我如火如荼在准备工程师面试的期间。我必须复习许多我在大学时期学过的科学知识,工程数学、电子学、半导体物理、脑神经学和机器人控制理论等……。有趣的是,当我从美学的角度来看科学的时候,这些公式就不单单是冷冰冰的数字与符号了。我会开始从人性的角度来看待它们。每一个公式的背后都是无数头脑的精华浓缩而成。而这些公式都是推动人类文明这个大机器向前进的小齿轮。而我是多么幸运能够参与其中,不敢说是贡献者但也是一个欣赏者。这也让我想到我所来自的岛屿就科技方面也是在世界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我总觉得少了什么。如果有一位本土画家能够用他的画笔去记录这个科技岛的科技发展歷程那会是多么动人的痕跡呀!用帆布去纪录晶圆在无尘室里运送的过程,用黄橙色的顏料去描绘黄光室里的光影变化。我想这些都是伟大的创作题材,都是记录人类文明发展的珍贵足跡。但为什么现在的东方画家还是在画着意境悠远的山水画呢?我想这正是「艺术」与「科学」的代沟。我想用科学来创造时尚,所以我在做这个project的时候努力地建构出这两个看似不相关领域之间那摇摇欲坠的桥樑。虽然摇摇欲坠,但随着时间的过去,我发现这座桥樑愈来愈稳固坚实。到最后,我完全被自己说服。这两个领域确确实实是能够互动的。我的专业是电机,而所有电机相关的东西,其本质就是电路。因此,我打算用一个经典的类比放大器电路(μa741)来作为印在布料上的图样,并且在上面镶嵌上真实的电阻。但这件事情要成真没这么简单。因为我必须考虑到电阻在布料上的数量还有其大小。除此之外,印在布料上的电路其大小要控制在适当的范围,这样电阻镶嵌上去才不会太突兀。布料的选择也是极为重要,使用太轻的布料可能没有办法承受所有电阻的重量且印上去的电路图案会很不明显。光是把电路印在布料上的这个环节我就与厂商反反覆覆试了好几次。会如此波折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布料的顏色我很坚持要用真实电路板的顏色。因为真实的电路板大多是深绿色,要让电路的图案明显就必须使用比较硬的材质。但又不能太硬,因为这块布料的用途是要呈现出垂坠飘逸之感,如果太硬就会失去我原本想呈现出来的风格。其实做衣服跟做晶片在逻辑上没有什么区别,都是一环扣着一环,每一环都必须挑剔讲究才能成事。把那块折腾人的布料处理好之后再来就是衣服本体的製作。到目前为止都还是属于科学的范畴,「艺术」的部分在哪里呢?就在衣服本体上。这件小洋装的本体是用油画用的帆布製作的。我当时在现代艺术博物馆(themuseumofmodernart,moma)里看到亨利.马諦斯(henrimatisse,1869~1954)的那幅《舞蹈(i),dance(1),1909》深受感动。我感动于野兽派(fauvism,1905~1910)的大色块拼接居然能给人如此动人的正向力量。因此,我在思考这个project要如何呈现「艺术」这股力量时就决定要用野兽派的绘画形式来和我的观眾对话。我用压克力顏料在帆布上大笔挥洒科学方程式,我将脑海中从小习得的方程式一股脑地拿出来转印到画布上。这个过程也是我和自己和解的过程。从我到parsons学习服装设计以来时不时就会有一股强大的力量将我往后拉,它想将我拉回岛屿的旧体制与旧思想里。我的脑海中在午夜梦回时也会时不时就出现一个声音,「你现在到底在干什么!快回去!」但当我在创作这个作品的当下,我真的觉得我找到了科学与美学的桥樑,我感受到了左脑与右脑的对话。这才是身而为人的价值吧!试着去创造普罗大眾都认为是荒谬的事情。当这两个部分都处理好之后,剩下来的事就是将这整件衣服缝起来。从一开始的九弯十八拐到现在我居然可以从头到尾缝出一件衣服,真的是十分不可思议。当我将做好的衣服穿上人台时,整体呈现出来的效果正是我预期的那样。这种满足感就与我在做实验时,当实验出来的数据符合我的预期的那种感觉如出一辙。时尚也可以是一种科学。
    这学期的另一个重点就是找工作,我也将开始受到现实残酷的重击。在第二学期开始的前几週我就着手开始准备我的履歷。如何将时尚和机器人的经歷整合在一张白纸上是我必须面对的考验。这张简简单单的白纸花了我整整一个月才写好,里面的每一个字都是我精挑细选去芜存菁剩下来的结果。这是我第一次将自己投入自由竞争的人力市场,我将与全世界的人才进行一场脑力与耐力的比赛。我这个人最大的缺点就是我一开始都会把每一件事想得太简单。直到现在的我有时还是会深受这个缺点所带来的后果的伤害,那就是幻灭。一开始,我觉得自己还蛮有竞争力的,履歷要被看见应该不是什么难事。因此,我一开始只有投大概五个职缺。现在看当时的自己只觉得好笑,愚蠢天真到极致。投完五个职缺以后大概经过了半个月,网站上的职缺状态一直没有改变,我开始觉得不妙。此时已经快要接近开学。我知道开学之后我有一大部分的时间必须挪去忙课业,所以我开始积极地大量投履歷。开始大量投履歷之后我才意识到在美国找工作有多难,尤其我又没有合法工作的身份。有些职缺我一投就马上收到感谢信,要不然就是石沉大海。石沉大海好歹也会有些浪花或涟漪,我的履歷投出去之后连浪花或涟漪都激不起来。由此可见我是多么不具有竞争力。现实的真相与自己的预期有着巨大的落差。这个落差巨大到令我感到灰心甚至是绝望的程度。这时,陈夫人打电话来,用平静的口气问说:「工作找得如何了?有无进一步的消息?」我回说:「目前投的都还没有收到回覆。」她回说:「你有没有想过会不会是因为你到那边去是学『那个东西』,所以人家不要你。」我说:「我没有办法去揣测别人的心思。我只能做好我该做的,剩下我无法控制的东西我也没办法。」她接着说:「要是我当时知道你是去那边学『那个东西』,我一定把你的护照撕碎。我绝对不会让你出国门。好好的工作不做。你看看你已经离开高科技业多久了。他们怎么会想要用像你这样已经跟业界脱离这么久的人呢?」我的内心苦到说不出话来,我用几近哽咽的语气回说:「好了,我要掛电话了。」掛上电话之后我甚至想哭都哭不出来。我知道自己在做一件对的事,但我没有办法向伦理交代或是证明我现在正在做一件对的事。我现在是真的没人要。没有人看见我的履歷,没有人肯定我的价值。我自认为的价值在别人眼中说不定根本就是一坨屎。有那么多来美国读高科技相关学位的人才,为什么他们要给一位没有合法工作身份而且又是来美国读服装设计的人机会呢?我用尽全力搭建起的时尚与科学的桥樑根本是纸扎的,风一吹或火一烧就灰飞烟灭,一点点残留的痕跡都找不到。我无力反击,只能任凭现实的残酷一点一点地将我啃食。我好痛,我好苦,但无能为力。我觉得自己好像普罗米修斯。我藉由创作疗伤,当伤疗养好了又再一次被现实这隻老鹰撕裂胸膛。日復一日,永无止境。
    就在十月中旬的某一天,在我投了将近一百个职缺后,我收到了一家机器人设备商的主管寄给我的信。信中说他有看到我的履歷,希望找一个时间跟我聊聊。到目前为止唯一一根浮木出现了。我喜出望外,原本上了一整天课的疲惫一扫而空,立马回信跟他确定时间。平时除了上课做作品外,我还会特别挪一些时间来投履歷和同时准备可能永远也不会到来的面试。我必须时时刻刻告诉自己一定会有面试的机会。我摇身一变,变成了《等待果陀(waitingforgodot)》里描绘的那两位流浪汉。在一片荒芜的废墟上一直等,一直等,一直等,等待有一天果陀一来,什么东西都会变好,都会解决。就在这一天,我的果陀来了。到了约定的时间,电话果然响了。我紧张地接起电话,聊了将近一个小时。他问的问题基本上都在我之前做的准备范围中,例如:「为什么来美国读服装设计之后又想要回科技业工作?」、「你如何将在服装设计学到的技术与知识运用在机器人业?」和「前一份工作为什么离职?」等问题。令我惊讶的是,美国的就业市场在选人才的时候不太会去质疑应试者过去生命中的经歷。它尊重各种生命的样态,尊重每个生命对于自己的人生所做的任何决定。它重视的是,我必须对于我人生中的选择负起责任。换句话说,就是我人生中的每一个选择都必须是有想过的。有思考过的人生才是具有价值的。这次的电话面试经验让我增添了一点点信心,我好像又有动力继续往下走了。在面试的最后,他说大概一星期后会寄信通知有没有下一关面试。我就怀着忐忑的心情度过那一星期。一星期后,信寄到了。我顺利地进入第二轮面试。这一轮面试是群体面试,总共有五位主管会一起向我进攻。前三十分鐘先是自我介绍,主要就是简单说明一下之前的求学与工作歷程。再来每一位主管就会你一句我一句地接连发问。有些题目我回答得不错,有些则支支吾吾。整个面试大概进行了两个半小时。结束时外头太阳早已西下。我坐电梯到公寓顶楼,走到户外的阳台。整个曼哈顿岛的夜景像一幅长卷一样向我展开。深秋纽约的冷风无情地扫了我几个耳光。这几阵冷风将我的思绪从原本的混乱无序一下子拉了回来。我不记得我在那阳台上待了多久。我就只是一直盯着曼哈顿岛的夜景,想着我该如何从这场竞争中生存下来。
    一个星期过去,两个星期过去,我迟迟没有收到那场第二轮群体面试的结果通知。我朋友说差不多两个星期就可以寄信问主管结果。于是我寄了封信给那位与我有过一小时电话面试的主管,礼貌性地询问我心中可能早已有答案的那个问题,「我到底有没有被录取?」。他马上回信,信中给了我答案,「很抱歉,我们已经在考虑别的应试者了。祝好运。」我回信给他,信中说:「谢谢你们给我这次的面试机会,但我想要知道我被刷掉的原因是什么?好让我在下一次面试的时候可以改进。」想当然耳,我再也没有收到那位主管的回信。我失败了。浮木漂走了。我往下沉入海底。戴上airpods,出门。一直走,一直走,走到gantryplazastatepark,找了张躺椅,躺下。到目前为止,我投了不下两百个职缺,只获得一次的面试机会。曾经有一位机器人记忆体大厂的人资寄信来询问我是否需要公司帮忙赞助身份。我回说:「要。」之后就马上收到了封感谢信。我不仅仅在这块大陆上没有实际的身份,我甚至连自己的身份都定位不了。我是谁?我不知道。此时我的眼睛正盯着一架飞过我正上方的飞机看,机身上的红点一闪一闪的。我的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一个人名,「韩愈」。我想起了古时候的一个故事。文起八代之衰的大文豪韩愈有一次在爬华山时因为怕下不去,在山上大哭,甚至还写了封遗书投崖。我不知道他的字「退之」是不是因为这次的经验啟发而来的。但是,如果连文起八代之衰的韩愈都有过绝望的经验,那我现在的失败又算得了什么呢?我从躺椅上爬了起来。我要继续竞争下去。
    习惯就不觉得难受了。一直收到感谢信收到最后也已经麻木了。我还是维持着一边做作品,一边投履歷和准备面试。但我真的不知道会不会有那一场面试。就在十一月的某一天,又有一根浮木出现了。主管a寄了封信给我,信中写道:「看了你的履歷,我觉得你是一个很特别的候选人。你有没有兴趣跟我聊一下呢?」我内心知道,这有可能是我最后也是最好的机会。这间公司是美国最大的机器人公司,名叫「红与黑股份有限公司(redandblackcompanylimited,r&b)」,着名的「woore'slaw」就是由这间公司的创办人所提出。我火速与她约了个时间做电话面试。这次的电话面试也是讲了一小时。从中我可以感觉到这位主管a对于我来美国学服装设计这件事充满好奇与兴趣。她说她从来没遇过有这样经验的人。电话面试的结尾也是结束在她说大概一星期之后会寄信通知有没有下一关的面试。一星期后,信来了。我成功进到下一关。这次的第二轮面试也是跟上一次一样是群体面试,但和上一次的不同点在于这一次是一次和一位主管面,而不是一次和所有主管一起面。这将会是一场体力、耐力与智力的三重考验。整个面试将持续六个小时。前面的三十分鐘一样是准备一份投影片做自我介绍,剩下来的时间就是流水式的一关又一关的面试。因为知道这可能是最后一次机会,我用尽全力去准备这一次的面试。光是自我介绍用的投影片我就改了不下十个版本,练习了不下百次。练到最后根本就已经是反射动作了,睡觉做梦的时候都会出现我要讲的句子。终于,面试的日子到了。我换上白衬衫直挺挺地坐在电脑萤幕前,等待面试主持人主管a的到来。一开始的自我介绍我讲的非常流畅,真的是因为太熟了,要倒背也行的那种熟度。而且由于准备的内容过于丰富,甚至有些地方到最后没有讲到三十分鐘就过去了。简单休息十分鐘后就开始了接下来的流水式面试。每位面试官被分配到的时间大概是二十到四十五分鐘。和之前的感受一样,应试者必须对于自己所做的人生选择负责才行。履歷上写的每一行字都是我活过的痕跡。令我记忆犹新的是其中有位面试官还要我向他介绍到目前为止我在parsons做过的projects中最令我满意的作品。我将那件电阻裙的製作一步一步拆解并说明给他听。我从纽约的正午开始面试,结束时外头已经一片漆黑,我的脑子也已经是一片漆黑。六小时的高强度用脑让我在面试结束后摊在桌子上好久好久。我真的尽我全力去准备这一场面试。至于结果是好是坏,我连想都不想去想。
    从开始投履歷到今天也将近五个月了。总以为这个世界只歌颂天才,谁知理性的疯子也可以杀出一条血路。在我的求职信里放着这么一句话,「tofindageniusiseasy,butarationallunatic,elusive.」。写出这个句子没有难度,可能因为太熟了吧!因为太熟,连动词都可以不要。因为太熟,一下笔就是对的。岛屿的教育向来视成绩与排名为第一优先,指考状元被大眾封为天才。但天才就一定是最高分吗?最低分能否被称为天才?好险我不是天才,不用被困在分数与排名的地狱中。在这求职的五个月里,我不断在受伤绝望时回过头去古时候找慰藉。那些留在歷史里的伟人也应该要有过失败的经验吧!除了韩愈,我也和苏东坡变成了跨越数千年的好友。苏軾无疑是天才,他是嘉祐二年,西元1057年,的进士第二名,但他其实应该是第一名。当年的题目是〈刑赏忠厚之至论〉,考应试者对于当今国家法律制度的看法。当其他芸芸眾生还在搔头苦恼时,苏軾已写完。他的文字惊动了当时的文人界,评审梅尧臣在看完他的文章后不敢下评论而去找欧阳修。他认为这是一个不得了的大才子。字如此之美,见解如此之通透。欧阳修读完苏軾的文章后也颇为讚叹。但苦于试卷是密封的,这两位大文豪都猜不到这人到底是谁。最后欧阳修认为这篇文章应是他的学生曾巩所写。为了避嫌,他将这位考生评为第二名。因此,在阴错阳差下苏軾变成是那一年的榜眼,但其实他应该是状元。然而,宋代文人了不起的一点是,当密封的考卷拆开之后,欧阳修发现这位考生居然不是曾巩,而是一位来自四川的苏軾。他连夜进京去拜见当时的皇帝宋仁宗,并将苏軾评为宰相之才。可惜的是,当一个人的才华彰显地太早,别人就会不高兴地太早。因此,苏軾的职涯并没有如欧阳修所说的成为国之宰相;相反地,他一直被贬官。贬官就世俗的定义当然是负面的词。但没有贬官,就没有苏东坡,没有贬官,就没有可传唱千年的动人词句。东坡的词之所以动人,是因为他懂得豁达。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何其困难?费尽千辛万苦拿到聘书能够不狂喜吗?经过三轮面试最后得到一封感谢信能不悲伤吗?到目前为止,我还是无法做到。因为知道自己做不到,所以更爱读苏词。东坡的豁达并不等于乐观或悲观,而是一种转念。在他的〈临江仙〉里写道,「夜饮东坡醒復醉归来彷彿三更家童鼻息已雷鸣敲门都不应倚杖听江声」。语言简单到这种程度,心态能如此深远豁达。我们每天都匆匆忙忙,月亮一直都在天上,但有多少人会抬头看她呢?「间」才能倚杖听江声吧!如果不是家童早已熟睡,可能永远无法静下心来聆听江水的声音。之前收到感谢信的时候会悲伤,会绝望。现在收到感谢信的时候,我都会到中央公园走一走,看看枯枝,看看残花。然后领悟到其实当一切繁华褪尽的时候,生命还是可以好好的。人生在悲伤与绝望缠绵的时候,人生在狂傲与狂喜交织的时候,苏词都像是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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